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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演讲 >> 18 智慧比金子还贵 >> 信仰、科技与法律-问答-四川大学 🎬 🎬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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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问答

『2013年4月27日晚上』

(一)问:现在人把大量资金花在重塑佛像这类事情上,与主流价值观相违。我觉得,佛教想有生命力,把钱花在慈善或什么更该花的地方可能更好,您怎么看?

答:捐款塑佛像、造寺院之类的善事,自古就有。现在修建寺院,藏地有耗资几百万、上千万的,汉地也有用掉几个亿的,都是依赖捐赠,资金量确实不小。不过这完全取决于个人意愿,出钱的人要求塑佛像,我们就塑佛像,不允许挪作他用;他想做慈善,我们就做慈善,不会塑佛像的。

和塑佛像、造寺院相比,我个人更重视教育。我甚至认为,在某种意义上,多花些钱培养佛教内外的各类人才,比塑佛像的功德还要大。尽管如此,我们尊重施主的发心。

(二)问:从上世纪八十年代起,转基因技术已经开始席卷全球,对宗教也产生了影响。我注意到,转基因的相关问题没有在《圣经》里出现,成为欧洲宗教界反对转基因的一个理由。但我想知道,您对此项技术是如何看待的?您对中国社会如何应对转基因浪潮,有什么想法?

答:在佛教《毗奈耶经》的许多公案中,常会出现一些让当时和现在人都觉得非常稀有、奇怪的因缘,这让我想到要理解转基因、克隆等问题,“万法因缘生”是最好的解释。每一个事物的出现都有其特定因缘,而且是各式各样,有的能够被人们普遍接受和承认,有的就不被承认,甚至受到排斥,但实际上,所有这些都没有离开因缘生的范畴。

概括来讲,因缘就是近取因和俱有缘,近取因是主因、内因,俱有缘是辅缘、外缘。那么在这个因缘当中,让我理解,转基因的成功,是在于对缘所做的改变,不是对因。

所以,从佛教的观点看,就是因缘生:任何事物,它的因缘有了,它就呈现了。你不承认,它也已经存在了。现在也好,未来的多少世纪也好,都会有这种现象的。

至于在中国它会成为什么样的理念,现在不好说,因为它的背后跟着许多不同观点,要是抵触某些观点,对两边都不好解释。带着因缘生的理解,慢慢会发现结果的。

(三)问:现如今我国刑法中最严厉的是死刑,您对死刑有怎样的看法?在社会逐步走向和谐的趋势下,您认为会废除死刑而使用其他刑法吗?

答:《金光明经》等经典都认为:不应该使用死刑。儒家对此的态度也比较谨慎。有国王问孟子,犯了罪该不该杀?孟子说:左右大臣都说可杀,先不要听;大夫或说有相当职责的领导们都说可杀,也不着急;如果全国民众都说这个人一定要杀,这时候再审察他,发现可杀,才可以判死刑。

这就是德治理念,是从孔子到孟子的一贯思想,它主张以德和礼来教化民众,而非刑罚。老子的无为而治也被很多国王采用,因为顺应民意,也比较柔和。不过,权衡时代背景,在今天的社会现状下,完全以德量刑似乎不太可能。

所以,就我个人理解,考虑到罪犯在被处以死刑时非常可怜和痛苦,如果是判以终身监禁,要好得多。然而,每个国家和地方都有自己的法律和规定,只有遵照执行,任何宗教都干涉不了。宗教也要随顺国法,有时依据佛陀的戒律精神,对待偷盗这类行为,就是按当地法律去处罚的。

佛教本来不允许杀生,即使是凶恶的动物,在这种理念下,佛教徒当然不可能随喜死刑。不过我相信,它的使用或废除,在不同时代和不同国家中,一定会有不同考量的。

(四)问:什么是信仰?法律能否作为一种信仰?

答:从广义上讲,法律也是一种信仰。或者说,如果你特别喜欢钱,也是对钱有信仰;喜爱无神论,就是对无神论有信仰……但要从狭义理解,它是单指对宗教的。

起先我不明白,你们学院让我讲的信仰是指什么,来的路上我还在想,既然是和科技、法律一起讲,应该是指宗教了,就是狭义的信仰——“你有没有信仰”,指这个。这就不是信仰法律那种了,执法人员也不一定有信仰。那天我在哥廷根和个别人在思想上有冲突,就是因为这个。

回过来讲,当你对某种思想或事物产生了一定的信赖和仰慕,甚至是兴趣和投入,就是信仰。在这种广义理解上,我觉得法律重要,我相信法律,那我就是信仰法律。

主持人:我补充一句,哥廷根只有12万人口,却出了45位诺贝尔奖获得者,很不简单。一座诺贝尔奖大城。

(五)问:现在很提倡藏传佛教与社会相适应,这是否意味着,藏传佛教的神圣性将被削弱,变得世俗化?

答:朱老师说得对,12万人里有45位诺贝尔奖得主,确实让人惊讶。也许这跟他们喜欢传统有关:在哥廷根大学,北大季羡林先生的房子还在;在德国,两三百年甚至七百年前的房子还在;他们的思想也不是今天这个、明天那个;车子没坏之前是不会换的;买栋房子就一辈子住在里面……他们似乎不寻求改变,不像其他地方的人,变来变去。

我在哥廷根大学参观了一个地方,那里摆着十三个诺贝尔奖纪念碑,都摆在一起,包括马普研究所创始人马克斯•普朗克(1918年诺贝尔物理奖得主),物理学家马克斯•玻恩(1954年诺贝尔物理奖得主)等。有趣的是,这种将荣誉集结一处的现象,并非独有,我在哥伦比亚大学发现,那里也涌现过98位诺贝尔奖得主;哈佛大学也一样,除了上百位诺贝尔奖得主外,还培养了包括奥巴马在内的8位美国总统。

我不知道这些学校有什么共同性,不过,老师们强调并引导灵活性思维,或许是一个因素。他们似乎喜欢学生提怪问题,一提怪问题,“嗯,这个孩子很有创意。”这也确实比一般的灌输好,能够启发开放的思维能力。

我对一位德国学者说:“你们这种教育方式和藏地的辩论差不多,我们辩论时,也一定要提最尖锐的问题,要刁难对方,这样才能对自他的智慧增长,起到最大的帮助。”

回到你的问题上。现在有很多专家在研究怎样把佛教变得世俗化,因为社会这么进步,这么科技化,佛教要生存其中也得通俗一点。但通俗的后果,我觉得有两种可能:

一种是不变味。例如藏传佛教,只要能保持原有的讲辩著体系以及培训方法,不损失主体,那它的生命力就可以贯穿到今天,进入任何文化或知识分子群体,都不会变味。同时也能适应时代,因为它有理论——就是这套经得起科学最严厉质疑的思辨方式,让它不至于沦为简单的感性信仰。

在今天的西方,很多老年人爱学其他宗教,但年轻人喜欢藏传佛教,为什么呢?因为它可以跟科学同步。爱因斯坦不是说过,“任何宗教如果有可以和现代科学共依共存的,那就是佛教。”“那就是佛教”,很多成分指的就是逻辑学。

当然也包括其他学问。当年法尊法师入藏求学,学因明、学密法,也学历史、地理、文艺、工巧甚至政治学,他学的不仅是宗教,是多元的文化,而这些在藏传佛教里都有。

举个例子,比如天文学,我们佛学院有一个六七位喇嘛的团队,他们不依靠任何仪器,用时两个月,就可以把明年的日历提前写出来,包括所有日食、月食的准确时间。这是很高级的天文历算,我亲眼所见,不是吹嘘。藏传佛教之所以能折服今天的很多知识分子,应该是有原因的。

那么,如果是这种原汁原味的藏传佛教进入市场,以融入的方式被世俗化一些,是不会改变的。

还有一种可能是,如果没有保留传统,也没有掌握佛教原本的思想精髓,直接世俗化,那可能就要变味了。

主持人:我再补充一句,今年我参加了中国藏学会第三次北京论坛,分的组就有天文、历算、医学、建筑、美术、音乐、哲学……有一个上海复旦大学的博士,就在社科院学因明,从哲学角度研究藏传佛教的因明学。这次活动分得很细,而且很官方,三百多人,分了若干组,由中国藏学研究会举办,国家非常重视。堪布讲到这,我也顺便证实一下,确实有很多现代科学也在研究藏传佛教。

(六)问:当下中国有一种社会现象,老人倒了没人扶、小孩被车轧了没人救,这都是之前法院的判决先例对善心人士不利导致的,伤害了人们见义勇为的热情。法律不鼓励,所以大家想做而不敢做,请问对此您是怎么看的?

答:我没有丧失希望,个别现象总归是个别现象。

前段时间,复旦大学一名研究生被同学毒死了,到处在传,这和你说的那些事件一样,也是个别现象,不代表学校如何、整个社会如何。人们对佛教的看法也是如此,一个人不如法,不代表所有佛教徒、所有佛教团体都不如法。只要跳出那些报道,擦亮眼睛看看,社会也没有那么不好。

同样的,一个人做好事,也不代表整个社会都那么好。凡事要一分为二地看。

问:那该怎样运用法律或信仰,解决好这些问题呢?

答:二者都取其优点、补其不足,应该能解决很多问题。

法律有强制性,案件发生了,由法官依法判决,立竿见影,这是法律的优势。但在犯案前、做坏事还没构成犯罪或犯罪后没被发现时,法律就没办法了。这时要靠信仰。信仰有自律性,即使没人看着,也不会偷东西、不会干坏事,内心的自我约束力量,让他不会去犯法。然而,事有偶然,一旦犯了罪,信仰就无能为力了,这时候要用法律。

所以,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既要提高法律意识,也要提高信仰意识。光是依赖法律,从许多国家的现状看,也并未达到理想的治理状态;只用信仰守护,不说现在,就是2500多年前佛陀在世时,也很难控制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