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颂词回顾】《入_行_论》073(第六品)
对方又提出一个问题:“虽然身心不会为讥毁所害,但讥毁会导致世间人不喜欢我,对我的修行学法有障碍,所以我还是不愿意接受粗恶之语。”
答曰:讥毁固然可导致他人因了知你的过失,而对你不生欢喜心,但对你的今生来世不会有任何危害。
子二(不应嗔成为利养之违缘者)分三:一、嗔罪严重;二、利养无有实质;三、遮破有实质之妄念。
丑一、嗔罪严重:
这是对方的观点,他们进一步找理由:“光别人不高兴也不要紧,但这样会影响我的名声地位、利养收入等,我不愿意受到这方面的障碍,因此别人侮辱我的时候,不得不生嗔恨心。”此颂有几种解释方法,这样解释也可以。
下面对他进行回答:
对此,作者回答说:这也不该是生嗔之因。纵然我们获得利养,但最终都要留在今世,不可能跟随到后世去。
尽管现世的一切对我们毫无作用,临终时什么都带不走,但为这些利养所积累的罪业,倒会完好无损地留下来,像影子一样紧随不舍。尤其是造了恶业的话,在没有受完报应之前,乃至生生世世,都会给自己带来无法估量的痛苦。所以真正有智慧的人,不应该为了利养造作恶业。
只要活得非常清净,没有以世间八法和邪命养活,那自己当下死亡也没有怨言。
其实,苟且偷安的人活得再长,早晚有一天也会死,那时候所造之业一定会成熟果报的,假如趁未造罪之前先死去,以后也不会遭受这些死亡和堕落的痛苦。
丑二、利养无有实质:
一个人做梦享受了百年快乐,另一个人做梦只享受一瞬间的快乐,但这两人醒过来以后,梦中拥有的快乐都是一去不复返。同样的道理,有人以邪命养活过了一百年,有人活了短暂的时间,但他们临终的时候,原来享受的快乐都不会再现,都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再者,即便获得丰厚利养,能长时间地尽情享乐,可是在死亡时就像遭受强盗抢劫一般,丝毫也无权带到后世,最终只能是赤裸裸地空手离开人间。
敬摘录讲记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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