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辩论——《中观庄严论解说》89(视频音频讲记)
讲记视频
中观庄严论解说
全知麦彭仁波切 著
索达吉仁波切 译讲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文殊智慧勇识!
顶礼传承大恩上师!
无上甚深微妙法,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愿解如来真实义。
为度化一切众生,
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思考题
对于世俗法相中的“未察似喜”,他方有怎样的错误理解?正确的理解是怎样的?
科判
⬛ 甲一、所说支分
⬛ 甲二、所说论义
🔘 乙一、真实分析所说论义
🔷 丙一、名义
🔷 丙二、译礼
🔷 丙三、论义
🔴 丁一、抉择所知二谛之义
🔶 戊一、认清二谛之理
✴ 己一、宣说胜义中万法不存在
💠 庚一、立根本因
🔹辛一、真实立根本因
🔹辛二、旁述
▪ 壬一、分析有法
▪ 壬二、分析真因
🔺 癸一、分析是应成因抑或自续因
🔺 癸二、分析是证成义理因抑或证成名言因
🔺 癸三、分析是无遮抑或非遮
▪ 壬三、阐明喻理
💠 庚二、建其理
🔹辛一、建立宗法
▪ 壬一、建立离实一
▪ 壬二、建立离实多
🔹辛二、建立周遍
✴ 己二、宣说世俗中有实法存在
💠 庚一、认清显现许实空之世俗
💠 庚二、分析彼世俗之自性而宣说
🔶 戊二、遣除于此之争论
🔶 戊三、如是通达之功德
🔴 丁二、以赞如是二谛之理而摄义
🔘 乙二、如是分析之必要
前面从遮破角度宣讲了世俗谛的三种法相之后,麦彭仁波切在这里以旁述方式也讲了三种否定:非可能否定、非有否定和另有否定。以这三种否定可以遣除建立法相过程中的三大过患,也即相违、不遍、过遍。在因明当中,对于建立法相的要求比较严格,必须远离这三种过患才是真实的法相,有关这方面,《释量论·正量品》中有宣说。
【如此凡是在差别事上建立差别法均要通过唯它具有或者他法也具两种否定形式,按照想表达的意义才能建立。】
我们在任何一个差别事上建立差别法,第一种情况,此差别法唯一在这一差别事上存在,比如,现在娑婆世界中可以称为量士夫的唯一是释迦牟尼佛,由于唯他具有这种功德,因此以另有否定的方式将其他人全部否定了。第二种情况,此差别法不仅在这一差别事上存在,在其他差别事上也存在,比如柱子是无常,由此已经将柱子不是无常的反体排除了,而且,不仅柱子是无常的,瓶子、大海、山羊等都具有无常的特点。
依靠上述两种否定方式,可以成立自己所表达的意义。也就是说,想要说明唯一此法具有某种特点就以另有否定来抉择,比如释迦牟尼佛是世间上唯一的量士夫,或者唯一爱因斯坦是原子弹的创造者。如果不必表达唯一具有这种特点,比如月称论师是无与伦比的中观论师,这时并未否认龙猛菩萨、静命论师、寂天菩萨等中观论师,这时也就不用“唯有”这个词。“唯有”在藏文文法中是具有特殊含义的另有否定的词句,表面上看,“唯有”是一种肯定句,其实在肯定的同时,间接已经否定了它不具备的反体。
【因此,从任何事物上所具有的任何差别法的反体角度可以分出有同样数目的否定,】
因此,在任何事物上具足任何差别法的角度来讲,都可以分出无数反体的否定,比如瓶子是差别事,在它上面有很多差别法——无常、所作、有为法等等,每一个差别法都遣除了它的违品。我们说“瓶子是无常”,差别法的反品——不是无常已经否定了。或者以花布作为差别事,花布上面具有白红蓝等七种颜色,那么,以白色可以遣除非白色、以红色可以遣除非红色……七种颜色分别具足了七种否定。
【排除一切非本身之法的本体与肯定是同一个意思。】
实际上,排除非本身的本体与肯定是一个意思。比如口中言说柱子的时候,以“柱子”两个字已经排除了非柱子,与肯定柱子是同一个意思;说大海时,不是大海的本体已经遣除了,自然而然大海的本体已经建立起来了。
【也就是说,从分为差别事与差别法的角度而言,(以蓝色为例:)差别事是指单单蓝色的反体,蓝色上面的所作、无常等作为差别法的反体。】
本论当中是说差别事和差别法,《般若经》、《现观庄严论》当中经常讲有法和法,所谓的柱子称为有法,在柱子上具有多少个法或者特点,这样说也是可以的。以蓝色为例:有法或差别事是指单单蓝色,而蓝色上面的所作、无常等就是法或差别法。以人作为差别事,人的上面也可以安立很多不同的差别法。
平时研究任何一种法,首先要明白什么时候是研究差别法,什么时候是研究差别事,不然任何事物的本体和差别也就没有办法分析了。《俱舍论》中讲心和心所时也讲过:所谓的心是执著差别事的,心所则是执著差别法的。理解方法上稍有不同,但意思基本是相同的。
【倘若从分为法相、名相与事相三者而言,则这三者的反体分别被共称谓义反体、自反体与事反体,诸如此类。如果归纳而言,则一切反体都是从否定或遣除非其本身之他法的侧面来安立的。关于两种否定的方式,在此已经极其明了地宣说完毕。】
另外,《量理宝藏论》中说[1]:法相、名相、事相三者能遍于所有万法。也就是说,任何一个法不具足这三者就不可能存在。其中,所谓的法相也叫做义反体,是从这一法本身的特点来安立的,如具有项峰垂胡;名相则是自反体,如黄牛;事相也就是事反体,指具体的事物,比如花白的黄牛。从意义来讲,这三者也是一体的。麦彭仁波切在《智者入门》的颂词和讲义中,对自反体、义反体和事反体三者讲得比较细致,此处未作广说,我们大概理解就可以了。
[1] 《量理宝藏论》:三法周遍诸所知,是故阐释彼安立。
归纳而言,不管另有否定还是非有否定,全部是从遣除非自本体的角度来安立的。以上有关否定方面的问题,麦彭仁波切以非常浅显易懂的语言,已经给大家介绍完毕,下面再回到世俗法的三种体相上继续宣说。
【如果是世俗,则以上的(未察似喜、生灭有法与能起功用)三法必须在一个事物上不相分离而齐备。】
前面已经讲了名言法的界限,但也并不是说唯有具自相的法才是名言法,除此之外,总相、二月等全部不承认,不能如此承许,否则,语言总相和分别总相也就不能承认了,有这个过失。
所以,从静命论师的观点来讲,
在名言中暂时应该
分为现相和实相,
前者是在迷乱众生面前
所显现的名言法,
后者是指最究竟的显现。
从暂时的现相角度来讲,
黄色海螺的本体
和它的有境应该承认;
但从最究竟的角度,
见到白色海螺的有境才是真相,
而真正起功用的法安立为名言,
也是从这个角度来讲的,
这就是静命论师
所要抉择的名言。
那么,针对世俗法的三种特点——未察似喜、生灭法和起功用,下面提出了一些问题。当然,这也不一定是真正敌宗提出来的问题,以前狮子贤菩萨在讲到般若观点时,也经常会自己站在对方角度开始自问自答。因此,对于下面的三种辩论,希望道友们在理解过程中认真思维对方究竟是如何承认的、自宗又是如何回答的,只有这样才会明白因明和中观的很多道理。
【(辩论一)有些人说:这是不合理的,假设具有合理性,那么苦受的事物〖有法〗,在未经观察的情况下也应是喜受了〖立宗〗,因为是世俗之故〖因〗。不能这样承认,因为明明是不喜的感受之故。】
辩论一,
有人说:世俗谛具有三种法相是不合理的,假设未经观察时似乎欢喜而存在,那么,苦受的事物(有法),在未经观察的情况下也应该是喜受(立宗),是世俗之故(因)。
一切世俗法的第一个法相,就是在未经观察时似而欢喜。对方认为这种承许不合理,比如个别道友虽然身体也不错、生活也不错,但还是无缘无故觉得很痛苦,如果世俗法在未经观察时似而欢喜,那么,特别强烈感受的这种痛苦作为有法,在未经观察的情况下也应该成为一种似而欢喜的存在,为什么呢?是世俗谛的缘故。但是不能这样承认,因为正在感受痛苦的时候,不能说未经观察的情况下是一种欢喜的感受。对方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
【(以同等理而破:)梵天、大自在天、转轮王的世间安乐〖有法〗,应是痛苦〖立宗〗,因为一切有漏皆是痛苦的本性之故〖因〗。不能这样承认,因为明明是快乐之故。还有许多同样的实例。如果(你们所说的要)分析密意,那(我们所说的)另一者也同样可以分析。】
对于这个问题,可以用同等理来遮破。《俱舍论大疏》中也说:对方提出问题时,可以用一个同等理让他分析。也即在对方分析的过程中,自宗用同样的分析发出太过。这在辩论过程中是允许的,但是没有任何关系的问题,在因明场合当中不允许提出来。
现在每天晚上讲完课以后,我虽然感觉有点累,但还是让大家提出一些问题。这样的话,对大多数年轻人来说,可以稍微打开一点思路,尤其是有关佛教方面的很多问题,在这种场合当中通过一问一答的方式,大家一起探讨还是非常有必要的。
我们对上面这个问题回答说:
梵天、大自在天、转轮王的世间安乐(有法)应是痛苦(立宗),因为一切有漏法都是痛苦的本性之故(因)。
因为世间当中的梵天、大自在天、转轮王活的时间特别长,生活也是非常安乐,但是,一切有漏法皆为痛苦,这一点,以教证、理证都可以成立,所以,梵天、帝释天的快乐也应该成为痛苦。可是不能这样承认,因为明明是快乐的,不要说转轮王,现在世间的一些大老板的生活也是非常快乐的,他正在快乐的时候,你不能说他所感受的是痛苦。
实际上,麦彭仁波切下面也说:第一个辩论只不过是咬文嚼字而已,不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如果分析其中的密意,转轮王暂时来讲的确是快乐的,但一切有漏法的因、果以及体性都是痛苦的,所以显现上的这种快乐也是痛苦的意思。
同样,所谓的“似而欢喜”也并不是真正欢喜的含义,意思就是说,现在世俗谛中显现的法,在未经观察这一层面上,似乎是实实在在存在的一种法而已,实际上是不成立的。
【(辩论二)对方说:单单无遮的空性〖有法〗,应成刹那性〖立宗〗,因为是世俗之故〖因〗。此推理是成立的,其原因是:《自释》中说:“由于依于所谓世俗之分别念的缘故,无生等也成世俗,而不是胜义,如同树木等的词义一样。”又云:“无生等也归属在正世俗中。”不能这样承认,因为(空性)是无实法之故。】
下面的两个辩论牵涉到空性,以及无为法和有实法的关系等问题,因此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
辩论二,
对方说:既然生灭法都是世俗法,那么,所谓的无遮空性(有法),应该成立为刹那性(立宗),因为是世俗法的缘故(因)。
《自释》中说:“由于依于所谓世俗之分别念的缘故,无生等也成世俗,而不是胜义,如同树木等的词义一样。” 此中“无生”是指单空,也就是说,单空应该是世俗而非胜义,比如树木的语言总相和义总相全部是世俗谛一样。
对此,不能说因不成立,因为单空是世俗法这一因可以成立,《中观庄严论自释》中已经明确说到:单空是世俗谛,不是胜义谛。
如:“无生等也归属在正世俗中。”所以,无生空性归属于世俗谛当中是成立的,但空性是无实法,怎么会成为刹那生灭的呢?不能如此承认。
【破斥:无遮空性〖有法〗,应成你不能思维、言说〖立宗〗,因为你承许它是胜义之故〖因〗。这一点是周遍的,其理由是:经中说:“胜义尚且在心之运行中亦无有,何况说一切文字。”不能这样承认,与现量相违之故。】
麦彭仁波切站在中观角度,再次发出了一个同等理的太过:
无遮空性(有法)应该不能思维、言说(立宗),你承许它为胜义之故(因)。
这一点周遍可以成立,而且决定可以成立,为什么呢?佛经中说:“胜义尚且在心之运行中亦无有,何况说一切文字。”
所谓的胜义谛在心的行境中也是无有,更何况说文字的行境?不可能有。
对方如果说:这样承认是正确的。
对于单空来说并不能这样承认,因为与现量相违。所谓的单空,我们在口中可以言说,心中也可以如是思维,所以你说它是胜义谛根本不合理。
这种辩论方式,大家应该用心思维,不然刚开始好像根本分不清是对方说的还是自宗说的,实际上,只要愿意下功夫,会发现这里面的意义还是非常深奥的。
【(辩论三)对方说:虚空等无为法〖有法〗应成能起作用〖立宗〗,是世俗之故〖因〗。此推理是成立的,原因是:所知万法必定可包括在二谛中,而虚空等不是胜义之故。不能这样承认,因为虚空明明无有功用。】
第三个辩论是从具有功用这方面来辩论的。
对方说:虚空等无为法(有法)应成可以起功用(立宗),是世俗之故(因)。
他们认为虚空应该成立为世俗法,因为所知万法必定包括在二谛当中,由于这一虚空并非远离一切戏论的境界,也不是单空的一种表示,所以不是胜义谛,应该是世俗谛了,既然是世俗谛就应该起作用。然而,虚空明明不具有功用,不管俱舍还是因明,虚空都应该包括在无实法当中。
【破斥:关于这一点,推理要从意义上来理解,而词句也是间接切合意义的。原因是:倘若如此,则以甚至对世间名言中本不存在的石女儿同等类推时,对方自己也应当会清楚虚空根本不存在。以词句一致并且意义的本体不存在对于所有无实法来说都是相同的。可见,如果说要对意图等差别加以分析,则另一者也同样可以分析。依此便可(否定对方的观点)。】
麦彭仁波切同样站在中观角度说:
关于这一点,推理要从意义上来理解,而不是从词句上理解。在意义上,所谓的虚空是常有无实法只不过是一种言词,从任何法不存在的角度安立而已,真正虚空的本体既不是有为法也不是无为法。不然按照对方的说法,以同等理类推,石女的儿子也应该起功用了,因为他是世俗法之故。为什么呢?一切所知万法可以包括在二谛当中,而石女的儿子不是胜义谛的缘故,必定属于世俗法,应该起功用。
这样一来,对方完全可以了知,石女儿和虚空在名言中除假名以外根本不存在,因为词句一致并且意义的本体不存在这一点,对于所有无实法来说都是相同的。
对方如果分析说:石女儿起功用的说法不能成立,由于执著石女儿的心可以包括在世俗谛当中,因此不包括在二谛的过失并不存在,但它的体相根本不可能存在。
既然如此,我们对虚空同样可以分析:执著虚空的有境可以包括在世俗当中,除此之外真正的虚空也是不存在的,所以不会有虚空起功用这种过失。
【如果对方认为:这两者是截然不同的,因为在名言中有着存在、不存在的差异之故。】
对方再次辩解说:虚空和石女儿子截然不同,因为虚空在名言中是存在的,法称论师也经常以此作为常有的比喻,《俱舍论》中也讲到地水火风空五大;石女儿在名言中根本不存在,因此二者之间存在很大的差别。
【破斥:如果在外境自相上不能建立有差别,那么仅仅以否定来证实这一点在观察外境的场合里同样还是尚待观察的对境。】
对此可以回答:在外境的自相上,虚空和石女儿没有任何差别,同样不存在自相,因此,在观察外境的场合里,你说虚空与石女儿不同,虚空存在、石女儿不存在的话,究竟是以何种理由来成立的?对于这一点很期待你们的回答。实际上,对于虚空和石女儿,没有任何真实的证据可以说明一者成立一者不成立,二者在本体上都不可能存在。
【如此这般只不过是为了开开玩笑才稍稍运用了辩论,实际意义即是这样的:所谓的“未察似喜”也就是指:恰似虚幻的景象一样,如果在未经观察的情况下听之任之,则似乎真真切切地存在,对此可以称为“似喜”,而凡是虚幻的景象也不决定是似喜的,例如当呈现令人恐惧万分的景象时(就不是似喜了)。这也只不过是对在未加观察的情况下似乎真实成立的取自之识欺骗或者说能令生起欢喜的感觉,而相似表示的,万万不可执为绝对是身心乐受的欢喜感觉。】
麦彭仁波切说:以上只不过是为了开开玩笑才稍稍运用了一些辩论。
真正从意义上来讲,所谓的“未察似喜”,也就是指如同水泡、阳焰一样,在未经观察的情况下可以听之任之,似乎真真切切存在着,由此称之为“似喜”。而并不是指感受中的痛苦和欢喜,因为虚幻的景象也不决定是欢喜的,比如出现令人恐惧万分的景象时,根本不可能感受欢喜。
因此,这也只不过是对未加观察的情况下,似乎真实成立而自取欺骗的角度相似表示的,千万不能将颂词当中的“喜”认为是身心快乐的过程。因为在未经观察的时候,痛苦也是实实在在存在的,就像有些道友一样,正在听课的时候也是心烦意乱,听也听不进去、看也看不进去,这样一来,是不是应该说未察似苦、未察似痛、未察似愁……
(小编注:【】里为麦彭仁波切所造《中观庄严论释·文殊上师欢喜之教言》的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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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妙刹土寂静眼,
如莲瓣饰笑盈盈,
现量照见何者前,
供此善说音令喜。
[终生学习 终生修行 终生利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