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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论广释》第029课

SuoDaJiKanBu 唤醒迷梦 2023-11-11
第二十九课
思考题
1、生到底有没有其他的生?为什么?
2、从有无生因观察所得的中观见,与名言中有之说如何不相违?
今天继续学习《中论》第七品。
庚二(观三相品)分二:一、以理证广说;二、以教证总结。
辛一(以理证广说)分三:一、遮破有为法;二、遮破无为法;三、遮止与圣教相违。
壬一(遮破有为法)分二:一、破生住灭三法相;二、以此能破事相有为法。
癸一(破生住灭三法相)分二:一、总破;二、别破。
子一(总破)分三:一、观察有为无为而破;二、观察分散聚集而破;三、观察有无其他法相而破。
丑三(观察有无其他法相而破)分二:一、以太过而破;二、断除过失。
寅二(断除过失)分二:一、第一断过;二、第二断过。
卯二(第二断过)分二:一、对方之回答;二、断除过失。
辰二(断除过失)分二:一、比喻不成立;二、意义不成立。
巳二(意义不成立)分二:一、自生非理;二、他生非理。
午二(他生非理)分二:一、观察三时而破;二、观察生有无其他生而破。
昨天讲完了“他生非理”的第一部分“观察三时而破”。今天讲第二部分“观察生有无其他生而破”。
理解科判很重要,这个科判主要观察生有无其他生。比如,如果莲花正生时有一个生法,那有没有其他生法产生这一生法呢
未二(观察生有无其他生而破)分二:一、反问;二、驳斥。
申一(反问):
若言生时生,是能有所生。
何得更有生,而能生是生?
有些人仍坚持认为:诸法正生时应该有一个生法。
龙猛菩萨反问说:如果说正生时的生法(生的动作)能产生所生果法,那么何处能得到其它生法,而能产生这个生法呢?
这是以反问的方式破(对于这一颂的解释,很多注疏不太相同)。意思是,对方认为正生时有一个生法,这个生法具有实有的自性,能够产生果法中观宗反问对方,既然如此,生法自己是怎样产生的?是否有其他生法来产生它呢?
前面我们从本生、生生,以及三时等角度遮破了生,此处是从另一个角度破---观察生法是否有其他生法。
比如,柱子本身具有无常性,正在一刹那一刹那地产生,对于正在产生的这一刹那,对方认为存在一个具有自性的生法。这时我们就要观察此生法,既然承许它实有存在,那么产生它的因是否存在呢?也就是说,是否有其他生法产生这一生法呢?对方或者回答有其他生法,或者回答没有,只能从这两方面回答。然而,这两种回答都不合理。下面中观宗就要对此分别予以遮破。
申二(驳斥):
若谓更有生,生生则无穷。
离生生有生,法皆自能生。
中观宗反驳说:“若谓更有生,生生则无穷。”如果说有其他生法令此生法产生,那么产生它的生法就会变成无穷。
比如,如果认为产生柱子的生法是由其他生法生起,因为若没有其他生法令这一生法发展至今,它就不可能有运动而最终生果,如果这样承许,生法就会变成无穷。为什么?
因为,如果有第二个生法令此生法生起,那么又需要第三个生法,令第二个生法生起,又需要第四个生法,令第三个生法生起……这样一直推推推,最后始终找不到终点。如此一来,就会有生法无穷无尽的过失
再用瓶子举例,如果产生瓶子有一个生法,那么是否有其他生法令这一生法产生呢?肯定要有,否则,瓶子就无法产生。既然有第二个生法,那是否还有第三个生法令第二个生法生起呢?必然也要有。这样一直推,由于始终要依靠其他生法而生,所以最后生法就会变成无穷无尽。既然找不到最初生的根源,那所谓瓶子正生时的生法,其本体就无法安立。这是第一个太过。
“离生生有生,法皆自能生。”如果是第二种情况,生法在离开了第二个能令其产生的生法之后,还会有所谓的生,那么万法则不必依靠生法而生,而全部自己能产生自己了
《般若灯论》的译者波罗颇蜜多罗(又称智识译师),将此颂译为“若起更有起,此起无穷过。若起无起起,法皆如是起。”这个译法可能好懂一点。其中“起”是产生之意。意思基本相同。
也就是说,如果离开了第二个生还有产生,那所有万法不依靠任何因缘也能产生了。这样就成了自生无因生。但自生肯定不合理,前面已经遮破过;若是无因生,则有万法恒有或恒无、因缘勤作无意义等很多过失,所以,这种观点不能承认。
按照我的理解,前一颂是反问,这一颂是辩驳,通过这种方式理解可能好一点。
以上讲完了“破生住灭三法相”的总破部分。宗喀巴大师认为,虽然前面全部以生为对象来破,但一定要知道,总破中的所有颂词,都涵摄了灭和住,全部可以类推。这样理解比较合理。
下面开始讲别破,即对生、住、灭三相分别遮破。
子二(别破)分三:一、破生;二、破住;三、破灭。
丑一(破生)分二:一、以前理而破;二、观察是否正灭而破。
首先破生,第一部分是“以前理而破”,意思是,以前面的推理方式来破
寅一(以前理而破):
有法不应生,无亦不应生,
有无亦不生,此义先已说。
有为法生的法相不能成立。总破时,已经宣讲了自生他生不成立的道理。现在别破时,将对此理进一步分析。
“有法不应生,”有的法不应该产生。即一个法如果存在,则它不应该有产生。为什么?因为既然是有的法,则其本体早已成立,如果已成立还要再成立,就会有前面所说的无穷生、无义生等很多过失。比如,儿子生完还要生、房子修完还要修、柱子立完还要立、饭吃完了还要吃等与世间名言相违的过失
“无亦不应生,”无的法亦不应该产生。因为此无的法是自性成立的无,故而,即使千百万个因缘集聚,也不可能令其产生
“有无亦不生,”亦有亦无的法也不可能产生。有无二法相违,相违的法无法同处一体,所以这样的法也不生
“此义先已说。”这些道理在前面的《观因缘品》当中已经宣说了
也就是说,果在缘中存在,则无需生;果在缘中不存在,则无法生。这个推理第一品《观因缘品》中已经宣讲了。如颂云:“果先于缘中,有无俱不可,先无为谁缘?先有何用缘?”龙猛菩萨的其他论典中也有如是教言,如《七十空性论》云:“有故有不生,无故无不生,违故非有无,生无住灭无。”
下面讲破生的第二部分“观察是否正灭而破”。
寅二(观察是否正灭而破):
若诸法灭时,是时不应生。
法若不灭者,终无有是事。
这一颂是观察,诸法正灭的时候有生,还是不灭的时候有生?
“若诸法灭时,是时不应生。”如果诸法正在灭,则此时不应该有产生。
为什么?因为生灭相违之故。比如,世人都认为,婴儿呱呱落地了,就是生;老年人或年轻人等离开人间了,即是死(灭),死的时候不会有生。实际上,一切万法的灭和生皆是如此,因为相违,故无法同时并存,所以,正灭时无有生。
“法若不灭者,终无有是事。”诸法如果不灭,则始终也无有产生这件事。为什么?因为一切有为法都在刹那刹那生灭,不灭的法根本不存在。
在整个世界上,不管你乘飞机还是坐火车,纵然遍寻天上地下的每一个角落,也不可能找到一个不灭的法。就像华智仁波切在《大圆满前行》中说:“到了冬季,地冻如石,滴水成冰,寒风凛冽,就算是经过许多马路(一匹马许多天所经过的路程)寻觅,也找不到夏季生长的一朵鲜花。”
不过在高僧大德圆寂的时候,冬天也会出现一些鲜花68,但这是非常特殊的情况。好像我在自己破自己了(众笑)。但不灭的法并非如此,没有任何特殊情况,在世界的任何地方、在有为法的范畴当中根本找不到既然没有不灭的法,又怎么会有它的生呢?不可能有
68《无垢光尊者传记》:在十二月与神变月之间,无论白天还是夜晚,到处遍布霓虹帷幕,在冰冻三尺的严冬,竟然出现零星花朵点缀大地,螳螂药树枝繁叶茂奇特景观,聚于此处的某些有缘者始终处于一种光明境界中,尊者的遗体安放到二十五日,在这期间,不时地散发出旃檀以及冰片无法相比的扑鼻芳香。)
通过以上观察,诸法正灭时没有生,不灭时也没有生,那除了正灭和不灭的法以外,是否还有第三品法呢?如果有,就请指出来,实际上不可能有,就像一块酥油,能否说它既不是灭,也不是不灭呢?根本没有这种说法,诸法皆是如此。既然如此,所谓的生又从何说起呢?显然无法成立
以上讲完了“别破”的第一部分“破生”。下面讲“破住”。
丑二(破住)分四:一、观察三时而破;二、观察是否正灭而破;三、抉择诸法不离老死相而破;四、观察以自住他住而破。
寅一(观察三时而破):
不住法不住,住法亦不住,
住时亦不住,无生云何住?
对于这一颂,麦彭仁波切的《中论释》是从行为(住法)方面观察,此处我们是从三时角度观察
“不住法不住”不住的法(尚未安住的法)不可能住。因为其本体尚未成立,还是未生法,这样怎么会有住呢?如果不存在的法可以住,则石女的儿子也可以住了,会有这个过失。
“住法亦不住”已住的法也不可能住。因为住的事情已经过去了,住的行为也已灭尽成了无实法,这样与其观待的已住之法就不能成立,也不可能有上面的住。
“住时亦不住”正在住的法---住时当中也不可能住。因为一个法要么已住,要么未住,在住与不住中间,并不存在所谓的正在住69,另外,如果“住时住”成立,也会有两个住、两个住者的过失。这与前面正去和去时去不存在的道理一样。
69也可以从动作上观察,比如:一个人如果站着不动,就是已住,如果有运动,就是未住,而他除了动和不动以外,不可能有一个第三品的状态,因此,没有所谓的正住或正住的人。)
虽然正住不存在,但世人却并不认同这一观点,觉得自己开始没在一处住,现在正在这里住,这就是正住。其实,这种世间名言与胜义观察没有任何冲突,因为世人看到的是住的显现,我们观察的是住的本体,两者没有任何矛盾,因为现空无二之故
通过以上三时的观察,一切法都没有住。最后一句是从观待生的角度破住
“无生云何住?”前面已经破了生,一切法既然无生,又如何能住呢?根本不可能住。
下面讲“破住”的第二部分“观察是否正灭而破”。
寅二(观察是否正灭而破):
科判上大家一定要分析,否则就会感觉重复,比如,前面已经观察了灭不灭,这里又观察。两处有很大差别,前面是观察诸法正灭时有产生,还是不灭时有产生;这一颂是分析诸法正灭时有安住,还是不灭时有安住前面是破生,此处是破住。
若诸法灭时,是则不应住;
法若不灭者,终无有是事。
“若诸法灭时,是则不应住;”如果诸法正在灭,这个时候则不应该有安住。为什么?
因为住和灭完全相违。从世间语言讲,“灭”也叫死亡或毁灭,即原来的性质完全消失,相续已经中断;“住”也叫活着或存在,即自性或相续一直存在。(对人、动物等有情众生,一般说活着或死亡;对无情法,一般说存在或毁灭)。住和灭无论在行为还是性质等方面都完全相违,无法共存。既然如此,正灭时怎么会有住呢?不可能有。
“法若不灭者,终无有是事。”诸法如果不灭,则始终也无有安住这件事。因为不灭的法不存在之故。
刚才观察生的时候分析过,在整个世间无论怎样寻找,也得不到不灭的法。既然如此,它的安住又怎能得到呢?完全了不可得
世间万法都是刹那生灭。对于万法无常70的现象,不说佛教观点,世间物理学家和哲学家也都有所观察和推测。比如,物理学家已经发现,在整个世间,没有一法是静止的,万法都在不断运动。他们已从微观角度观察到,人眼所见到有些物体虽然是静止的,但其内部实际一直在运动,性质也在不断变化
70无常:音译阿你怛也。为‘常住’之对称。即谓一切有为法生灭迁流而不常住。一切有为法皆由因缘而生,依生、住、异、灭四相,于刹那间生灭,而为本无今有、今有后无,故总称无常。据大智度论卷四十三举出二种无常,即:(一)念念无常,指一切有为法之刹那生灭。(二)相续无常,指相续之法坏灭,如人寿命尽时则死灭。
所以,真正不灭的法根本不存在,既然如此,说不灭的法上有安住就完全不合理。就像石女儿本身并不存在,这样“石女儿相貌端严”的说法也不可能成立。
下面宣讲麦彭仁波切的《中论释》。
【巳二、观察生有否他生:】
若言生时生,是能有所生。
何得更有生,而能生是生?
【如果对方认为:是以具有产生能力的他法,而使正生的法产生的。】
对方认为:正在产生的法是由一个有能力、有推动作用的生法(生的动作)使它产生的
【那么请问:这个具有产生能力的他法自身正在产生的时候,又是以什么法而产生的呢?】
中观宗反问道:如果认为瓶子等法是在一个有能力的生法之推动下产生,那么是否有其他生法来产生这个生法呢?
果仁巴大师是从两方面观察:此生法不需任何因缘自动地产生,还是依靠其他外缘他动地产生?
若谓更有生,生生则无穷。
离生生有生,法皆自能生。
【如果能有其他生法,而使其产生的话,则此生法的生又需要其他的生法,这样就有无穷的过失。】
如果需要其他生法来产生这一生法,即需要依靠一个实有的因来产生,就会有生法无穷无尽的过失
【如同吃饭需要烹调,而烹调又需要生火,生火又需要火镰……这样一来,对因法的需求始终都无边无际,吃饭的时候也就遥遥无期了。】
这里用了一个吃饭的比喻来说明,如果没有详细观察,可能会觉得有点难懂。意思是说,如果认为吃饭是因缘具足后如梦如幻地完成,我们也不否认,但如果认为吃饭是由一个具有自相的因所产生,我们就要观察一下此因的根源。如果这样观察,因就变成了无穷无尽。为什么?
华智仁波切在《大圆满前行》中讲人身难得时说:“一个人在途中烧茶,也需要具备烧茶的茶器、水、火等许多因缘。其中单单生火也是一样,必须具足火燧、火石、火绒等许多因缘,如果其中仅仅火绒不具备,就算是其余用品样样俱全也无济于事,只好从根本上放弃烧茶。同样的道理,假如这些暇满的功德中仅有一种不具足,也根本不具备真正修法的机缘。”
我们可以这样观察吃饭因缘的来源:做饭需要生火,生火需要火绒、火镰和火石(古代需要摩擦以后才能生火),其中火镰的因缘是钢铁,钢铁的因缘是……一直这样寻找,最后真正的根源根本找不到。既然找不到根源,后面的法就无法真正安立,最后吃饭这件事也只能放弃。
当然我们也承认,在名言中,当假立的因缘聚合时,也能完成吃饭这件事,但这些因缘没有任何实有的本体,只是一种假合而已
可以观察,饭和自己的身体接触还是不接触?所谓的吃是怎样存在的?或者像刚才一样,观察饭的因缘火、水、米等的来源是什么?当对每个因缘详细观察之后,最后因缘已变成了无穷无尽。既然吃饭是由无穷无尽个因缘组成,它就不可能存在所谓的自相同样的道理,若生法是由无数个生法的因缘组成,它也不可能具有实有的本体。
有些人对生命学很感兴趣,很想知道自己的前生是什么,再前生是什么……但我们的分别念对有些事情可以观察,有些不一定能观察。生命的起源是人类生命学的一个奥秘。实际上,不仅是生命的起源,甚至我们想寻找火的来源,石头的来源都找不到,比如,火前面的因缘是什么,最细微火焰的同类因是怎样来的……这样不断观察,最后,因缘已经成了无穷无尽,根本找不到最初的来源,既然没有来源,自相的火就不可能成立。同样的道理,如果观察我们身体的微尘和心识的刹那,它们最究竟的来源同样无法找到,因此,所谓的人并不真实成立。
有些心的问题是佛陀智慧的对境,我们以自己的分别念是无法衡量的,最甚深的一些境界更是难以了知。所以,对于很多道理,我们必须依靠佛经来抉择。
如果没有详细观察,就会感觉这个比喻好像不能成立,但如果真正懂得了其内涵,就会觉得此喻用得非常好
【反之,如果生法离开其他生法,也能够产生的话,则一切万法都可以如此,即离开其他生法,也能够产生,因为其道理相同的缘故。】
如果万法不需要其他因缘也能自然而然产生,那么寒冬里或虚空中也能长出鲜花了。但这是谁也不会承认的。
【卯二、从果方而破:】
此处的科判与我们前面的科判在分法上完全不同。
有法不应生,无亦不应生,
有无亦不生,此义先已说。
果法已经存在则不应有生,尚不存在也不应有生。这是中观五大因中的“破有无生因”。现在大家正在学《入中论》,里面对金刚屑因71、有无生因72讲得很清楚。
71金刚屑因:由于众生执著诸法自生、他生、共生、无因生的邪见如山,为此立有相对能摧毁邪见山的金刚屑,此能以强大的威力来彻底地破除这四边生,如同金刚杵能将此邪见大山击为粉碎,化成极细微的碎屑,故以喻而得名金刚屑因。它是观察万法产生的“因”无自性,也就是说,一切法不是自生、他生、共生、无因生,进而抉择诸法是无生空性。具体来讲,倘若万法是自己产生自己,就会有无穷生的过失;若是依他而生,黑暗中也可以产生光明……这种推理方法,在月称论师的《入中论》中讲得很细致。既然万法的“产生”无有实体,那么它的“存在”也不成立,最后的“灭亡”也没有,通过这种金刚屑因,就可以抉择一切为空性。
72有无生因:是抉择万法的“果”无自性。其观察方法是“有法不应生,无亦不应生”,也就是说,果若在因位时存在,就不必再生,因为已有之故;果若在因位时无有,则永远不能生,犹如石女的儿子。
破有无生因的推断非常重要。在胜义当中,有和无都不成立,但这与名言中的有和无并不相违。慈诚罗珠堪布的《中论》讲记里对这些道理阐释得较广,他将印度、藏地很多论师的讲义归纳起来做了一种教言性的旁述。希望大家能仔细看一下。
对于万法在胜义中有、无都不成立的道理,大家一定要生起定解。当然,在名言中,有就是有,无就是无,不能将其混为一谈,比如,对前后世和业因果存在、石女儿不存在,必须要分辨清楚。
虽然有和无在胜义中不存在、在世俗中存在,但两者并不相违学习中观时,对于哪些情况空,哪些场合不空,一定要分得清清楚楚,千万不能混淆,这个问题非常重要
【倘若果法已经存在还要生,生法则不合理;倘若果法不存在,生法也不合理;在果法存在与不存在两者兼备的情况下,生法更不合理。】
【关于这一点。前面[第一品]通过“果先于缘中,有无俱不可,先无为谁缘,先有何用缘”的方式已经进行过论述。】
前面已经叙述过这个道理,此处不作广说。
下面开始讲别破,前面的科判别破开始的地方与这里稍微有点差别。
【辛二(别破)分三:一、破生;二、破住;三、破灭。】
【壬一、破生:】
若诸法灭时,是时不应生。
法若不灭者,终无有是事。
【现在正在毁灭的法,则不应该存在生法,因为与生法相违的灭法存在的缘故。而不是正在毁灭的法,则不可能存在,所以也不存在生法。】
不毁灭的法在世界上根本不存在
【壬二(破住)分三:一、观察三业;二、观察已灭未灭;三、以前述相同之理而破。】
【癸一、观察三业:】
不住法不住,住法亦不住,
住时亦不住,无生云何住?
【如果是住法住的话,则住法不能住,因为只有一个住者,而不存在两个住法的缘故,此理与破斥“去者去”相同。】
这里是从行为方面破,我们前面是从三时角度破,破法稍有不同。
【如果不是住法,也不可能有住,因为住法不存在的缘故。正在住的法也不能住,因为在已住未住二者之外,根本不存在(正在住)的情况。另外,未生的法又怎么可能住呢?因为该法根本不存在,所以与住法相违的缘故。】
此处对“无生云何住”的解释与我们前面的解释也不太相同。
【癸二、观察已灭未灭:】
若诸法灭时,是则不应住;
法若不灭者,终无有是事。
【如果是正在毁灭的法,因为(毁灭)与住法相违的缘故,所以住法的存在是不合理的。】
【而不是正在毁灭的法,是不应该存在的。在这样的所谓法中,诸法的法相---住法究竟何在呢?它根本就不存在。】
哪怕一刹那安住而不毁灭的法,也不可能得到既然不灭的法不存在,那它住的法相究竟何在呢?根本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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