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乐愿文大疏释》42 * 甘露丸
学修佛法的次第非常重要
本师释迦牟尼佛和诸传承上师们一再强调,欲修佛法者首先必须打下稳固的基础,如果背离了学修佛法的次第,即使修再高深的法也不可能成就。可是现在许多人的次第都颠倒了——一上来就直奔最高的法,直接观修远离一切戏论的大中观,或者直接修持无上密法的光明心性,这样的好高骛远之举必定会失败。
圣天论师在《中观四百论》中说:“先遮遣非福,中应遣除我,后遮一切见,知此为智者。”“非福”指应当忏悔的恶业,主要是身语意的十种不善业。按圣天论师的观点,在修持解脱道时,首先应遮遣非福德的罪业,通过忏悔令自相续得以清净,然后遣除对人我的执著,最后遣除一切边执戏论而达到最究竟的境界,了知这样的修道次第者方为智者。
当然,我们并不否认有个别人是利根,他们不依照上面的次第,能以顿超的方式迅速获得成就。就像有些禀赋优异的学生可以跳级,不需要像一般的学生那样,从一年级慢慢往上升。但这样的利根者毕竟为数不多。道友们应当观察自己的相续,看自己到底是什么根机,如果是普通的中下根机,就不能按照顿超的方式,而应当按次第来修持,这才是适合自己的道路。
初学者修行次第
初学佛者首先要通过闻思认识罪业的体性,进而修习忏悔罪业之法,在清净罪业的基础上再渐次进修,这样才有修行成功的希望。
如何对治我的愚痴?
从根本上讲,罪业来源于愚痴,不知道忏悔罪业也是一种愚痴,因此愚痴的对治法——忏悔罪业极为重要。
用什么态度对待罪业?
愚者和智者对待罪业的态度不同。《弥勒狮吼请问经》中云:“愚者造恶业,不知忏悔罪,智者忏悔罪,不与业同住。”虽然愚者与智者都会造罪业,但愚者造罪后不知道忏悔,而智者造罪后知道忏悔,他们不会与罪业同住。《地藏十轮经》中也讲到两种智者:一种是从来不造罪业;第二种虽然造了罪业,但能够发露忏悔。现在有些愚者成天杀生、偷盗,造了不可思议的罪业,可是他们从来不反省,还认为自己非常清净。与这些愚者相反,很多高僧大德本来非常清净,前世今生并没有造多少恶业,可是他们一直精进地忏悔罪业。大家可以看出,愚者和智者的差别有多大。我们要随学智者的行为,要在上师三宝面前精进忏悔罪业,对修持净土法门者来说,要观想自他一切众生在阿弥陀佛及其眷属前作忏悔。
所造罪业能不能忏悔清净?
如果想真正清净罪业,不能仅仅在口头上念几句忏悔文,要从内心深处猛厉忏悔。其实,即使是再严重的罪业,只要不是表面上泛泛悠悠,而是从心坎深处勇猛忏悔,都能得以清净。《业分辨经》中有一个教证:“造极难忍业,谴责己可轻,猛忏与戒犯,可除罪根本。”所以,即使造了弥天大罪,只要能认识到自己的过失,通过严厉谴责自己,就能使罪业减轻,如果能以勇猛的心来发露忏悔,则罪业从根本上可以清净。
在忏悔罪业时,除了要有勇猛的心,还要发誓今后再也不造罪业,《佛为首迦长者说业报差别经》中云:“若人造重罪,作已深自责,忏悔更不造,能拔根本业。”因此,如果有人造了严重的罪业,后来能认识到自己的过失,在诸佛菩萨面前深自忏悔,并发誓今后再也不造这样的罪业,就能将罪业从根本上拔除。
总的来说,不管什么罪业,只要忏悔则没有不能清净的。古大德曾经这样说过:“本来罪业无功德,然忏可净为其德。”所以罪业再重,通过忏悔也能得以清净。在我们这些人当中,可以说没有未曾造过罪业的人,许多人在有意无意之中造了许多自性罪和佛制罪,所以大家都需要忏悔罪业。道友们应当以这些道理对照自己,认清自己的过失后,再通过念诵咒语、顶礼等方法努力忏悔。
忏悔时必须具足四种对治力
在忏悔法方面,藏地的许多高僧大德都一致强调四力忏悔,即通过现行对治力、厌患对治力、返回对治力、所依对治力来忏悔。四力忏悔法是一种非常殊胜的忏悔法,如果具足这四种对治力,则作已积集的一切罪障会无余得以清净,如《宣说四法经》中云:“若具足四法,作已积集障,无余得清净。”可见四力是忏悔的关键,能从根本上净除罪障,所以大家一定要通达这四法,在忏悔时必须具足四种对治力。
四力忏悔是藏传佛教特有?
现在汉地有些人认为,四种对治力的忏悔法是藏传佛教的发明。其实这种想法是不对的,因为这四法是佛陀在《宣说四法经》等佛经中宣说的,实际上,不仅藏传佛教有这样的忏悔法,汉传佛教也有这样的忏悔法。如白云禅师曾宣说过三种忏悔法和七种发心忏悔法。三种忏悔法是作法、取相、无生,作法是观想诸佛菩萨,并在他们面前诚心发露忏悔罪业,这和所依对治力是相同的;取相是认识到自己所犯的罪业,并对罪业产生后悔心,这和厌患对治力是相同的;无生是发誓今后再也不造罪业,这和返回对治力是相同的。七种发心是惭愧心、恐怖心、厌离心、菩提心、报恩心、平等心、罪性心,要以这些心来进行忏悔。在三法和七心中,间接包含了现行对治力。因此,四种对治力是本师释迦牟尼佛亲口宣说的窍诀,它并不是藏传佛教独有的忏悔法,只不过在汉地没有着重弘扬罢了。
学习十不善业的必要
希望道友们能全面了解十种不善业,这对大家今后的修行非常重要。如果是大概的了解,许多人都知道,也能说出十种不善业是什么;但如果要详细抉择十不善业的体相、分类等道理,不要说一般的初学者,甚至多年闻思修行的人也是不容易的。
仅仅肤浅的了解是远远不够的,由于没有对十不善业产生深刻的认识,许多人在生活中经常造这十种不善业,所以我们很有必要反复学习这些道理。最近我在重新看十不善业方面的教言时,对因果有了新的认识,自己感觉有很大收获。因此佛友们应该以欢喜心来听受这些法要,要想到:佛教的根本就是业因果,现在有缘听闻这方面的教言,自己确实很有福报。虽然作为一个讲者,我本人是非常差劲的,但老师虽然不好,只要他讲的是真理,学生就应该接受,这才能得到利益,所以大家应当认真听受。
造圆满杀业的判定
《毗奈耶经》和一些论典中说,所谓的杀生,必须具足基、意乐、加行和究竟四种圆满,只有这四个条件都圆满,才会造下圆满的杀业。“基”是其他具有生命的众生。“意乐”分为两点:一是无误认定所杀的众生,如果本来想杀人,而错杀了牦牛,这样不犯圆满的杀罪;二是故意发起不间断的杀心(如果在对方命根断绝之前生起后悔心,则不会犯下圆满的杀罪)。“加行”是自己做或教他人做,使用器杖、毒药或者恶咒等任何方法杀害有情。“究竟”是断绝对方的命根。
在造下杀生罪业后,如果有后悔之心,罪业也有清净的机会。佛经中说:一个人在乘船渡越大海时,如果船筏毁坏了,本来这个人是会丧命的,但如果他能抱住船筏的木板,也可以顺利抵达彼岸;同样的道理,如果有人犯了戒律,按理来讲必定会堕入恶趣,但是如果他能忏悔,也有清净罪业而获得解脱的机会。
杀业有轻重之分
从对境的角度安立杀业的轻重,杀生罪业分为极重、中等、下等三种。
杀害父母、上师、阿罗汉等为极重杀罪,这在杀生当中是最严重的,这属于五无间罪,它的果报非常可怕。在末法时代,这些极为严重的杀业时有耳闻,尤其是杀害父母的现象非常多。
杀害入道者、破戒者以及其他的人为中等杀罪。入道者是指除了阿罗汉以外的圣者,杀这些圣者虽然没有杀上师和阿罗汉的罪业严重,但它的过失也是相当大的。破戒者毕竟是佛陀的随学者,他的身份与一般众生不同,杀他们的过失也很大。此外,杀人的罪业也相当重。藏地一般认为,杀人一定会堕入恶趣,所以有些藏族人杀人之后非常害怕,会特别重视忏悔。
屠杀旁生为下等杀罪。
如果从有境的角度而言,根据所依身份(即相续中受持的戒律)的不同,杀生的罪业也有轻重之别。堪布阿琼说,对于杀死一只虱子,一般的在家人只犯一个杀生的罪业;菩萨犯下的不仅是杀生罪,也会犯下杀母亲的罪业;而密宗行者在杀生和杀母的基础上,还有杀本尊的罪业。可见,与前前相比,后后的罪业越来越重。
杀生源于三毒烦恼
总的来说,一切罪业都是在三毒烦恼的推动下造作的,如《普贤行愿品》中云:“我昔所造诸恶业,皆由无始贪嗔痴,从身语意之所生,一切我今皆忏悔。”杀生也是这样。
为了获取肉、皮、麝香等而杀生是以贪心杀生。现在的人们非常可怕,他们特别贪执众生的皮、肉、毛、骨等,为了满足自己的贪心而大肆杀害其他的众生。现在世界上以贪心而杀害的众生非常多。
诸如杀死敌人是以嗔心杀生。人类历史上的许多战争都是在嗔恨心的推动下发动的,由此造成了成千上万人丧失生命。在战争中死亡的众生,基本上都是在嗔恨心中死去的,在这样的心态中死亡是很可怕的。
诸如为了作血肉供养,或者为了塑佛像、建佛塔、供养上师而杀生,以及声称“杀猛兽无罪”等,这些都是以痴心杀生。
避免因无明愚痴杀生
为了作血肉供养,或者为了塑佛像、建佛塔、供养上师而杀生,以及声称“杀猛兽无罪”等,这些都是以痴心杀生。
许多外道有以血肉供养天尊的传统,有些民间也有以血肉供养鬼神的恶习。
在佛教内部,有些人为了塑佛像、造佛塔,也有以杀生来筹集钱财的。大家想一想:用这样的钱来造佛塔,到底功德大还是过失大?
以杀生得来的钱财供养上师,或者请上师享用专门杀害的众生(包括自己亲自杀和在饭店中点杀),这样作供养的罪过也非常大。有些人觉得:供养上师有很大的功德,所以杀害一些旁生没什么过失,而且我的上师很了不起,这些被杀的旁生是很有福报的。其实这是非常愚痴的想法,这会导致许多众生丧失宝贵的生命,并且上师和弟子都会染上严重的过患。
此外,世间有一种说法:凡是对人类有害的动物,如害虫、毒蛇、猛兽等,这些都应该杀掉。不过有些更为愚痴的人认为,杀害恶人也是没有罪过的。
总之,许多人由于不懂因果,在无明愚痴的推动下,考虑问题、说话做事都是颠倒的,导致自他造了许多杀业。所以每个人一定要学好因果法,这是非常重要的。
能杀毒蛇猛兽吗?
世间有一种说法:凡是对人类有害的动物,如害虫、毒蛇、猛兽等,这些都应该杀掉。甚至有些法师也公然宣称:对环境卫生有害以及对农作物有害的昆虫都可以杀。在放生时,有些人说毒蛇不能放,因为它们会伤害人类。其实这些说法都是不对的,再恶劣的旁生也不能故意杀害,如果因为它们对其他众生有害就该杀,那现在有些人特别恶劣,成天杀生、偷盗,这些人也应该杀掉,但是谁敢这样承认。
杀业从作、积的角度分类
按照《俱舍论》的观点,从作、积的角度,可以将业分为四种:作已积集业、作已不积业、积而未作业、未积未作业。杀生也有这四种情况。
一、作已积集罪。这是指亲自动手故意杀生。这种情况比较简单,大家都应该清楚。
二、积而未作罪。即策划、协商、唆使别人杀生以及随喜他人杀生。与前面的作已积集罪相比,这种情况非常不值得——明明自己没有去杀,结果相续中却积累了杀业,犯下了与亲自杀生同等的罪过。如《俱舍论》云:“军兵等为同一事,一切人均如作者。”因为他们共同发心为一个目标的缘故。只要众人发心共同造业,最终每个人都会得到全部的业,这就是无欺的因果规律,所有的佛经、论典和传承上师都是这样讲的。我们也应避免随喜杀生,否则也会在不知不觉中积下杀生的罪过。
三、作已不积罪。即本来无有杀生之心,但无意中误杀众生。全知麦彭仁波切在《中观庄严论释》中说:有些外道认为只要脚下踩死生灵就有罪业。而佛教认为,如果没有杀生之心,无意中踩死生灵没有罪业。当然,这并不是没有任何过失,还是有一些微小的过失。
四、未积未作。如在梦中杀生。这种情况也没有大的罪过。
以上我们介绍了杀业的四种情况。最后再次向大家强调:即使自己没有亲自动手杀生,但如果最初是一手策划者、中间是主要协商者、最后是唆使杀生者,无论口中言说,还是以眼神、手势等暗示杀生,自己都会同样犯杀罪。不少人就是这样积下杀业的,比如有些军队的首领,他们没有其他的事情,成天就是想如何杀害敌人;世间某些部门专门杀害众生,这些部门领导的工作唯一就是策划、协商、组织杀生。这些人的语言和行为都在积累杀业,虽然他们没有亲自动手杀生,但从得到的罪业来看,与亲自动手杀生没有什么区别。因此大家要特别注意,不要以这种方式积累杀业!
虽杀死众生却不造杀业?
《正法念处经》中说,有五种因缘,虽然杀死了众生,但是没有杀生的罪业:一、在走路时,无意当中踩死一些蠕虫、蚂蚁等;二、无意当中扔石头、铁器等,结果砸死了其他众生;三、医生在治病的过程中,为了利益病人给病人开药,病人因为这个药而断命;四、父母出于好心,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不小心打到孩子的要害之处,结果孩子因此而断命;五、自己没有杀虫的心,但在生火的时候,有些虫飞到火中而死去。在这五种情况下,因为自己没有杀生的心,所以虽然断了众生的命,但是不会得杀罪。
尽量参加大众共修善法
造善业时人越多越好。因此,只要自己的身体、时间等条件允许,我们要尽量参加大众共修善法,如果实在不能参加,也要尽量随喜、赞叹,或者劝别人参加。……这样即使上一堂课,每个人都会得到共同念诵、讲闻、回向的功德。在大众行持善法时,如果我们能参与,即使自己没有做什么事,这也有很大的功德。只要众人发心共同造业,最终每个人都会得到全部的业,这就是无欺的因果规律,所有的佛经、论典和传承上师都是这样讲的。
因果深奥 如理取舍
因果是非常深奥的,唯有如来的智慧才能彻底照见,凡夫人以肉眼或者分别念再怎么观察,也无法完全揭开其中的奥秘。今后大家在宣讲因果方面的道理时,一定要特别注意,要依照佛经和堪为量士夫的高僧大德的教言来宣讲因果,这才是稳妥的做法。
因果取舍是非常复杂的问题,不要说一般的凡夫,甚至连圣者都不一定完全通达。法王如意宝在世时,凡是遇到因果取舍的问题,老人家显现上都非常谨慎,一定要让僧众抉择,从来不自己直接作决定。但现在有些佛教徒把因果想得过于简单,在行持善法的过程中,稍微遇到一点挫折和不幸,就怨天尤人:为什么我做了那么多善事,现在还要感受这种果报?这就是不懂因果的表现。
生生世世不离师 恒时享用胜法乐
圆满地道功德已 唯愿速得金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