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记】《中论广释》第53课(文字+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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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记视频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文殊智慧勇识!
顶礼传承大恩上师!
无上甚深微妙法,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愿解如来真实义。
为度化一切众生,
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子二、(别破)分二:一、破束缚;二、破解脱。
丑一、(破束缚)分二:一、观察有无近取而破;二、观察能缚所缚的时间而破。
寅一、(观察有无近取而破):
寅二、(观察能缚所缚的时间而破):
丑二、(破解脱):
癸三、(断除太过)分二:一、断除发愿不合理之太过;二、宣说轮涅无二之正理。
子一、(断除发愿不合理之太过):
子二、(宣说轮涅无二之正理):
壬二、(以教证总结):
中 论 释
若身名为缚, 有身则不缚,
无身亦不缚, 于何而有缚?
【 如果对方又提出:但是,能束缚的因——贪爱等近取是存在的,所以众生的束缚存在。】
(如果这种束缚存在,我们可以反问,)众生是被什么所束缚?如何被束缚的?众生是在身体本身已经具备了束缚,还是在身体本身已经远离束缚的情况下被束缚的呢?
如果是前者,则不应该有束缚,因为已经被束缚了的缘故;如果是后者,也不应该有束缚,因为(远离束缚本身已经与束缚)相违,
如同(不可能被束缚的)善逝如来一般。
【如果对方提出:贪爱等近取身本身就是束缚。】
如果是在身体本身已经具备束缚的前提下被束缚,则不应该有束缚,因为(已经被束缚, 若要再次被束缚),则毫无意义的缘故。
如果是在身体本身不具备束缚的情况下被束缚,也不应该有束缚,因为(该身体)如同佛陀一般,无法被束缚的缘故。
而除此之外第三种所束缚的对象又并不存在,那么该(近取身)又会在什么时候被束缚呢?根本不会被束缚。
就像因为铁镣等等之类可以捆缚的东西在之前存在,所以被束缚的天授可以被束缚一样。如果能束缚的贪爱等在之前存在,束缚也应该存在。
但是,束缚仍然是不会存在的。因为所依不存在,则能依也不会存在。还有,如果之前束缚已经存在,就没有必要与所束缚的对象发生关系,既然束缚已经与所束缚的对象成立为不同的他体,就没有束缚所束缚对象的必要。
若可缚先缚, 则应缚可缚。
而先实无缚, 余如去来答。
如果在所束缚的补特伽罗存在之前,存在能束缚的贪爱等近取,则束缚也可以存在。然而,这些能束缚的贪爱并不存在,因为所依不存在的缘故。
破斥对方的其余论据,在通过观察已去、未去以及去时,从而破斥去法的时候已经做了 表述,即可以用“已缚无有缚,未缚亦无缚” 等等方式,只需在词句上稍作变动即可。
缚者无有解, 不缚亦无解,
缚时有解者, 缚解则一时。
【如果对方提出:虽然你们已经破斥了束缚, 但是,与束缚相违相伴的解脱却存在,所以, 束缚还是应当成立。】
解脱也不可能存在。首先,如果已经被束缚,则不可能解脱,因为此二法相违的缘故; 其次,如果没有被束缚,也不会再次被解脱, 因为已经解脱的缘故。如同不存在被镣铐所缚者,则不存在从中解脱一样;如果认为是在束缚的同时而获得解脱的话,则有相违的束缚与解脱二法在同一时刻出现的过失。
己三、驳斥其他过患:
【如果对方提出:倘若束缚与解脱不存在,则为了有朝一日从轮回苦海中脱离,获得不存在人我近取的无余涅槃,而潜心修道等也就不合理,修行等也就成了毫无意义。(所以,束缚与解脱还是应当存在。)】
因认为诸法无有自性,犹如幻觉等是颠倒邪见,而将获取涅槃者执为我,将所获取的涅槃执为我所的萨迦耶[57]见,也是涅槃的障碍,下面将就此理进行宣说:
[57] 萨迦耶见:坏聚见。
若不受诸法, 我当得涅槃。
若人如是者, 还为受所缚。
那些自以为“不存在人我近取也就是涅槃, 我在将来要获得这样的无余涅槃”,并对此念念不忘之人,对我与我所的见近取执著,完全是极大的颠倒分别妄念。只要这些人没有舍弃此等念头,并任其在头脑中存在,他们就绝不会获得无上的解脱。因为只有放弃执著,才会获得解脱的缘故。
涅槃无有生, 轮回亦无灭,
岂可为轮回? 涅槃岂安立?
(原译:不离于生死,而别有涅槃。实相义如是,云何有分别?)
为什么呢?因为,所谓的“涅槃”,也就是指欲解脱者在将此等一切彻底抛弃之后,以证悟无倒实相之智而彻见的,在胜义实相当中, 既不存在新诞生的“涅槃”,也不存在以前有而后来又被灭除的所谓“轮回”之法性。既然如此,又怎么能成立所谓的“轮回”,所谓的“涅槃”又如何安立为有呢?轮回和涅槃都是根本不存在的。
《中观根本慧论》之第十六观缚解品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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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亦不灭, 不常亦不断,
不一亦不异, 不来亦不去。
能说是因缘, 善灭诸戏论,
我稽首礼佛, 诸说中第一。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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