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 离自性他性,何得更有法?若有自他性,诸法则得成。 |【每日一颂】《中论》
戊三(抉择有实法为空性)分二:一、破有实法之本体——观行品;二、破彼之能立。
己二(破彼之能立)分三:一、破有实法之作用 接触——观和合品;二、破因缘之能生——观有无品;三、破暂时缚解——观缚解品。
十五 观有无品
庚二(破因缘之能生——观有无品)分二:一、以理证广说;二、以教证总结。
辛一(以理证广说)分四:一 、破四边性;二、 别破自性他性;三、修习离边中观;四、认识所离之二边。
壬一(破四边性)分四:一、破自性与他性成立;二、破有实无实法成立;三、呵斥所破之见;四、结合教证而说明。
癸二(破有实无实法成立)分二:一、破有实法;二、破无实法。
子一(破有实法):
对方论师辩驳说:虽然自性、他性不成立,但在自 性他性以外,存在一个起作用的有实法总相,以有实法的总相就可以成立有实法的本体。
离自性他性,何得更有法?
若有自他性,诸法则得成。
离开了自性他性,如何得到有实法的总相呢?如果 存在自性他性, 一切有实法也可以成立,但这只是一种空想罢了。
中观宗驳曰:诸法或者以自性建立,或者以他性建 立,除此之外,再无其他建立方法。而胜义观察时,自性、他性都不能成立。
“离自性他性,何得更有法?”离开了自性或他 性,诸法就没有了安立的基础,这样有实法总相又怎么 会存在呢?若承许存在,石女儿、虚空中的鲜花也都可 以成立了,因为承许在无自性他性的情况下,可以成立之故,但这显然不合理。
总之, “若有自他性,诸法则得成”,假如世间存 在自性他性,承许有实法总相存在也可以,但离开了自 性他性,有实法的本体根本得不到。既然如此,有实法的总相如何能得到呢?这只是对方的一种空想罢了。
◎ 万法本空,只是了知不了知而已
当然,在名言当中,可以假立有实法依自性或他性 而成立,但此处对方并非指名言假立的有实法,而是认 为具实有本体的有实法真正存在,这样肯定不合理,因为胜义观察时,万法的本体皆了不可得。
佛经云: “不见乃为最殊胜之见。”意思是,观察 万法时,见不到万法的任何自性,这种不见实际是最殊 胜的见。以前法王如意宝曾说过:一个人丢失牦牛后到处寻找。如果牦牛就在那里,而他没有看见,这不是正量;如果牦牛确实不在那里,他也没有看见,这时他的眼识则是正量。
同样的道理,在胜义当中,如果万法的本体存在, 而我们没有找到,这是非量;如果万法的本体远离了 一 切戏论,我们观察时也没有得到,这就是正量,因为符合万法的实相。
万法本就远离了一切戏论,并非因我们观察而空 掉,因未观察而实有。任何人只要真正观察,都可以得 出万法离一切戏论的结论。用因明的术语讲,就是以事 势理成立,即事物的本来规律即是如此,现在只是通过观察了知而已。
很多人之所以认为万法实有,是因为相续被无明烦 恼染污,根识受到蒙蔽,再加上没有善知识的引导,没 听过这样甚深的教法。现在我们已经值遇了善知识和殊 胜论典,知道了万法离一切戏论的本来面目,如果依靠 闻思修逐渐具有了这种有境智慧,最终就会获得照见万法实相的正量。
敬摘录索·达·吉·堪·布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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