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记】《中论广释》第51课(文字+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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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记视频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文殊智慧勇识!
顶礼传承大恩上师!
无上甚深微妙法,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愿解如来真实义。
为度化一切众生,
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壬三、(修习离边中观):
壬四、(认识所离之二边):
辛二、(以教证总结):
十六、观缚解品
庚三、(破暂时缚解)分三:
一、破轮回之本体;
二、破彼能立之因果;
三、宣说趋入真如之方便。
本品观察缚解。缚是束缚,解是解脱。内外道执实有的修行人都认为有束缚解脱,但实相中并没有这些法,《般若经》云:“色法无生故,无缚也无解。”学习本品我们就是要通达无缚无解的道理。
辛一、(破轮回之本体——观缚解品)分二:
一、以理证广说;
二、以教证总结。
壬一、(以理证广说)分三:
一、破轮涅自性成立;
二、破缚解自性成立;
三、断除太过。
癸一、(破轮涅自性成立)分二:
一、破轮回自性成立;
二、破涅槃自性成立。
子一、(破轮回自性成立)分二:
一、总破五蕴人我流转;
二、别破人我流转。
丑一、(总破五蕴人我流转):
中 论 释
己三、教诫修习中观:
定有则著常, 定无则著断。
是故有智者, 不应著有无。
因此,在思维实相的时候,如果说“此法定然存在”,则是有恒常的执著;如果说“此法定然不存在”,则又堕入了断见。
如果声称“有某个心的外境”,并认为其自性存在。然而,既然(诸法的)自性存在, 则空性以及往他法的转变等就不应理,如此一来,就落入了与无有的观点[空见]相抵触的常见;如果执持“某法不存在”的观点,就会出 现自性存在立论荡然无存的局面,前面“有” 的见解在这里就成了断灭之见。
然而,这种自性不存在的见解,就不存在以上的两种过患。仅仅的有、仅仅的无以及认为自性不成立的见解虽然不是粗大的常见断见,但却存在着分别的耽执,无法超离于有相的戏论。
在执著成实的病没有康复之前,始终需要依靠无有的遮止之药,但最终却必须将病痛与药物一并驱除,安住于息灭一切痛楚戏论之相, 远离四边戏论的境界中,将能取所取戏论的细微常断残渣扫荡殆尽。总之,遮破自性存在, 绝不是仅仅建立无有自性的立论。
《显句论》中云:“扫除此二见解,即为中观道修习之方。”一言以蔽之,就像在病没有痊愈之前,始终需要依靠药物一样,在所破没有消灭仍然存在之际,遮破无有的执著还是应该利用。一旦将(所破)消灭,又怎么会有“无” 的执著呢?假使所得到的最终境界是单空,那么又何需在颂词中引用“经中之所说, 离有亦离无”的教证呢?
释迦却丹曾说过:“成实不可得的智慧,与执著实有空的观点二者,实在是有着天壤之别。”
因为这些都是边执之见,所以,作为智者永远也不要堕入将有与无视为真如实性的边执见当中。
若法有定性, 非无则是常。
先有而今无, 是则为断灭。
【如果对方反问:为什么这些都是常断之见呢?】
如果某法的本性或者自性存在,则该法就应该是恒时不存在,或者是彻底与其相违的非不存在(也即存在),这样就堕入了常见。如果说:某法曾经因为产生而存在,但在消亡之后,现在已经不复存在了。这种说法阻断了该法存在的延续,所以又堕入了断灭的行列。
《中观根本慧论》之第十五观有无品释终
十六、观缚解品
丁十六(观缚解品)分二:一、经部关联;二、品关联。
戊一、经部关联:
经云“色法无生故,无缚也无解”等,宣说了无缚无解的道理。
戊二、品关联:
【如果对方提出:诸法的自性是存在的,因为轮回涅槃的束缚与解脱可得的缘故。】
如果束缚与解脱存在,则可以说诸法的自性存在。然而,束缚与解脱是不存在的。为了阐述这个道理而宣说本品。
此品分三:一、遮破轮回与涅槃;二、遮破束缚与解脱;三、驳斥其他过患。
己一、遮破轮回与涅槃:
诸行往来者, 常不应往来,
无常亦不应, 众生亦复然。
作为所立的轮回与涅槃,以及作为能立的束缚与解脱都不应该存在。前者不存在,是因为所取五蕴以及能取众生二者的轮转不存在的缘故。
【如果对方提出:近取的诸行五蕴, 存在前往他处的流转,所以轮转[往来]是存在的。】
倘若诸行是恒常的,则不会有轮转,因为既然是恒常,就不应发生迁变的缘故。
倘若诸行是无常的,也不会有轮转,因为在一刹那间不会存在往他法的迁变。
能取者众生也是这样,无论对恒常以及无常的情况进行观察,不存在轮转的理由,与前面所表述的完全相同。
(以上文字为个人整理,仅供参考。如有错漏,欢迎留言指正。视频下载请点击“阅读原文”。)
一起学中观
不生亦不灭, 不常亦不断,
不一亦不异, 不来亦不去。
能说是因缘, 善灭诸戏论,
我稽首礼佛, 诸说中第一。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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