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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学解惑|第23期

求学之足迹 求学足迹 2021-08-30

“如理思维的最好方法就是辩论,大家通过互相提问、答疑、探讨,就可以遣除相续中的怀疑。”


——Khenpo So Dargye








No.1








QUESTION(128)  




问:请问打坐时双盘是左腿在上,还是右腿在上;还是分男的右腿在上,女的左腿在上;还是都可以,双盘盘不上,单盘可以吗?




ANWSER

 答:单盘也可以,身体要挺直,坐垫舒适。














No.2








QUESTION(129)  




问:法身、报身、化身、现前菩提身、不变金刚身”五身为中,“现前菩提身”、“不变金刚身”是怎样安立的?




ANWSER

 答:本基法界光明的终极境界,从法性无有迁变的角度而言称为“不变金刚身。”


现前二身菩提即是究竟断证的本体,心性光明究竟之时,从具二清净分来说,具足证悟功德即十力、四无畏、十八不共法、大悲、三十七道品等;从前述之智悲力而言,称为“圆满菩提身。”即是一切不共功德之现基。
















No.3








QUESTION(130)  




问:为什么学了这么多殊胜的法,当时的感觉很好,似乎明白了,一到现实还会依然烦恼,(但是会减轻和以前比)而且不会如理取舍。在生活中。不知道该怎么做。偶尔会对自己失去信心。




ANWSER

 答:如果只是学习了佛法,感觉到很好,没有真实地用在自身与生活中,就会将佛法与烦恼分开。佛法在于行持。














No.4








QUESTION(131)  




问:有新生学习《离幸福很近》,没全部完成就不学了,这种情况算是犯舍法罪吗?




ANWSER

 答:《诸法摄要经》中说:“文殊室利,若有人思维佛说之法中,或为胜妙,或为不胜妙,则彼舍正法也。若说此法为应理,彼法不应理,则彼舍正法,并已诽谤善逝,诋毁僧众也。”


《极乐愿文大疏》云:“何为舍法(诽谤正法)呢?有些稍微知道求学的人根本未懂得了义不了义所化众生根基差别的密要,而认为所有教法之中存在各种各样的矛盾,将显密宗派上下全部混为一谈而宣说,认为一者存在一切都需要存在、一者无有一切都不需要……将正法转为非法而宣讲,为贪执自造宗派之观点所染污而将非法说为正法,令他人也造舍法罪。


月称论师所说:‘贪执己见嗔他见,此等皆为邪分别。’赞叹自宗、诋毁他宗,或者试探别人后妄加评价说这是智者,这是愚者。即使是极为愚痴之人,若他仅了知一句法义也是教法。所以,他直接诽谤某人而间接诋毁了正法,也成为舍法者。”


又说:“又如,给别人讲法、闻法等造违缘,是舍教法;对于他人受出家戒等制造障碍,或者,若有人受持过午不食、不饮酒等少分学处,则讥讽他说:你是假装的,胜过你的高僧大德们也不受持这些学处,所以你应当舍弃!而唆使别人舍戒,以及对修法者制造违缘,这都是舍证法。”


又说:“……此类舍法罪是指以殊胜的对境三宝、庙宇殿堂、经典论典三所依等为证,说绮语时也是随便发誓、赌咒,打官司、作生意等时明明盟誓,尔后却故意自食其誓。甚至仅仅说天尊为证,也要塑造其身像,否则便是已舍弃了这些本尊。”《空边平等续》则说:“若于胜密之密法,何人舍弃并诽谤,则彼舍弃佛胜密,永时远离解脱道。”


《般若八千颂》云:“何人若造五无间,不及相似谤佛法。舍利子,若以舍法心云:‘此法非为汝与吾等应学,因此法不应理,此法非能调伏,此法非本师之教,此法非佛说之语。’如是说已,自己舍法,令他人不起信,毁坏自他之心,扰乱自他之心……舍利子,吾不愿闻彼人之名,况复与其相触。”及“其谤法者,舍弃一切三时如来正等觉智,又舍一切种智,是故损毁诸正法。
















No.5








QUESTION(132)  




问:有同学几年前跟弟子借钱说做生意,并承诺很快归还,弟子借给她后,一直未还,之后又找弟子借钱说要周转并承诺很快还,当时弟子觉得要的钱不多,要不再帮帮她吧,结果又没了消息,后又找弟子借钱,弟子拒绝了,也很生气,觉得她太不讲信用。


 我的问题是:拒绝借钱给别人,以及如果让她尽快还钱,是否违背菩萨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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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戒学有三:

一、摄律仪戒,正远离所应离法;

二、摄善法戒,正证应修证法;

三、饶益有情戒,正利乐于一切之有情。”

菩萨戒不违背世俗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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