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学足迹 >> 365颗钻石的约定(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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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颗钻石
5月6日 佛历2564年
【第54颗钻石】
ཆོས་ཀྱི་གྲགས་པས།བྱམས་སོགས་རྨོངས་དང་འགལ་མེད་ཕྱིར།།ཤིན་ཏུ་ཉེས་པ་ཚར་གཅོད་མིན།།ཞེས་གསུངས།
法称论师:
慈等痴无违,故非尽除过。
真理越辩越明
【我执】与【证悟无我】的所缘行相相违,因此【通达无我、加以修习,从而灭尽一切过失】的说法不合理。
因为想要接受对境的贪欲、想要舍弃对境的嗔恨【行相】虽然完全相违,可是不管怎样修习,另一者还是无有穷尽,过失的所有不同行相通过一个对治无法灭尽。尽管修习各自的对治也不能灭尽,就像再怎么修不净观也会再度生起贪心等一样。
贪嗔二者是由我执的因中产生,故而具有同一个因,由贪心中也会生起对他者加害的嗔恨,对于嗔恨的对境也会生起坏爱的缘故,它们相互之间会有成为因与果事物的自性。所以,贪嗔彼此之间纵然是执著相不同的他体,但并非一者妨害另一者。
不仅如此,而且【嗔心的对治——慈心、贪心的对治——不净观等】不是与【证悟无我】紧密相联,再如何单独修习,但由于与【过失的因——愚痴即我见】无有相违的缘故,暂时能制止明显的贪嗔等,然而并不能连同它的种子一并摧毁,因此并不是【完全铲除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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