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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 >> 俱舍论讲解 >> 俱舍论讲解020 🎬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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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课

思考题:

1.十八界中有缘、无缘的有哪些?

2.有执受、无执受是什么意思?十八界中何者有执受,何者无执受?

3.从大种和大种所造方面,十八界可以分为几类?

4.十八界中何者为积聚之法?

下面讲世亲论师所造的《阿毗达磨俱舍论》。现在讲界的分类,麦彭仁波切的科判分了二十一种,其中前七种已经讲完了,今天讲第八种——十八界中有缘无缘的差别,也即哪些是有缘的,哪些是无缘的;还有第九个,哪些是有执受,哪些是无执受。

丙三、有缘等五类:

有缘即是七心界,以及法界之一半,

九无执受八与声,其余九界有二种。

十八界当中,哪些是有缘法?哪些是无缘法?

我们经常说“有缘分、无缘分”,此处不是这个意思,这里的有缘无缘,全部是从心和心所方面安立的。心和心所执著外境,称为有缘;未执于外境就叫做无缘。眼根虽然取外境,但不叫缘外境,所谓的缘对境,应该是心和心所的特法,心和心所趋入外境或者执著外境时,有一个专用名词,即称为缘。因此,可以说心或心所缘某一外境,却没有眼睛缘某一外境这种说法,色法缘某一色法的说法就更没有了。

大家应该记住“缘”的含义,因为学《现观庄严论》或者般若的时候经常会引用。但是有些没有智慧的人,正在学《现观庄严论》的时候,认为俱舍更简单,应该多学俱舍;正讲《俱舍论》的时候,觉得学中观好,应该多讲中观。以前讲《大圆满心性休息大车疏》时,有些道友说:能不能讲《俱舍论》?这些人经常对正在讲的论典完全没信心,反而认为另一部法特别殊胜。这是修行中很大的一个违缘,因为正专注这部法的时候,魔众前来干扰,要求不要学这个,让你暂时重视其他法,这样一来,一旦错过这个机会,以后再想学也是不可能的事情。有些金刚道友可能与某种法很有缘分,但不管学哪一部法,最重要的还是要调伏自己的心,真正对佛法生起信心的话,所有的法都是有利益的、有用的。如果所学之法不能用于调心,哪怕学习无上大圆满,对相续也不一定有利。

此处讲“有缘等五类”,蒋扬洛德旺波尊者在这里的科判,不像麦彭仁波切分得那么细致。十八界中哪些是有缘呢?“有缘即是七心界”,这是在心王上分析。七心界当中,最后的意根或意界,与前面的识无有他体,这样一来,识蕴全部包括在心王当中,也即心王属于有缘。法界包括受想行、无为法、无表色,其中受想是心所,行蕴里面包括四十四个心所。此处“一半”并非真正法界的一半,而是说法界中有关心所的一部分,它也是属于有缘的。除心和心所以外,其他十个半界——五根、五境十色界,以及法界的一半是无缘法。

颂词中讲到的第二个问题,哪些是有执受和无执受?有执受和无执受具不具足心,即被心相续所摄和未被心相续所摄。对此回答“九无执受”,十八界中有九法无执受,即七心界以及法界的一半,此时“法界的一半”算为第八个,再加上声音,此九法为无执受。“其余九界有二种”,其他九法有有执受和无执受两种。如若详细分析,五根五境中,声音包括在无执受里,其他九种既是有执受又是无执受。现在的五根和五根群体中存在的四境,均为有执受。按照有部宗的观点,未来和过去的五根,除声音以外其他的四境,称为有执受。实际上,过去未来的根,对现在来说是不存在的,也就不应该出现有没有执受的概念,但有部宗却承许这种特殊观点。

若问:十八界中有缘法有哪些?无缘法有哪些?有缘即是七心界,彼等缘对境而执著之故。为什么是七心界呢?因为七心界缘各自不同的对境而执著。意识虽然无有真实对境,意根真正所缘的对境并不存在,但其对境却成立为相续,以此原因而安立。法界的一半即一切心所,也是有缘法。

剩余的五根五境,加上法界的一半——不属于心所的虚空等,还有不相应行——得绳、同分、命根等,这十个半界属于不相应法,因而成立无缘。

十八界中有执受的有哪些?无执受的有哪些?既是有执受又是无执受的有哪些?或者说,有心的是哪些?无心的是哪些?二者皆具的有哪些?

无执受即未被心执受的有九界。是哪九界呢?也就是所说的有缘七心界及法界的一半——八无碍界以及声。为什么叫无执受呢?因为自己是心,不可能再具足心。

所谓的有执受和无执受,就是指具不具心。自己是心,则不可能具足心,比如财产自己不能说“具足财产”,具牦牛的有哪些呢?不能说:牦牛具足牦牛。有执受指具有心,因此,不能以一体的方式来说:心具足心。

那么,不具足心的有哪些呢?七心界和法界的一半——无碍心所,再加上声音。前文讲到声音分有执受所摄和无执受所摄两种。这里为什么说“声音属于有执受”呢?前文主要从大种所造的角度来讲,此处,声音自己包括在无心当中,因为声不具足心,有这种差别。

眼等五根、除声音以外的色香味触九界,既存在有执受又存在无执受。当下的五根以及现在根群体中存在的色等四境是有执受。《自释》也说,有执受和无执受是具不具足心之意,其他九种具足有执受和无执受,现在的眼根、鼻根、耳根等,都可以具心,也即眼根具足眼识,眼根群体中存在的微尘——色香味触都具足心,其余皆可类推。

过去、未来存在的眼等五根,以及为相续所摄并是现在之法的色等四境,也是有执受。这完全是有部宗的说法而已,未来的眼根如果真正存在,则现在可以被心摄受,未来的为什么不能呢?无有差别。但有部宗的说法就是这样,过去存在,未来也存在,只是存在的方式不同。这种观点,大乘唯识宗认为不能成立。

但除了根本身体之外的须发、指甲、血液等,以及不被相续所摄的法是无执受。头发具足心、指甲具足心,这种说法是没有的,血液等也无有感受,世间人们也是,一般对指甲跟手指的执著完全不同,认为头发不是自己的身体,它是没有执受的。这里面的差别也是这样区分的。

这里“执受”的意思是,对自己的根等色法有利有害,结果会产生苦乐的感受,并作为心与一切心所的所依,也就是世人所说的有心。

八无碍与声这九界唯是无执受,七心界自己是心,不可能具足第二个心。眼等五根绝对是有执受,也唯是有执受,四境既是有执受又是无执受。

下面分析大种所造和非大种所造。

所触大种大所造,剩余九种色法界,

大种所造无表色,十种色界即积聚。

若问:十八界中是大种与大种所造的有哪些?不是大种与大种所造的有哪些?

所触既有大种也有大种所造,因为所触中的地等四大是大种性,柔软、冷、饥等七种由四大作为因所造。除掉所触,剩余的眼等九色唯一是大种所造,法界的一部分无表色也是大种所造,因为所说的“一切大种作为因,彼者称为无表色”,已说明了无表色为果色。余下的七心界,除去无表色以外的法界既不是大种也不是大种所造。

所以,所触有大种和大种所造两种;触以外的九色界以及无表色,不是大种而是大种所造;七心界以及除无表色以外的无为法等法界,既不是大种也不是大种所造,从这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那么,十八界中哪些是积聚的呢?眼等十色界绝对是极微积聚的法,剩余的八界不是极微积聚。

此处“积聚”是微尘积聚的意思。比如无表色,表面看来,无表色应该是积聚的,包括在色法当中,但它不是真正的微尘所聚,不包括在色界里面。所以,除眼等十种色界以外,其他八个界均不是极微积聚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