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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香仪则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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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语)行事钞下三曰:‘若行香者,不令妇人指��掌掌。语令悬放,必不肯者,便可缩手当使过去。若有男子,幸遣行之。尼法反前,为深防罪故。五百问及三千云:不得立受香,因比丘受香,女触其手,欲发罢道。佛言:若立受者,吉罗。’

ID: 19744 出处: [丁福保佛学大词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