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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不住法不住,住法亦不住,住时亦不住,无生云何住? |【每日一颂】《中论》
七观三相品
庚二(观三相品)分二:一、以理证广说;二、以教证总结。
辛一(以理证广说)分三:一、遮破有为法;二、遮破无为法;三、遮止与圣教相违。
壬一(遮破有为法)分二:一、破生住灭三法相;二、以此能破事相有为法。
癸一(破生住灭三法相)分二:一、总破;二、别破。
子二(别破)分三:一、破生;二、破住;三、破灭。
丑二(破住)分四:一、观察三时而破;二、观察是否正灭而破;三、抉择诸法不离老死相而破;四、观察以自住他住而破。
寅一(观察三时而破):
不住法不住,住法亦不住,
住时亦不住,无生云何住?
不住的法不能住,已住的法不能住,正在住的法也不能住,一切法无生怎么会有住呢?
“不住法不住”,不住的法(尚未安住的法)不可能住。因为其本体尚未成立,还是未生法,这样怎么会有住呢?如果不存在的法可以住,石女儿也可以住了。
“住法亦不住”,已住的法也不可能住。因为住的事情已经过去,住的行为也已灭尽成了无实法,这样与其观待的已住之法就不能成立,也不可能有上面的住。
“住时亦不住”,正在住的法(住时)当中也不可能住。因为一个法要么已住,要么未住,在住与不住中间,并不存在所谓的正在住。另外,如果“住时住”成立,也会有两个住、两个住者的过失。这与前面正去和去时去不存在的道理一样。
虽然正在住不存在,但世人并不认同这一观点,觉得自己开始没在一处住,现在正在这里住,这就是正住。其实,这种世间名言与胜义观察没有任何冲突,因为世人看到的是住的显现,而我们观察的是住的本体,两者没有任何矛盾,因为现空无二之故。
颂词前三句是从三时角度对住进行观察,最后一句“无生云何住?”是从观待生的角度破住:一切法既然无生,又如何能住呢?当然不可能住。
敬摘录索·达·吉·堪·布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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