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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的包容与多样

佛教的包容与多样

Tolerance and Diversity

作者:菩提比丘

By BhikkhuBodhi


作者介绍

菩提比丘是一位美国僧人,1944年出生于纽约布鲁克林,1966年获得布鲁克林大学哲学学士学位,1972年获得克莱蒙特研究生院哲学博士学位。

二十多岁时,他就被佛教吸引,完成学业后前往斯里兰卡,1972年于斯里兰卡近代顶尖学者阿难陀·慈氏长老尊前得受沙弥戒,次年得受比丘戒。

1984年,菩提比丘受命成为斯里兰卡佛教出版协会编辑,1988年升为会长。他兼作者、译者,编辑于一身,完成了如《巴利经藏·中部》(1995,与髻智比丘合译)、《巴利经藏新译·相应部》(2000)、《佛陀之言:巴利经文汇编》(2005)等很多重要出版物。2000年5月,菩提比丘在联合国官方首次庆祝卫塞节(纪念佛陀诞生、证悟和涅槃的节日)的活动上做了主题演讲。他2002年回到美国,现居庄严寺,并在该寺和菩提寺传法,目前为美国印顺导师基金会主席。由于菩提比丘在翻译佛教经典(将巴利文译成英文)著作上的成就,他也被许多佛教信徒尊称为“西方的玄奘法师”。




世界上的主要宗教都面临着双重挑战。一方面,世俗主义的挑战席卷全球,冲击着传统宗教的神圣据点,把人类对彼岸的追求变成孤立的姿态,酸楚,且徒劳无义;另一方面,是世界主要宗教的相互碰撞。当全球不同民族、文化融合成为一个地球村时,代表人类灵性追求的宗教也被聚拢在一起,进行了史无前例地亲密接触,同时也失去了任何腾挪、圜转的空间。所以,一个宗教站在由世界舆论构成的圆形剧场里,同时面对地球上的所有其他宗教,以及广大对寻求终极答案蹙眉怀疑或漠不关心打着哈欠的人们。



在这种形势下,任何宗教如果不愿被当做人类早期的历史遗产而存在于世的话,那就都必须以一种具有说服力及有意义的姿态面对上述挑战。一方面,它必须容纳世俗主义不断膨胀的浪潮,并保持这样的一种直觉——无论科技对外部世界征服的程度有多高,尘世欲望如何获得满足,都无法为人类的精神世界带来彻底的安宁,也不能熄灭人类对超越世间法的真理和价值如饥似渴的追求;另一方面,每个宗教都必须设法寻找方法解决各种矛盾的见解。所有宗教都致力了解我们在庞大宇宙体系中的位置,以及掌握我们解脱的关键。忠于自宗基本原则的同时,每个宗教还必须对自他教条表述上的显著差异做出合理解读。在这个过程中,既要忠诚又要谦逊,既富有洞察力,又绝不咄咄逼人。


在这篇简论里,我希望勾勒出佛教对第二类挑战恰当的回应。佛教向来奉行“中道”思想,以解决灵性生活中理智和伦理的窘境。我们或会发现,解决眼前问题的关键亦存在于中道原则中。值得一提的是,佛教的中道不是对极端观点的折中,而是在避免陷入极端陷阱的同时,在更高的理念层次上达成胜解。因此,为了找出宗教多样化问题的佛教解决之道,我们应该先准确找出中道原则必须避免的极端见解。


首先是原教旨主义——对自己宗教的极端信仰,并伴随着要求他宗追随者改弦易辙的狂热诉求。虽然世界两大“一神”宗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中持原教旨主义观点的信徒比率越来越大,却并不意味着佛教会理所当然地受到影响。因为佛法的伦理原则本质上倾向于对其他宗教及追随者采取善意、宽容的态度。虽然无法杜绝佛教内部出现激进的原教旨主义的可能,但佛陀的教义对此类恶性的发展没有丝毫的认同。


对佛教徒来说,第二种极端情况则更具迷惑性:为了达到包容而不惜牺牲自身的完整,我们不妨称这种极端为普教旨主义。普教旨主义认为世界主要宗教究其核心思想都是一个真理,只不过各自表述的方式不同。这种论点在当今主要宗教的正统教条面前当然站不住脚。各宗教教义存在着巨大的差异,要通过大量修改、扭曲字句和表述才能看起来比较一致。但普教旨主义者往往是通过另一种间接方式表达自己的立场。他们鼓吹各个宗教必须澄清宗教外观(具体的信仰和外在的行持)与内在的核心宗教体验之间的差别。在这种区分的基础上,他们坚持各主要宗教只是外在形式上的差异,观其核心——灵性体验以及其所步向的终极目标,在本质上完全相同。因此宗教之间的差异,只是为了达到相同的解脱体验而采用不同方法的权宜之计,所以“证悟”、“救赎”、“神的体验”都不过是解脱体验的同体异名。有句格言是这么说的:上山的路有很多,但山顶的月光都一样。那么佛法也只是“永恒哲学”的一种说法而已,是人类对灵性追求的成熟表述。可能因其表述直接而明确,优雅且简洁,所以显得与众不同,但其实它对真理并无创见和独一无二的内容。



乍看起来,接受这种观点似乎是走向宗教共融不可多得的一块敲门砖,而坚持教义分歧不仅仅存在于文字表述,也存在于本质和重要的问题上,这种观点似乎有些偏执。那些因反对一神教的狭隘宗教观转而接受佛教的人,也将从这种温柔和亲切的观点中找到慰籍,能从他们原先宗教所坚持的真理特权中得到喘息!可是,如果不偏不倚地研读佛陀的话语,就会明显地发现这位觉者绝不会认同普教主义的观点。相反,佛陀不断强调唯有沿着他本人指出的修道才能达到终极解脱的目标。所以终极解脱的目标——涅槃,只能通过内道修行才能达到。体现这种教诲最好的例子是佛陀在入灭前夕所做的开示,他表示外道并没有真正的救世主,只有内道的解脱四众(译注:声闻、缘觉、罗汉菩萨),才能真正达到解脱的标准。


佛教把最终解脱的方法限制于内道,这并非出于狭隘的教条主义或缺乏善意,那是基于佛教明确的终极目标,以及达到此目标的修行方式。这个目标既不是为了死后能进入天堂获得永生,也不是某种灵性启迪的朦胧设想,而是脱离生死轮回,达致空寂的涅槃。这个目标只能通过彻底消除心灵染污(贪、嗔、痴)——所有最细微的无明方能达到。要消除染污,只有通过认识现象的本质,也就是说为了达到涅槃,唯一的途径是通过对所有内外因缘和合现象的直接观照和体验,也即是对三法印的证悟:“无常、苦、无我”。佛陀之所以断言只有通过佛的教法才能最终脱苦,因为只有在他的教法中,才能找到对现象真实本质最圆满、最正确的了解。这是因为从理论上来说,佛陀的知见独一无二,并且与其他宗教至关重要的基本教义相互抵触;又因为从实践上而言,佛陀这种教法圆满和精妙的展示了,只有通过个人切身体验的方式,才能产生对解脱的体会;也就是作为灵性训练部分的八正道。除了一个完全觉悟的人,谁都无法做出如此的教导。



令人惊讶的是,佛教对最终解脱这种排他立场,从没有使佛教徒对其他宗教信徒产生不宽容的态度。相反,在其漫长的历史中,佛教徒对曾接触过的异教徒总是保持着宽容和真诚友善的态度。在宽容的同时,他们也深切地确信,唯有依靠佛陀提供的独一无二的方法,才能从依靠因缘而存在的生命所遭受的痛苦中解脱出来。对佛教来说,宗教共融不能通过把所有宗教修剪成共同样貌来实现,也不能把所有宗教无法逾越的思想和实践的差异,都归结于历史发展的结果。从佛教徒的观点来看,通过粉饰差异来达成宗教之间的相互包容,根本不是真正的包容;因为这种所谓的“包容”只能将不同宗教彻底稀释至无法区分彼此的地步。真正的宗教共融需要以承认彼此的分歧作为真正的基础,即使这种分歧是如此巨大以至无法逾越。与此同时,还要尊重不同宗教徒按照自己意愿从事宗教活动的权力,而不能有任何怨恨、贬损和阻挠的态度。


佛教的包容源于认识到人类的性情和灵性需求广大多样,无法用一种宗教来满足。因此,这些需求自然会以各种各样的宗教形式表达出来。非佛教体系无法带领其教徒达到佛法的终极目标,而且一开始就没有这种设定。就佛教来说,由于承认无始轮回这种宗教概念,这就暗示了只能期待极少数人会被吸引到佛教的灵性道路上来,并以完全的解脱作为修行目标。而绝大多数人,即使寻求脱离世俗困苦的人,大都为了保障这一世的福祉而修行,甚至还错误地以为这就是宗教追求的终极目标。


在某种程度上,一个宗教只要能提出合理的伦理规范,并适度地提倡诸如爱、慷慨、出离和慈悲等健康的价值观,就足以获得佛教徒的尊重和支持。在宗教框架之外倡导这些规范也会有助于转生善趣——天界或梵天。佛教从不宣称自己是唯一具有转生善趣能力的宗教,只是认为在人类历史不同的宗教传统里,都已不同程度地清晰指出通往善趣的道路。虽然佛教徒并不赞同其他宗教的信仰体系,因为他们偏离了佛陀的正法;但他会尊重其他宗教,因为他们倡导的美德和行为标准促进了灵性发展,以及人与人之间,甚至人与世界之间的和谐统一。


文章来源

http://www.accesstoinsight.org/lib/authors/bodhi/bps-essay_24.html

原文发布日期2010.06.05


智悲翻译中心

翻译:根让巴丹

一校:圆乐

二校:圆丰、冯颖、圆和

终审:铭浠

译竟于2017.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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