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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卫城一位妇女带孩子取水时贪看英俊男子,误将绳索套在孩子脖子上扔进井中,孩子溺亡,佛陀因此说偈

与这个偈颂相关的公案是这样的:佛陀与阿难在舍卫城时,当地有一位妇女去取水。
讲解
经文中记载她背着一个“水瓶”,不过从当时的习俗来看,她背的更有可能是一个水桶。因为在印度,许多妇女打水时,会把水桶顶在头上用双手扶着,也有像藏地一样把水桶背在后面的习惯。
这位女子去取水时,还带着自己的孩子。到了河边,她看见一位相貌英俊的男子,顿时心中生起强烈的贪欲,一直注视着他。
取水时,本该将水桶抛进井里,结果她不小心竟把绳索套在了自己孩子的脖子上,然后将孩子扔到了水井中。由于她当时完全处于非理作意、神志不清的状态,过了一会儿才回过神来。等把孩子打捞出来时,孩子已经溺亡。她悲痛欲绝,陷入极度的伤心之中,后来佛陀知道了这件事,便说了这个偈颂。其实这个偈颂,以前的诸佛都曾经说过。佛陀让阿难把这个偈颂背诵下来,并在傍晚向僧众宣讲其中的道理。
讲解
这则公案告诉我们:世间所谓的爱,实际上是由非理作意、妄想而产生的。正是因为爱欲的驱使,人们才会做出许多可怕的行为。常理之下,谁会忍心亲手把自己的孩子套上绳索扔进井中呢?但在爱欲的蒙蔽下,心智会变得疯狂,丧失理智。对于旁观者来说,这种爱执就像发疯一样,可对当事人而言,却觉得爱是真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