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松佛学
「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这句话,能不能拿来给自己开路?
有依据解释 点开看引到的原文
这几位是谁 · 出处
这几位是谁
都是拟人的 AI 角色,读同几段材料,各说一个角度。
为什么是几位 ›
千江各异,所映是同一个月。他们说到一块儿的地方,是从这几段里读出来的,不是佛法只有这一种讲法。
不以 AI 为师,以经论为依,循出处求证。
📖 7 处原文
有据陈述
还有人经常用这个来掩饰说:“外在的形式我不求,我只要心里有佛就行。像济公和尚也说‘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在《金刚经》《前行》中上师仁波切曾讲到济公活佛的后两句“世人要学我,则同入魔道”。“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这是一种境界,初学者在根本没有这样真实境界的时候,用这句话来掩盖自己的欲望,其实是酒肉穿肠过,佛祖是留不到心中的,只是贪嗔留在心中而已。不能够随便拿一段教言就往自己身上来套,还是要区分场合的。
文章《【法师辅导】藏传净土法(第27课)含文字 仅供参考》 · 节选公众号文章 去读原文 →人们最初遇到的人或法,对自己的影响还是很大的。如果一开始被引导错了,这种错误就会一直延续下去。现在很多人说大话:“不要执著、不要分别,一切都是智慧的游舞、一切都是禅、一切都是清净的,‘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这样的思想确实误导了很多人。
讲记《胜道宝鬘论》24 · 节选 去读原文 →现在许多人喜欢说:“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济公和尚的这句话,往往被他们拿来当挡箭牌,成为可以肆意吃肉喝酒的“铁证”。实际上世人仅知有前两句,却不知济公还有后两句“世人若学我,如同进魔道”,从而以讹传讹,误导了无量迷茫众生。
讲记《大圆满前行讲解071》 · 节选 去读原文 →“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这句话,其实也是有来历的:明末的破山禅师,于战乱年间,在夔东十三家之一的李立阳营中度日。因李立阳嗜杀成性,为了救度一方生灵,禅师要求他戒除不必要的杀业。李立阳见禅师严持戒律,不食酒肉,就对他说:“你只要吃肉,我就不杀人了。”禅师马上与李立阳订约,不惜大开酒肉之戒,使许多人得以活下来,一时传为美谈。
讲记《大圆满前行讲解071》 · 节选 去读原文 →此外,明朝还有另一位和尚,也是为了救逃到寺庙里的难民,在山贼面前吃肉喝酒。当时,山贼说只要他吃了手中的酒肉,就可以放过那些人。于是他气定神闲地端起酒杯,说:“我以酒代茶。”说完一饮而尽。接着拿起肉说:“我以肉作菜,请!”吃后面不改色,坦然自若。山贼见了为之一惊,鉴于有言在先,只好放了所有的人。
讲记《大圆满前行讲解071》 · 节选 去读原文 →其实,“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的后面还有两句:“世人若学我,如同进魔道。”济公和尚确实有“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以及将分别念转为道用的能力,但我们有没有呢?现在的情况还算好一点,大多数人不会这样说大话。但在八九十年代,稍微懂一点佛法的人就会引用那句偈颂,有些佛教徒也一直这么说。
讲记《胜道宝鬘论》24 · 节选 去读原文 →其实,济公和尚这句话的后面还有两句——“世人若学我,如同进魔道”。一个人如果没有成就者的境界,却去做成就者的行为,只会误入歧途,也难逃因果的“惩罚”。
讲记《佛学之生态思想-问答-南京林业大学》 · 节选 去读原文 →📖 1 处原文
有据陈述
答:如果这个人有济公和尚的境界——“帽儿破,鞋儿破”,那么“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应该没问题,因为像济公和尚那样的成就者,已经没有了我执,对于吃穿都远离了取舍。
讲记《佛学之生态思想-问答-南京林业大学》 · 节选 去读原文 →📖 7 处原文
有据陈述
首先,偷者自己的发心要极其清净。贪心、嗔心,任何烦恼心态所摄的杂染心要全部断除。
讲记《大圆满前行 第71课 智诚堪布》 · 节选法师辅导 去读原文 →开许的主要特征,一个是自心发心清静,一个是结果善妙,这两个都需要考虑。在都考虑到的情况之下,做这个行为确确实实不会积累恶业,并且会获得功德,是这样的一个原则。
讲记《大圆满前行 第71课 智诚堪布》 · 节选法师辅导 去读原文 →“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这句话,其实也是有来历的:明末的破山禅师,于战乱年间,在夔东十三家之一的李立阳营中度日。因李立阳嗜杀成性,为了救度一方生灵,禅师要求他戒除不必要的杀业。李立阳见禅师严持戒律,不食酒肉,就对他说:“你只要吃肉,我就不杀人了。”禅师马上与李立阳订约,不惜大开酒肉之戒,使许多人得以活下来,一时传为美谈。
讲记《大圆满前行讲解071》 · 节选 去读原文 →现在有些人认为,在家人跟出家人的区别只是有头发和没头发,其他方面都一样,他们经常说:“出不出家都无所谓,只要做个好人就可以了。”还有些人认为,守戒只是外在的形式,只要心中有佛就可以了,这些人经常说:“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其实,这些都是不懂佛法的愚痴说法,在家与出家绝对是不同的,在家人根本无法与出家人相比;守不守戒的差别也很大,对济公和尚那样的大成就者来说,喝酒吃肉确实是“佛祖心中留”,但对凡夫人来说,喝酒吃肉则是“贪嗔心中留”。
讲记《极乐愿文大疏讲解027》 · 节选 去读原文 →还有人经常用这个来掩饰说:“外在的形式我不求,我只要心里有佛就行。像济公和尚也说‘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在《金刚经》《前行》中上师仁波切曾讲到济公活佛的后两句“世人要学我,则同入魔道”。“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这是一种境界,初学者在根本没有这样真实境界的时候,用这句话来掩盖自己的欲望,其实是酒肉穿肠过,佛祖是留不到心中的,只是贪嗔留在心中而已。不能够随便拿一段教言就往自己身上来套,还是要区分场合的。
文章《【法师辅导】藏传净土法(第27课)含文字 仅供参考》 · 节选公众号文章 去读原文 →古时候有一些所谓的侠义之士,也是从富翁那里偷来东西救济百姓,看起来跟这里菩萨的行为很像,是不是说这些行为一定是正确的呢?不一定,还需要再分析。如果他在偷富翁财产的时候有一种愤恨心,虽然也真的很想帮助老百姓,但对富翁有一种痛恨心,觉得这些人无恶不做、悭贪如性,经常掠夺老百姓的财富。如果他带着一种厌恶、愤恨的心态去偷,虽然自己丝毫没有享用,完全布施给了老百姓,也确实救度了很多人,但是,他相续中有没有罪业?有。有没有不与取的罪业?也有。为什么这么说呢?就是因为他当时的发心没有完全远离私心杂念,他还有烦恼所摄,这就是不开许的;如果没有烦恼所摄,确实对自己没有伤害、对众生有饶益、对富翁也有饶益作用的话,则是可以开许不与取的——这些条件必须都要具足。所以,我们也不能单纯简单地想:“我是为别人好,我没有享用”。实际上很讨厌这个人,故意把他的东西拿走送给别人,还觉得属于不与取的开遮范围,这么分析就不太合理了。
讲记《大圆满前行 第71课 智诚堪布》 · 节选法师辅导 去读原文 →以此为基础,上师仁波切还提到其他一些问题,比如济公和尚“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以及出家人吃肉喝酒的例子。其实,他们吃肉喝酒并不是因为自相续当中贪著酒肉,主要因为能够在度化众生、饶益有情方面起到真实作用——为了度化众生,他们宁可自己违犯吃肉喝酒的支分戒。发心这样纯净的话,确实都是开许的。但是,如果你的发心没有达到这种程度,后面自己又生起悔心的话,前面最好还是不要做。尤其济公和尚,他其实已经是一位圣者,圣者不可能以贪心去饮酒吃肉,那为什么显现这样的相?这跟他自身的因缘以及度众的因缘有着紧密的联系,但确实不是我们凡夫修行人随便就能学的。
讲记《大圆满前行 第71课 智诚堪布》 · 节选法师辅导 去读原文 →📖 5 处原文
有据陈述
但作为凡夫人,还是需要谨慎的。因为,老虎虽然跳得很高、很远,小乌龟或小青蛙却不能模仿。我们小的时候,看到泥池中的青蛙还是比较可爱的,但它们的跳跃完全无法与老虎相比。
讲记《胜道宝鬘论》 26 · 节选 去读原文 →今天有一个人来找我,说他已经破了根本戒,但金刚乘、菩萨乘中有恢复的方法,他想依此恢复戒体。我说:“如果是这样的话,你最好不要待在学院,因为我们学院不弘扬这样的事情,也没有这样的传承。”作为居士和出家人,都应该守持清净的别解脱戒,按照无有争议的方式来弘扬佛法,而不要做力不能及之事。法王如意宝曾在教言中说:老虎擅于跳崖,但青蛙不要效仿。有些青蛙看到老虎跳得比较远,就很想扮演老虎的角色,但那是无法成功的。
讲记《胜道宝鬘论》23 · 节选 去读原文 →总之,如果修行境界比较高,如何行持都是可以的——住在山洞里也可以,出去也可以;下山也可以,上山也可以;闻思也可以,不闻思也可以;考试也可以,不考试也可以;违反纪律也可以,不违反纪律也可以;发心也可以,不发心也可以;听课也可以,不听课也可以;赚钱也可以,不赚钱也可以……就像济公和尚,吃肉也可以,不吃肉也可以。
讲记《胜道宝鬘论》 26 · 节选 去读原文 →以前上师仁波切也举过鸠摩罗什的例子。国王强迫鸠摩罗什,鸠摩罗什没有办法只好纳妻,其他和尚看到之后也想如此效仿。鸠摩罗什当着他们的面把一碗缝衣服用的钢针直接吞下去了,然后说:“如果你们可以做到像我这样吞针的行为,就可以娶妻生子”——内相续当中的境界确实有天壤之别的,所以,外在上面的行为并不是谁都可以去随学,如果没有内心见解的摄持,外在行为就有可能成为恶法;如果有内心境界去摄持,则会成为积资的方便。要看我们的自相续能不能用,而不要一味随学外在的相:和尚这样做,我也这样做;和尚那样吃,我也那样吃,这种想法就比较愚痴。按照大乘的角度来讲,吃肉是断慈悲种的,真正的成就者确实可以超度被己所杀的众生、被己所吃的众生;我们如果没有成就者的这种境界,还是不吃为好。因为你没有超度的能力呀!那就不应该享用。这就好像说,济公和尚可以做到“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我们自己却做不到的,只不过是满足了自己的口腹之欲而已。成就者做没有过失,我们做则只能沾染过失。对于一个聪明的人来说,不应该在自相续当中去沾染这些过失的,只能断除它。
讲记《大圆满前行 第71课 智诚堪布》 · 节选法师辅导 去读原文 →小童是位智者,他以智慧和方便善巧摆脱了大逆不道的罪名及与国王争辩所带来的过患,既保全了自己,也使自己能更多地利益他人——充当了国家大臣。正如高僧大德能以饮酒、杀生等方便来实现自他二利的事业。但是愚者千万不能跟随而行,否则必将感受各种过患所致的痛苦,正如乌鸦不能效仿大鹏的行为。大鹏梵语为“揭楼罗”,也名金翅鸟,具有捕食、摄伏龙蛇的能力。凡是被龙类侵害而导致的麻风病等都可修金翅鸟法来对治。如果呱呱叫的乌鸦也去效仿大鹏鸟的行为,那它只有死路一条。藏地有条谚语,也说明了这个道理,即“海边的青蛙不要学林中的老虎”,虽然青蛙和老虎都能跳,但青蛙即使用尽全力也不能与林中的老虎相比。就算青蛙鼓足勇气去效仿老虎,最后肯定是摔入深谷而粉身碎骨。
注疏《格言宝藏论释》第一品 观察学者 · 节选 去读原文 →📖 11 处原文
有据陈述
其实,“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的后面还有两句:“世人若学我,如同进魔道。”济公和尚确实有“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以及将分别念转为道用的能力,但我们有没有呢?现在的情况还算好一点,大多数人不会这样说大话。但在八九十年代,稍微懂一点佛法的人就会引用那句偈颂,有些佛教徒也一直这么说。
讲记《胜道宝鬘论》24 · 节选 去读原文 →“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这句话,其实也是有来历的:明末的破山禅师,于战乱年间,在夔东十三家之一的李立阳营中度日。因李立阳嗜杀成性,为了救度一方生灵,禅师要求他戒除不必要的杀业。李立阳见禅师严持戒律,不食酒肉,就对他说:“你只要吃肉,我就不杀人了。”禅师马上与李立阳订约,不惜大开酒肉之戒,使许多人得以活下来,一时传为美谈。
讲记《大圆满前行讲解071》 · 节选 去读原文 →此外,明朝还有另一位和尚,也是为了救逃到寺庙里的难民,在山贼面前吃肉喝酒。当时,山贼说只要他吃了手中的酒肉,就可以放过那些人。于是他气定神闲地端起酒杯,说:“我以酒代茶。”说完一饮而尽。接着拿起肉说:“我以肉作菜,请!”吃后面不改色,坦然自若。山贼见了为之一惊,鉴于有言在先,只好放了所有的人。
讲记《大圆满前行讲解071》 · 节选 去读原文 →现在有些人认为,在家人跟出家人的区别只是有头发和没头发,其他方面都一样,他们经常说:“出不出家都无所谓,只要做个好人就可以了。”还有些人认为,守戒只是外在的形式,只要心中有佛就可以了,这些人经常说:“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其实,这些都是不懂佛法的愚痴说法,在家与出家绝对是不同的,在家人根本无法与出家人相比;守不守戒的差别也很大,对济公和尚那样的大成就者来说,喝酒吃肉确实是“佛祖心中留”,但对凡夫人来说,喝酒吃肉则是“贪嗔心中留”。
讲记《极乐愿文大疏讲解027》 · 节选 去读原文 →开许的主要特征,一个是自心发心清静,一个是结果善妙,这两个都需要考虑。在都考虑到的情况之下,做这个行为确确实实不会积累恶业,并且会获得功德,是这样的一个原则。
讲记《大圆满前行 第71课 智诚堪布》 · 节选法师辅导 去读原文 →如果有些人实在没有出家的缘分,只要能受持一分以上的居士戒,也会今生幸福、后世安乐,在弥勒佛出世时一定会获得圣果。有些论典中说,若在迦叶佛时代守持过戒律,在释迦牟尼佛的教法下会获得解脱。按照根霍堪布的教言,如果在迦叶佛时代闻思修行过佛法,在释迦牟尼佛的教法下会获得解脱。也就是说,若在前佛的教法下种过解脱因,则在后佛的教法下必定能得解脱果,这是一种无欺的缘起。所以大家应受持一分以上的戒律。
讲记《极乐愿文大疏讲解027》 · 节选 去读原文 →作为在家居士,除了平时守三皈五戒之外,还会守八关斋戒。有些居士在每年每个月固定几天去守持八关斋戒,这是很好的习惯。你们守持八关斋戒的仪轨也有好几种,其中小乘八关斋戒和大乘八关斋戒都是比较方便的,如同出家人一样守过午不食,以及其他的几条戒,在讲记的小字当中把八条斋戒都已经列出来了。在家居士守起来特别方便的原因在哪里呢?就是它是一日一夜戒,而且一日一夜所守的八条跟出家的沙弥所守的十条戒基本上是一样的。在家人类似守持出家人的戒条,所获得的功德不可思议。
文章《【法师辅导】藏传净土法(第27课)含文字 仅供参考》 · 节选公众号文章 去读原文 →古时候有一些所谓的侠义之士,也是从富翁那里偷来东西救济百姓,看起来跟这里菩萨的行为很像,是不是说这些行为一定是正确的呢?不一定,还需要再分析。如果他在偷富翁财产的时候有一种愤恨心,虽然也真的很想帮助老百姓,但对富翁有一种痛恨心,觉得这些人无恶不做、悭贪如性,经常掠夺老百姓的财富。如果他带着一种厌恶、愤恨的心态去偷,虽然自己丝毫没有享用,完全布施给了老百姓,也确实救度了很多人,但是,他相续中有没有罪业?有。有没有不与取的罪业?也有。为什么这么说呢?就是因为他当时的发心没有完全远离私心杂念,他还有烦恼所摄,这就是不开许的;如果没有烦恼所摄,确实对自己没有伤害、对众生有饶益、对富翁也有饶益作用的话,则是可以开许不与取的——这些条件必须都要具足。所以,我们也不能单纯简单地想:“我是为别人好,我没有享用”。实际上很讨厌这个人,故意把他的东西拿走送给别人,还觉得属于不与取的开遮范围,这么分析就不太合理了。
讲记《大圆满前行 第71课 智诚堪布》 · 节选法师辅导 去读原文 →还有人经常用这个来掩饰说:“外在的形式我不求,我只要心里有佛就行。像济公和尚也说‘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在《金刚经》《前行》中上师仁波切曾讲到济公活佛的后两句“世人要学我,则同入魔道”。“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这是一种境界,初学者在根本没有这样真实境界的时候,用这句话来掩盖自己的欲望,其实是酒肉穿肠过,佛祖是留不到心中的,只是贪嗔留在心中而已。不能够随便拿一段教言就往自己身上来套,还是要区分场合的。
文章《【法师辅导】藏传净土法(第27课)含文字 仅供参考》 · 节选公众号文章 去读原文 →以前上师仁波切也举过鸠摩罗什的例子。国王强迫鸠摩罗什,鸠摩罗什没有办法只好纳妻,其他和尚看到之后也想如此效仿。鸠摩罗什当着他们的面把一碗缝衣服用的钢针直接吞下去了,然后说:“如果你们可以做到像我这样吞针的行为,就可以娶妻生子”——内相续当中的境界确实有天壤之别的,所以,外在上面的行为并不是谁都可以去随学,如果没有内心见解的摄持,外在行为就有可能成为恶法;如果有内心境界去摄持,则会成为积资的方便。要看我们的自相续能不能用,而不要一味随学外在的相:和尚这样做,我也这样做;和尚那样吃,我也那样吃,这种想法就比较愚痴。按照大乘的角度来讲,吃肉是断慈悲种的,真正的成就者确实可以超度被己所杀的众生、被己所吃的众生;我们如果没有成就者的这种境界,还是不吃为好。因为你没有超度的能力呀!那就不应该享用。这就好像说,济公和尚可以做到“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我们自己却做不到的,只不过是满足了自己的口腹之欲而已。成就者做没有过失,我们做则只能沾染过失。对于一个聪明的人来说,不应该在自相续当中去沾染这些过失的,只能断除它。
讲记《大圆满前行 第71课 智诚堪布》 · 节选法师辅导 去读原文 →世间上有两种人极其可怜。一种人自作聪明、自以为是,妄加点评某某大德如何如何,由此造下诽谤的恶业,终将堕入地狱感受无边苦报。如济公和尚饮酒、帝洛巴大师食鱼、马尔巴大师指示弟子杀生等,实际都是圣者菩萨以大悲心度化众生、摄受弟子的种种善巧方便。还有一种人,没有正知正见,以各种烦恼为因,杀盗淫妄无所不为,又美其名曰修持甚深密法,普摄群生。然而这样的“修持”、这样的“度生”只能引导自他堕入恶趣无边痛苦之中。他们非但不能防患于未然,而且行为举止放肆无度,毫无克制,更谈不上“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了。
注疏《格言宝藏论释》第一品 观察学者 · 节选 去读原文 →记录这场讨论带来的启发,无需登录。
接着自己看
本场讨论引用的原文,按引用顺序排列。点击后在新标签页打开。
- 《【法师辅导】藏传净土法(第27课)含文字 仅供参考》 文章 · 公众号文章
- 《胜道宝鬘论》24 讲记
- 《大圆满前行讲解071》 讲记
- 《佛学之生态思想-问答-南京林业大学》 讲记
- 《大圆满前行 第71课 智诚堪布》 讲记 · 法师辅导
- 《极乐愿文大疏讲解027》 讲记
- 《胜道宝鬘论》 26 讲记
- 《胜道宝鬘论》23 讲记
- 《格言宝藏论释》第一品 观察学者 注疏
延伸阅读
沿着这个问题,再读几篇相关讨论。
-
学佛一定要吃素吗?大乘经论把食肉判在哪里、理由是什么,佛开许的三净肉与藏地佛教徒吃肉分别属哪一层,一时做不到全素的人依什么次第来?
🌿 基础闻思
本篇只把肉与酒当作这句话的例子,未展开食肉本身的教判。若想知道三净肉的三个条件、大乘为何连三净肉也不开许、藏地食肉的成因,以及一时做不到全素的人从哪里起步,该篇逐层作答,正可补本篇有意略过的一层。
-
依止善知识之前应观察什么?依止之后如何行持?
🌳 系统学习
本篇收尾提到「妄加点评某某大德会造诽谤恶业」,却没有说正面该如何看待一位善知识。该篇列出依止前应观察的六种法相,并指出「视师如佛」是依止之后渐渐养成的结果而非入门前提,对于既不盲从成就者的外在行为、也不轻率评断他人,给的分寸更完整。
-
日常生活中,怎样开始观察因果——从内心真正的敬畏出发,在钱财、言语、念头这些具体处着手,同时避开轻忽与过度自责两端?
🌱 初识佛法
本篇判断这句话能否自用,落脚在「端杯子那一刻自己心里是什么」。该篇谈的正是如何在钱财、言语这些具体处观察因果,并提醒既不要轻忽、也不要走到动辄自责的另一端,与本篇末尾从一分戒、一日一夜起步的说法衔接得上。
-
影视剧里常说的「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是佛教自己的说法吗?一念忏悔就能清净重罪,那因果还算不算数?
🌱 初识佛法
同样是一句常被拿来给自己开路的俗话,可对照看讲记如何一面承认公案、一面划出凡夫不能随学的界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