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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笔记|《入行论广释》第148课

一、 科判坐标


二、内容归摄(总义)

我们正在学习如何修世俗菩提心。寂天菩萨告诉我们应从三方面来修习,其一是修“自他平等”,其二是修“自他相换”,其三是教诫“共同之事宜”。前面我们已经学习完“自他平等”,目前正在学习“自他相换”,“自他相换”的原理就是把原来不想要的痛苦让我来承受,把原来最想要的安乐全部布施给众生,以这种最有效的方式打击我执。


“自他相换”广说分为两部分:一是“宣说法相”,二是“宣说事宜”。“宣说事宜”又分两部分:一是意乐,二是行为。“行为”分两部分:一是“行为修法”,二是“以行为主宰心”。目前我们正在学习科判“以行为主宰心”,它分三个小科判:一是“以对治主宰”,二是“视为所断违品”,三是“精通对治方便”。上一课我们学习了“以对治主宰”中的“略说”部分,本课学习此科判下的“广说”部分和“视为所断违品”中第一个颂词。


要义归纳如下:

(一)广说以治罚对治。  

1. 以惩罚对治。

(1)在我们还没有受到种种治罚之前,应该响应诸佛菩萨的教言,配合诸佛菩萨的教诲来改变我们的心,行持善法,因为救度是两方面的事。

(2)如果我们不依此而行,过失将归于这颗狂妄的心。

(3)如果发现身心不配合,就要惩罚自己的身体和心,并且所有过失、整个轮回中的痛苦都要执迷不悟的心来承受。(详见颂词1)


2. 我今日觉悟了:

(1)过去虽然每个在轮回中的众生都有佛性,但是我们心中大乘利他的种性没有苏醒,这是内在的因缘不具足;没有遇到殊胜的上师,没有听到过殊胜的大乘教法,则外在的因缘也不具足,因此遭受过无量痛苦。 

(2)现在学习了大乘佛法、依止了上师、了知取舍之后才明白一切痛苦和祸害的根源就是我执烦恼——萨迦耶见。 

(3)从此以后,我要将你自私自利的所有骄傲摧毁无遗。(详见颂词2)


3. 作将自己出售给众生想。因为:

(1)我已反复教诫过你放弃自利,但你一直不肯听,所以我不得不采用强制手段,将你卖给别人。

(2)自私自利之心是一切痛苦的根源,一定要舍弃。

(3)大乘的精华义就是菩提心,而自私自利心与菩提心是直接相违的,所以一定要摒弃。

(4)我曾以诸佛菩萨为证人,宴请三界无量众生为宾客,在他们面前把你布施出去了,因此今后你一定要为别人服务。(详见颂词3)   


(二)视为所断违品

思维不将我施于有情的严重后果:假设我有稍许放逸,觉得自私自利在某种程度上也许对自他有利,而没有把你施予一切众生,那么你一定会执著自利而造恶业,最终将我出卖给地狱狱卒。(详见颂词4)

发心师兄:定解C06

审核师兄:定解C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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