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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位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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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宗对菩萨经三大阿僧�o劫,历五十二位,另判为四位,以统摄之,即愿乐位、见位、修位、究竟位。兹列表说明如下:             ┌愿乐位  愿乐信解,自利利他,此当十信、十住、十行、   四 │     十回向,为第一阿僧�o劫所修。┐    ─┤见

ID: 1581 出处: [佛学常见辞汇 - 陈义孝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