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因缘聚合、业力现前时,平常人的这些行为,我们应怎样观想从而对他们生起悲悯之心,而不生嗔恨心?
A. 有些人由于被业力所控制,在放逸的心态下,故意砍杀自己、折磨自己。世人对自己的生命和身体最为执著疼爱,但在烦恼业障现前时,也将最贪执的身命弃之不顾;
B. 每个人都对身体和生命非常爱重,然而烦恼强烈涌现时,根本无力控制自己,才会在得不到满足时就万念俱灰,甚至于绝食、自杀;
C. 有些人为烦恼痛苦所制,在毫无理智的情况下,服用毒药、吞下有害食物。烦恼现前时,甚至连最喜欢的人和自己也杀掉。想想这些人真是可怜,感恩我们遇到这么殊胜的大乘佛法,让我们有方法有能力对治各种烦恼痛苦;
D. 凡夫人生嗔恨心以后,就开始杀生、邪淫,行持十不善业的非福德之事,以这些行为来虐待自己、毁坏自己。观想他们连自己都不顾及,损害我们也是理所当然的。再再去思维,做到体谅理解他;
E. 别人伤害我们时,应该学会理解他,想到他烦恼起来时,连自己都会损害,那害我们又有什么呢?再加上,我们之间可能有多生累劫的恩恩怨怨,他害我也是理所当然的事。因此,从明天开始,有多少人打我,我也应该甘之如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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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入行论》第四册85至90页。通过这些观想让我们对作害者产生悲悯之心,而不生嗔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