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感缘起四大法则:
一、业决定苦乐之理
二、业增长广大之理
三、业未作不遇之理
第三、一切业之自性。佛经中说:“假使百千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业有纯白业、纯黑业和间杂业三类。纯白业,指意乐和行为纯善,它的果报是会出生人间天上极大的圆满快乐。纯黑业,是意乐和行为都不善的业,由此因缘会出生三恶趣极大的苦楚。间杂业有三种:一、意乐善行为恶的业,例如大悲商主杀戮短矛黑人,如果不涉入私欲,对菩萨有开许行持身语七恶的阶段;二、意乐恶行为善的业,比如,以办现世欲为等起而发起以后,行为上修某种善法;三、意乐行为间杂的业,即是一时意乐与行为都善,另一时意乐与行为又都不善,由此因缘,果报是会受生在四洲人类或散居诸天当中。
(一) 总说诸业
需要认识什么是“所作业”。
“杂”:间杂。
“纯白业……圆满快乐。”
“纯黑业……极大的苦楚。”
“一、意乐善行为恶的业……阶段;”
“二、意乐恶行为善的业……善法;”
“三、意乐行为间杂的业……散居诸天当中。”
业还有未作不遇、已作不失两条法则。这个真理是在讲,业不随行于亲属,不随行于财物,而唯一随行于造业者自身;然后,业报不成熟于大地,不成熟于磐石,唯一成熟于识相续摄持的五蕴。
(一) 略说
2.已作不失:已作此善恶业→定受相应苦乐果
这个真理是在讲,
“然后……识相续摄持的五蕴。”
业造了以后,都是不腐不烂不干枯而无有虚耗。
能损耗方面,或者由受报消尽,或者由具备菩提心以下的四种对治力的门径忏悔罪业,业则会渐次减薄,如同阳光出现令积雪变薄,如果菩萨在相续中已经生起了菩提心,那么,即使未行忏悔也会自然走向清净,如同太阳自然消除黑暗那样。
受一分消一分。
(如阳光令积雪变薄)
善业方面也有穷尽善根的四因,以此而能令消尽。
(二) 坏善根四因
1.不回向;2.嗔恚;3.追悔;4.宣扬
业报的受者,上至佛陀下至有情都不会断绝的,一切佛子、弟子及持明众都要受报。
业重之理:
无有违品,譬如造恶无有忏悔,或造善不杂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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