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负我命。我还汝债。以是因缘。经百千劫。常在生死。 |《楞严经》43导读
精彩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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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继续讲业和烦恼怎么相续,前面是世界的相续,然后就讲众生的相续,现在讲业和烦恼的相续,也就是说业缘的相续,这个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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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欲贪、杀贪、盗贪,有三种贪。首先是讲第一个贪,佛陀告诉富楼那尊者,和我们前面所分析的一样,人的这种想和爱,这两个结合起来的话,实际上众生不断地结生。结生的话,不能离开这种欲爱的心。“爱之一切生,恨之一切灭。”世间当中所讲的一样的,我们众生是生生灭灭,恩恩爱爱,这样的话,不能离开。
如果这个爱不能离开的话,在我们这个世界当中的所有的父母、子孙,一直“相生不断”的,生生世世,子子孙孙一直是这样的。因为这个原因,这样的这种爱叫做是“欲贪为本”,这个是我们欲望的贪欲。在所有的贪欲当中,这个贪欲还是很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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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讲到,我们有了这样的这种贪爱的话,依靠这样的贪爱,慢慢慢慢滋养我们的生命,滋养我们的身体,然后这种贪执一直是不能终止,因为贪它就不断地这样生起、成长,这样以后就不能终止。
“则诸世间”,那么这样一来,整个世间所有的众生,不管是卵生、化生也好,胎生、湿生也好,这些众生“随力强弱,递相吞食”,它们在整个世间当中,随着自己的力量的强大和弱小,强大的开始吞没弱小的身体,而弱小的这种身体也可能反击,甚至刺穿大的身体。我们大海里面,大鱼小鱼互相啖食的这种关系,应该大家都是比较清楚的。
这样一来,我们整个世界当中,先有爱开始生生世世,生生灭灭,这样的,然后就开始所有的这些强大的众生吞弱小的。其实人类也是这样的,动物也是这样的,包括我们前面学的天和飞天也是这样的,龙也是这样的。
所有的整个世界当中,强势吃弱势,包括现在世界上的国家也是这样的。国家比较强大一点的,想吞弱势一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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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食羊。羊死为人。人死为羊。如是乃至十生之类。死死生生。互来相啖。】
如果因为贪心的原因,变成人的时候,他吃着羊,然后羊死了以后又变成人,这个人又死了以后又变成羊,他们互相一直生生死死,这样的。
不仅仅是羊和人之间的关系这样的,“乃至十生”的众生,“十生”,我们前面讲的四生,然后在这个上面加上有色的众生、无色的众生,有想的天、无想的天,还有非有想天和非无想天,总共有“十生”众生吧,以前在其他当中也是讲过。其实“十生”,所有的众生“死死生生”,互相都啖食,都这样吃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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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样的恶业,自己与生俱来都是有的,乃至你的业力没有穷尽之前,一直冤冤相报何时了?就一直没有完了的时候。所以这样的这种业,实际上是叫做是“盗贪为本”,这个叫“盗贪”。
有些注释当中说为什么叫“盗贪”呢?其实“盗贪”的话,如果我们抢夺了别人的生命,实际上这一方面是一种偷盗,为什么叫偷盗?所谓的偷盗,他是不与取,别人没有给的情况下,你自己去取,这个叫做不与取,也叫做偷盗。
当然偷盗当中有些是悄悄偷的,有些是强行偷的,我们讲戒律的时候也是有各种情况。我们杀害其他众生,任何一个众生,他不愿意把自己的生命献给你,这个谁都不愿意。不愿意的情况下,你如果以强行的方式,或者说是以隐藏的方式来夺了他的生命,这实际上是一种非常明显的偷盗。所以这叫做“盗贪”的原因也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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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负我命。我还汝债。以是因缘。经百千劫。常在生死。】
因为我们通过前面的道理,知道是你欠我的命,我还你的债。也就是说是我杀了他的话,已经欠了命债,他肯定反过来杀我;或者是他以前杀过我,那我要还他的命,这样的话,我要杀他。所以说我们一般杀害众生的话,互相有命的这种欠债。
这样的因缘,实际上是过了百千劫还在轮回当中,不断地感受这种痛苦的报应。因为我们所有的这种偷盗,强盗这些当中,命的这种抢夺是最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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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爱我心。我怜汝色。以是因缘。经百千劫。常在缠缚。】
下面比如说我们世间当中,你特别特别喜欢我的心,我的这种情绪,我的这种人格,我的善良,心地善良这些,然后我又特别地喜欢你的外面的容貌,你的美色。比如说你爱我的心,我爱你的色,互相可能目的都是不同的,但实际上互相都这样贪爱。因为这样的因缘,实际上是经百千劫当中,一直缠缚在轮回当中。所以贪欲确实也是很可怕的。
《圆觉经》当中也是讲:“一切诸众生,不得大解脱,皆由贪欲故,堕落于生死”。所以我们众生因为贪欲的原因,实际上堕落在三恶道当中。或者说是《正法念处经》当中也说是:“人为爱所缚,不能脱生死。”人因为爱所束缚着,不能了脱生死。
其实我们人世间,不管是出家人、在家人,我们欲界众生的这种欲心、爱欲很强烈的。如果真正能看破了今世,断除了爱欲,干涸了爱河的话,那解脱可以说是垂手之下,特别容易的。如果我们何时没有把爱欲、贪欲断掉,那表面上看来是个修行人,但实际上因为你相续当中像毒蛇一般的这种爱欲的心作怪以后,你自己都是可能一瞬间的这种自由都没有,最后自己在不愿意的情况下会堕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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