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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论广释11 访问量: 275 切换至听传承页面 返回: 密法基础课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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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课
思考题
1、如果说正在去的这种行为就叫做去,那么请问,你所谓的正在去的行为,到底是与能作的行为有关,还是与所作的行为有关?
2、名言中一个作者可同时作两件事情,为什么以中观理抉择若有二去极其过分?
今天继续学习第二品《观去来品》。昨天遮破来去的推理方法可能比较难一些。《俱舍论》第五品《随眠品》应该最难;《中论》第二品《观去来品》算是比较难懂的一品,下面还会有几个难懂的地方。
昨天为什么说“已去无有去,未去亦无去”呢?因为所谓的去,一定要有圆满的行为已去的行为已经过去,未去的行为尚未产生,两者都没有真实去的动作,所以不能称之为去,也就是说,一定要有能去的作者(去者)、去的行为(去),以及所去的地方(去业),三者若不齐全就不能叫去。比如一个人脚踩地面而去,如果他的脚趾到脚后跟整个脚掌与地面已经接触完了,即去的动作已经过去,那么去者、去业也会随之全部灭尽,这样在已踩之处根本无法安立这三者,因此已去的道路上没有去;如果脚还没有踩的动作,那从脚尚未踩过的地方观察,不论是所去地方、能去作者,还是去的行为,这三者在这个地盘上同样无法衡量,因此,未去的道路上也没有去。那去与不去中间是否有一个正在去呢?前面已分析了正在踩不存在的原因,对此大家应该已经清楚了。
中观理证不像世间的物理化学或其它学问。当把世间的一个推理研究明白之后,就没什么可再研究的,但中观理证并非如此,它可以运用各种方法进行推断。以上是昨天第一个颂词的内容。
犊子部、外道以及世间人一般认为:已去、未去并不是去,正去的动作才是去,即在任何一处,任何一个补特伽罗正在跨越的行为应该称之为去昨天已用《中论释》里的方法进行了破斥今天我把萨迦派果仁巴讲义中的推理方法介绍给大家,这个方法可能比较易懂一点。
刚开始讲《中论释》的时候,如果我说这部论不是由麦彭仁波切亲笔所著,那会不会打消大家的积极性也不好说。有些人对我说:“上师啊,您在发奖的时候如果不注意,会不会打消我们的积极性呀?”我想这个应该不会吧,该给你们发的奖已经发了,如果还会打消积极性,那你们这个积极性本来就已经奄奄一息了(众笑)。我想这个应该不会的。但在讲《中论释》的时候,如果对里面的金刚语产生怀疑,会不会打消积极性也不好说。
《中观庄严论释》等麦彭仁波切亲笔写的论典,和后人根据尊者的笔记整理的注释有时还是略微有点差别。《中论释》后面的小字中说,这部论是由加衮思德仁波切等人整理而成以前法王如意宝也说过,在麦彭仁波切的著作当中,有些是由后来的弟子整理而成。弟子整理的总体还是不如上师亲自写的,感觉《中论释》有的地方语言不像《中观庄严论释》那样尖锐
这段时间我每次讲得不是很多。大家一定要把这些推理研究明白,因为这部分内容非常重要,如果懂得了这些推理,以后很多道理推证起来都会比较容易。
下面我把果仁巴大师的推理方法介绍给大家。昨天对方认为已去、未去都不是去,正在跨越的动作才称之为去。果仁巴大师运用了观察两种行为的方法进行遮破。比如我正在去经堂,去的动作对我而言应该只有一个。但是,成立作业--所去道路需要一个去的行为,能去者我一步步去也要有去的行为,这样去的行为就应该有两种:一是与所作道路有关的行为;二是与能作去者有关的行为
既然如此,我们就要问对方:你们认为的正在去,是指与能作相关的行为,还是指与所作相关的行为?
如果认为正在去与能去作者的行为无二无别,那与所去道路有关的行为就没有了,因为只有一个去之故。但这并不合理,因为这样所去道路就不能成立,若没有所去,能去行为也不可能成立
如果认为正在去与所去道路有关的行为无二无别(道路自己不可能有行为,在道路上行走即是与道路有关的行为),那去者的行为就没有了任何意义。但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所去而没有能去行为的正去根本找不到
如果认为并非这两种情况,去的行为应该与能去和所去都有关,即与二者无二无别。如此承许就会出现两个去的行为,这样作者也会有两个。但这肯定不合理,因为一个作者在去的过程中,只能有一个去,不可能有两个。比如我去经堂,去的行为对于我来说只有一个。假如能去和所去有关的去都真实存在,那么就不是我一个人而是两个人去经堂,因为去的行为有两种之故。
人们一般都认为,一个人可以同时做几件事情,比如边看书边听音乐不观察时,可以承许这样如梦如幻地进行,但若详细观察,看书这一动作的作者是眼识,听音乐的作者是耳识,两个动作并非来自同一作者。认为作者相同只是未经观察的粗大概念而已。事实上,作和作者是一一对应的关系:任何一个动作只能有一个作者;任何一个作者同时只能有一个动作,因为两者互相观待之故。假如两个动作来自同一个作者,这两个动作就成了无有区分的成实法,这是完全不合理的
大家懂了没有呢?如果还没懂,恐怕想通达《观去来品》还是有点困难的。这里其实也是词句上的辩论,能作、所作方面的辩论
昨天讲的去法和去时,也可以从能作和所作方面解释:能作(作者)去的动作叫去法;所作道路叫去时。如果对方认为“去时去”存在,就会有两种行为---与能作相关的行为和与所作相关的行为
下面,我用果仁巴大师的推理方法把昨天的颂词再解释一遍,因为这部分内容比较重要如果大家不明白,恐怕连中观的门都无法进入,这样想到花园里观赏可能有点困难。
我结合去、去法、去时这三个名词来说。我在去经堂的过程中,去的行为只能有一个。这个去的动作是与去法融入一体,还是与去时融入一体呢
如果去的动作与能去作者的行为(去法)融为一体,那么所去道路(去时)就无法安立。因为没有去的行为之所去道路根本不能成立。这是昨天讲的颂词“云何于去时,而当有去法,若离于去法,去时不可得”的内容。
下一颂“若言去时去,彼者于去时,应成无去法,去时有去故。”如果是另一种情况,去的动作与所去道路(去时)融为一体,那么能去作者的动作(去法)当中就不能有去,这样能去的动作就成了毫无意义,如此一来,所谓的正在去怎么能成立呢?这两颂分别从两个方面进行了推证。
如果认为去时和去法当中都有去的行为,就会有两个去的行为,由此去者也应该有两个。如果这样承许,将极其过分!总而言之,只是这个问题。
又比如我们吃饭,所谓的吃,从反体方面可分为能吃和所吃,能吃是我或我的口,所吃是饭。这样就会出现两种吃的行为,一是吃法(吃者的行为);二是与吃时(所吃的饭)有关的行为。如果认为所谓的“正在吃”存在,那它是两种行为中的哪种呢?
如果认为吃的行为与能吃者的行为(吃法)融入一体,那所吃的饭(吃时)就无法成立,但这并不合理,因为与所吃饭没有任何关系的能吃行为,在世界上根本不存在,因为能吃所吃互相观待之故。
如果认为吃的行为与所吃饭(吃时)相关的行为融入一体,那能吃者的行为(吃法)就无法成立。但没有能吃动作的所吃,在这个世界上同样不会有。如果这样分析,对方根本无法回答。
如果认为这两种说法都不对,吃的行为既与能吃者有关,又与所吃饭有关,这样吃的行为就会有两种,吃者也会有两个。如此一来,我吃馒头的时候,就不是我一个人在吃,而是两个人同时在吃,为什么呢?因为吃的行为有两个之故。
这样分析能吃的行为(吃法)和所吃的饭(吃时)之后,根本找不到安立“正在吃”的真正理由。以上是果仁巴大师的推理方法。麦彭仁波切虽未直接这样推断,但实际也含有这种意思。
对于这个问题,大家一定要好好分析。如果今天不懂,明天再看看;明天不懂,后天再反复看;若还是不懂,在法会期间每天还要不断思维。比如每次吃饭时,从能吃所吃方面一直观察;每次出去时,从能去所去方面不断思考……若能做到这样,我想这个问题应该可以明白,最后你在去的过程中可能就能通达无来无去。
从前,常啼菩萨在寻求智慧波罗蜜多法门时,一位如来出现在他面前,如来赞叹了他求法的功德并为他指了路,之后就消失了。常啼菩萨在路上一直想:这尊佛从何处来?又到何处去了?他见到法胜菩萨之后,询问了这个问题,法胜菩萨由此为他宣说了《诸佛无来无去品》79,之后便入定七年。
(79《诸佛无来无去品》是《般若经》中的一品。)
大家在走路的时候最好能经常这样观察,看看自己到底有没有来去,也可以一边提水,一边观察自己的脚步是怎样正去的,或者在吃饭的时候,观察吃的行为是与能吃相关,还是与所吃相关……观察之后就会明白,所谓的去、吃等动作只是名言的假立而已,胜义当中根本不存在
希望大家能再三分析,彻底弄懂这个问题否则,对后面的很多推理都会感觉迷迷糊糊。到时虽说已经学完了《中论》,但当别人问你:“正在跨越是怎么破的?”你可能只能回答:“正在跨越可能是不去吧,应该是不去,就是这样的。”这样回答就不太好了。
下面开始讲今天的内容。
子三(若有二去则极过分)分二:一、有二去法之过失;二、有二去者之过失。
丑一(有二去法之过失):
若去时有去,则有二种去。
一谓为去时,二谓去时去。
若在去时(所去道路)中有去,则会有二种去的行为:一是成立去时的去之行为;二是成立去时去(去法)的去之行为。也就是说,如果认为“一个人正在道路上去”成立,就会有两种去的行为:去者自身会有一个去的行为;成立所去道路会有一个去的行为
也可以用砍木材来说明,当一个人正用斧子砍木材时,砍者自身会有一个砍的行为,此即能作的行为;成立作业---被一块块砍下来的木材,也要有一个砍的行为,因此就会有两个砍的行为。
总之,如果既要成立所去道路---去时,又要成立能去者的行为---去法(鸠摩罗什大师在此处将“去法”译为“去时去”),就会出现两个去的行为,但这根本不合理
下面从讲义上分析:
【另外,如果承许去时与去二者中都包含去的行为,则应成有两种去法。其一,乃为在有去法的道路上去的那个使“去时”的命名能够成立的去法;其二,乃为在去时中所有的去法本身。】
如果对方认为去时和去法都应该成立,就会有两种去的行为:一是成立所去道路的去之行为;二是作者(能去)的去之行为
丑二(有二去者之过失):
若有二去法,则有二去者。
以离于去者,去法不可得。
若有二种去法(去的行为),则必定会有二个去者,因为离开了去者,去法将不可能得到
月称论师的《显句论》把这个颂词的后半句安立为观察作者而破。慈诚罗珠堪布也是把这句放在下个科判里。但果仁巴大师麦彭仁波切都把这句放在这个科判里。其实两种安立方法没有太大差别,从两方面理解都可以。清辩论师的《般若灯论》印度讲义当中没有安立科判。
【如果同时存在两个去法,则应该成立两个去者。】
名言当中未经观察时,一个作者好像可以同时做两件甚至几件事情,比如,可以一边写字一边走路等。但若详细观察,这些动作的作者并非同一个,写字的作者是这个人的手,走路的作者是此人的脚。事实上,一个动作只能有一个作者;一个作者同时只能有一个动作,因为作和作者互相观待之故。
因此,在去的过程中,如果有两个去的行为--作者去的行为和成立所去道路的行为,那必然就要有两个去者。但这并不合理,因为去者只有一个。比如一个人吃饭,无论他吃油条还是喝稀粥,吃者只是他一个人。如果认为作者吃的行为和所吃饭都成立,就会有两个吃的行为,这样吃者也会成为两个,这种过失在所难免。大家一定要懂得此推理。
【因为,如果所依的去者不存在,则其依者去法也不可能得到。总之,在此时此刻,去的本体、所依的补特伽罗、去事三者都已经被彻底遮破。(以此类推,)包括住的因果等等也可以被一并遮破。】
这里主要遮破去,实际上“住”也可以这样类推,已住没有住,因为住的行为已灭尽之故;未住也没有住,因为住的行为尚未产生;除了已住和未住之外,第三种住不可能成立。
以前,法王如意宝刚讲完这部分内容的几天当中,道友们见面打完招呼后就开始互相推断。一方问:你看见了吗?另一方会回答:已看见的无有见,未看见的也无见,除了已见和未见之外,并没有所谓的正在见。如果问吃饭了吗?就会回答,已经吃了就没有吃,尚未吃时也没有吃……
我希望大家现在也能处于这种状态。见面时互相能经常这样推:已吃不是吃,未吃也不是吃……世人看见后可能认为,这些人肯定精神有问题。(众笑)
对因果以及住等所有法,都可以用这种推理方式进行遮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