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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不失法如券,业如负财物。【每日一颂】《中论》

知幻园 2024-04-12

“破暂时缚解”分三:一、破轮回之本体 —— 观缚解品;二、破彼能立之因果——观业品;三、宣说趋入真如之方便——观我法品。其中第一部分已经宣讲完毕,今天开始讲第二部分“破彼能立之因果——观业品”。

十七  观业品

辛二(破彼能立之因果——观业品)分二:一、以理证广说;二、以教证总结。

壬一(以理证广说)分二:一、宣说业果自性成立之宗;二、对此进行观察而遮破。

癸一(宣说业果自性成立之宗)分二:一、业之安立;二、对此断除常断之理。

子二(对此断除常断之理)分二:一、对方发出常断之太过;二、对此回答而剖析。

丑二(对此回答而剖析)分二: 一、说经部宗观点;二、说有部宗观点。

寅二(说有部宗观点)分二:一、对经部观点进行破斥;二、承许不失坏法远离常断过患。

卯二(承许不失坏法远离常断过患)分三: 一、略说;二、广说;三、摄义。


辰二(广说)分二: 一、以比喻说明不失坏法;二、抉择不失坏法的自性。

下面,有部宗用了一个债券的比喻来说明什么是不失坏法。

巳一(以比喻说明不失坏法):

不失法如券,业如负财物。


不失坏法就像借贷所用的债券,业则如所欠的债务。


有部宗认为:业之所以像《百业经》里所说的那样,历经百劫亦不毁灭,是因为有一种不失坏法。善逝佛陀及其眷属曾说过:所谓“不失坏业”是指所作的作 业虽然已经消失,但在作者的相续中却产生了“不失坏法”,它是一种不相应行,依靠不失坏法,就保证了感果。


什么是不相应行呢?《俱舍论》云:不相应行不是色法,也不是心法,它是一种实有法,也是一种有为法。它是五蕴中的行蕴,分为心相应行和心不相应 行两种,其中心相应行是指二十种、三十多种或者五十一种心所;关于心不相应行,《俱舍论》中大概分了十四种 ,无著菩萨的《大乘阿毗达摩》当中分为二十四种,而不失坏法是安立在二十四种不相应行里的一种实法。 


为了说明什么是不失坏法,有部宗运用了一个比喻:不失坏法就如同债券(借条) ,业则如同所欠的财物,业力成熟就如同收回欠款。比如, 一个人把钱借给别人时,虽然钱财在他的身上消失了,但对方会给他打一张借条,以后他凭此借条,就可以收回对方借的钱款以及利息。


同理, 一个人造了善恶业之后,虽然业的本体当下就毁灭了,但毁灭的同时在他的相续中会产生一种不失坏法。如果没有对治,善恶业还会依此不断增长,增长率如同利息一样。因为不失坏法存在,所以善恶业并不会消失,纵然过了几百劫,当因缘成熟时,原来所造的供佛等善业或杀生等恶业也会无欺感果,并且如同利息一样,还会出现增上果和士用果。


当财物归还之后,残存的字据无论是否存在都无所谓,凭它不可能再一次收回什么财物。同样,异熟果一旦成熟,不失坏法无论是否存在都毫无用武之地,绝不可能使异熟果再次成熟。


总之,因为业如同所欠的债款,产生之后立刻消失的缘故,所以不是恒常;而以如同债券的不失坏法,总有一天会将业果连本带利一并收回的缘故,所以不是断灭。


◎ 有部经部安立业果的方法并不究竟


虽然按照有部不失坏法的观点分析业果也未尝不可,但若以中观究竟的观点来看,实有的不失坏法在名言中不可能成立,它只是一种缘起显现而已。同样,经部所许的相续想真正成立也非常困难,因为若详细观察种芽之间的关系,就会知道,相续只是一种总相概念而已,并不真实存在。


事实上,以中观缘起理来安立业果才是最合理的, 即在名言当中,业果虽无自性,但由于因果缘起不虚的缘故,所作之业一定会成熟。




敬摘录索·达·吉·堪·布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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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观因缘品


二、观去来品


三、观六情品


四、观五阴品


五、观六种品


六、观染染者品


七、观三相品


八、观作作者品


九、观本住品


十、观燃可燃品


十一、观本际品


十二、观苦品


十三、观行品


十四、观和合品


197

众缘中有性,是事则不然。


198

性从众缘出,即名为作法。

性若是作者,云何有此义?


199

性名为无作,不待异法成。


200

法若无自性,云何有他性?

自性于他性,亦名为他性。


201

离自性他性,何得更有法?

若有自他性,诸法则得成。


202

有若不成者,无云何可成?

因有异法故,有坏名为无。


203 

若人见有无,见自性他性,

如是则不见,佛法真实义。


204 

佛能灭有无,于化迦旃延,

经中之所说,离有亦离无。


205

若法实有性,后则不应无。

性若有异相,是事终不然。

206

若法实无性,云何而可异?

若法实有性,云何而可异?


207 

定有则著常,定无则著断。

是故有智者,不应著有无。


208 

若法有定性,非无则是常。

先有而今无,是则为断灭。


209 

  诸行往来者,常不应往来,  

无常亦不应,众生亦复然。


210 

 若众生往来,阴界诸入中, 

五种求尽无,谁有往来者?


211 

  若从身至身,往来即无身。  

若其无有身,则无有往来。


212 

诸行若灭者,是事终不然;

众生若灭者,是事亦不然。


213

  诸行生灭相,不缚亦不解;  

众生如先说,不缚亦不解。


214

若身名为缚,有身则不缚,

无身亦不缚,于何而有缚?


215

  若可缚先缚,则应缚可缚。  

而先实无缚,余如去来答。


216

  缚者无有解,不缚亦无解,  

缚时有解者,缚解则一时。


217 

  若不受诸法,我当得涅槃。  

若人如是者,还为受所缚。


218

  不离于生死,而别有涅槃。  

实相义如是,云何有分别?


219

人能降伏心,利益于众生,

是名为慈善,二世果报种。


220

  大圣说二业,思与从思生。  

是业别相中,种种分别说。


221

佛所说思者,所谓意业是。

所从思生者,即是身口业。


222

 身业及口业,律仪非律仪, 

 及其余无表,亦善亦不善。 

 从用生福德,罪生亦如是, 

及思为七法,能了诸业相。


223

 业住至受报,是业即为常, 

若灭即无常,云何生果报?


224 

如芽等相续,皆从种子生。

从是而生果,离种无相续。


225 

从种有相续,从相续有果。

先种后有果,不断亦不常。


226 

 如是从初心,心法相续生。 

从是而有果,离心无相续。


227

  从心有相续,从相续有果。  

先业后有果,不断亦不常。


228

  能成福业者,是十白业道。  

二世五欲乐,即是白业报。


230 

  若如汝分别,其过则甚多。  

是故汝所说,于义则不然。


230 

  今当复更说,顺业果报义。  

诸佛辟支佛,贤圣所称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