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位
律宗对菩萨经三大阿僧�o劫,历五十二位,另判为四位,以统摄之,即愿乐位、见位、修位、究竟位。兹列表说明如下:
┌愿乐位 愿乐信解,自利利他,此当十信、十住、十行、
四 │ 十回向,为第一阿僧�o劫所修。┐
─┤见
┌愿乐位 愿乐信解,自利利他,此当十信、十住、十行、
四 │ 十回向,为第一阿僧�o劫所修。┐
─┤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