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师开示】“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要看是不是为了饶益有情
在三种身业中,除了杀生、邪淫可以开许,不与取也不例外。对根本没有私心、大义凛然的菩萨来说,见到有些富人爱财如命,让其主动上供下施不太现实,故为了利益这些人,就从他们手中盗窃财物,上供三宝、下施乞丐,这也是开许的。
有个佛教徒跟我说,他家人听说他学佛作供养,便会不择手段地极力反对,但他若是去旅游观光,家人就非常支持,可以随便花钱。于是他常骗家人说去旅游,然后拿一部分钱到寺院作佛事。还有以前的永明延寿禅师,在没有出家之前,挪用了国库的大量公款去放生。被人发现后判死刑时,他没有丝毫后悔,说:“以我一条命,换得千千万万条生命,值得!”国王后来也被感动了,就把他无罪释放了。
所以,假如你发心纯粹是自利,却以利他为借口进行偷盗,那肯定有过失,但若完全是为了帮助众生,不与取也有开许的时候。因此,我们有时候看见的不如法行为,很可能是菩萨度化众生的一种方便。但我们自己没有这种高深莫测的境界时,千万不可随便模仿。
现在许多人喜欢说:“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济公和尚的这句话,往往被他们拿来当挡箭牌,成为可以肆意吃肉喝酒的“铁证”。实际上世人仅知有前两句,却不知济公还有后两句“世人若学我,如同进魔道”,从而以讹传讹,误导了无量迷茫众生。
其实,济公的高深境界,绝非凡夫俗子所能想象。比如,沈员外派家仆给济公送两只熟鸽子和一壶酒,仆人路上偷吃一只翅膀,偷喝了几口酒,以为能瞒天过海,神仙也难知。结果济公指了出来,仆人不承认,于是济公到阶前吐出两只鸽子,其中一只少一个翅膀……这种特别神奇的境界,世人完全望尘莫及,故不可乱学表面行为。印光大师在《文钞》中,关于这方面也有诸多教言 ,劝诫后学者万万不可随学,以免自欺欺人。
“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这句话,其实也是有来历的:明末的破山禅师,于战乱年间,在夔东十三家之一的李立阳营中度日。因李立阳嗜杀成性,为了救度一方生灵,禅师要求他戒除不必要的杀业。李立阳见禅师严持戒律,不食酒肉,就对他说:“你只要吃肉,我就不杀人了。”禅师马上与李立阳订约,不惜大开酒肉之戒,使许多人得以活下来,一时传为美谈。
此外,明朝还有另一位和尚,也是为了救逃到寺庙里的难民,在山贼面前吃肉喝酒。当时,山贼说只要他吃了手中的酒肉,就可以放过那些人。于是他气定神闲地端起酒杯,说:“我以酒代茶。”说完一饮而尽。接着拿起肉说:“我以肉作菜,请!”吃后面不改色,坦然自若。山贼见了为之一惊,鉴于有言在先,只好放了所有的人。
可见,为了饶益有情而吃肉喝酒,在汉地有些大德的传记中也有,但这不是普遍的行为。而藏地的每一座寺院,也并不是所有僧人都行持这些高深之举。藏传佛教对戒律的重视程度,来藏地求法的人应该知道,在没有达到一定境界之前,任何人都不允许做超凡的行为。若是极个别人做了的话,也许他确实有这种境界,也许没有。所以,能做和不能做的界限一定要分清,否则,明明什么境界都没有,却装模作样、无恶不作,这肯定是不合理的。
当然,假如你真的有超胜境界,那么行持如疯人般的行为、如哑巴般的行为,尤其是大圆满的二十一种行为,这也无可厚非。毕竟学佛不能一概而论,倘若以别解脱戒的尺度来衡量一切,这肯定不行;但若是要求每个人都持密宗禁行,不管他的境界有没有到一定层次,那也不合理。因此,在这些问题上,学习并掌握基础知识很重要!
——恭摘自索达吉堪布《前行广释》
回向偈
文殊师利勇猛智,普贤慧行亦复然,
我今回向诸善根,随彼一切常修学。
三世诸佛所称叹,如是最胜诸大愿,
我今回向诸善根,为得普贤殊胜行。
-普贤菩萨行愿品
每日箴言
修行要靠自己的精进,也要断除它的违品。有些道友睡眠很重,其实对治方法就是经常想起不放逸的教言。修行人应该控制自己的睡眠,不要睡太多了,不然人生的一半就睡过去了,我们活在世间行持善法的时间的确不多,所以要尽量断除这方面的障碍。
——索达吉堪布
本月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