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5. 若法实有性,后则不应无。性若有异相,是事终不然。【每日一颂】《中论》
戊三(抉择有实法为空性)分二:一、破有实法之本体——观行品;二、破彼之能立。
己二(破彼之能立)分三:一、破有实法之作用接触——观和合品;二、破因缘之能生——观有无品;三、破暂时缚解——观缚解品。
十五 观有无品
庚二(破因缘之能生——观有无品)分二:一、以理证广说;二、以教证总结。
辛一(以理证广说)分四:一 、破四边性;二、 别破自性他性;三、修习离边中观;四、认识所离之二边。
壬二(别破自性他性)分二: 一、正破;二、除难。
癸一(正破):
有些人认为,诸法可以转变、迁移,比如以前存在,后来不存在,这说明诸法的自性是存在的。但这种说法不合理,如颂云:
若法实有性,后则不应无。
性若有异相,是事终不然。
如果诸法具实有自性,那么以后不应变成无。自性如果有变异之相,则是不合理的。
任何一法如果具有实有的自性,它就不可能从有变成无。如果有这样的变异之相,则不合理。为什么呢?
因为,诸法实有的自性一旦存在,即其自身的体性已经成立,它就不会观待于任何因缘;如果不观待于因缘,就不会随因缘而发生变化;如果没有变化,就不会最后舍弃自性而变成无有。如果一法现在是这样,后来变成那样,比如柱子以前存在,现在没有了;人现在活 着,以后死亡了,则说明其本体非实有,只是一种假相而已。如果诸法真的实有存在,它就不会刹那刹那舍弃原本体而变成另一种法。
就像一个人如果具有好人的自性,他就应该自始至终都做好事,但凡夫人很难做到,虽然有时做好事, 但有时又会做坏事,既然他有这样的变化,所谓好人的自性就不可能真正成立。又如,瓶子的自性如果真实存在,它原来什么样,现在亦复如是。如果开始以有实法的方式存在,后来被铁锤摧毁而变成了无实法(无瓶) ,那么瓶子的自性,不要说在胜义当中不能成立,即使在名言当中也不能成立。
前面讲过,在名言当中,中观宗也承许地水火风等一切诸法具有一种不能改变的自性,即各自具有一种法相,比如,火的本性永远是热性,不可能一会儿热, 一 会儿不热……但胜义观察时,诸法的这种名言自性不可能实有存在,也只是假立成立而已。
虽然诸法在胜义中皆无自性,但名言中这种依缘起而显现的自性也应被承许。大家平时最好经常内观:
如果自己是一名真正的前译宁玛巴修行人,就始终不会放弃自宗的传承教法;如果今天学自宗,明天学他宗, 那么在名言当中,他的自性就不属于宁玛巴前译派,因为不断变化之故。我们经常讲: “这个人很稳重,很老实,他永远都是这样,就像黄金一样……”做人应该具有这样一种自性。
敬摘录索·达·吉·堪·布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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