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 若无作等法,则无有罪福。罪福等无故,罪福报亦无。|【每日一颂】《中论》
八观作作者品
庚三(观作作者品)分二:一、以理证广说;二、以教证总结。
辛一(以理证广说)分三:一、破作与作者;二、宣说作与作者互相观待;三、以此理类推他法。
壬一(破作与作者)分二:一、破同品作作者;二、破违品作作者。
癸一(破同品作作者)分二:一、破各自同品;二、破共同同品。
子一(破各自同品)分二:一、立宗;二、宣说理由。
丑二(宣说理由)分二:一、以肯定的方式而破;二、以否定的方式而破。
寅二(以否定的方式而破)分四:一、以无因而破;二、无因所导致之过失;三、以无罪福而破;四、无罪福报所导致之过失。
此科判共有四个偈颂,是以前前推后后,很多论师的讲义都这样分析。怎样推呢?第一颂:如果非决定作者可以作非决定作业,那么作者和作业都成了无因生。第二颂:若无因,则无果;若无因果,作者、作业及所用作法三相就不能成立。第三颂:如果没有作业等法,就不会造善恶业;若不造善恶业,就没有善恶果。第四颂:若没有善恶果,就没有涅槃和轮回,这样一来,世出世间都有很大过失。
卯三(以无罪福而破):
若无作等法,则无有罪福。
罪福等无故,罪福报亦无。
如果名言中没有作业等法(等字包括作者和所用作法),就不会有罪业与福业。如果罪业与福业等不存在,由罪福所生的苦乐果报也不会有。
本颂是承接上文继续推导:如果名言中没有作业等法,整个世间就没有罪业和福业了,因为作业等法是罪福业的能遍之故。(能遍是指概括众多部分概念的总体,是因明中的一个专业用语。比如,说万法具有无常的能遍,即指每一个法的本体上都具有无常的体性。)如果没有罪福业,其苦乐的果报也不会有。
从罪业角度讲,如果没有作者和作业,那么世间的造罪者和十不善业等都不会存在,这样恶趣等所有苦果也都成了子虚乌有。从善业角度讲,如果没有作者和作业,那么十善业、四禅八定等世间福德,以及六度、四摄等出世间资粮都不能成立,如此一来,人天乃至出世间的安乐果报也都不会有。
但这完全不合理,因为世间的善恶因果毫厘不爽,永远不会空耗。正如《百业经》云:“众生之诸业,百劫不毁灭,因缘聚合时,其果定成熟。”众生所造的一切善恶业,纵经百劫也不会失坏,因缘聚合时,善恶之果一定会成熟于自身。
对于具有正知正见的人来讲,肯定不会承认善恶业及善恶果不存在。当然,如果对方是顺世外道等不承认因果的宗派,也无法说服他们,因为他们本就认为世间没有什么福德或罪业。
但是,此处的对方主要指小乘有部为主的内道宗派,他们必定不敢这样承认,因为佛在经中明确说过因果存在、善恶果报是由善恶业所生。如《涅槃经》云:“善恶之报,如影随形”,善恶报应就像影子随着身体一样,跟随着自己不会空耗。《华严经》亦云:“一切诸报皆从业起”,意即一切苦乐报应皆从恶业与善业中发起。
敬摘录索·达·吉·堪·布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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