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学与幸福(9)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当非常清楚地了解了整个过程的时候,我们要思维这个人或者动物,如果是我、我的父母、我的儿女的话,那会是什么样子?要这样子去想。平时,比如说像看戏、看电影一样地,去看某一个人或者某一个动物的痛苦的时候,除了很恐惧以外,我们不一定有什么很特殊的感受。所以,这个时候,我们要把它当作自己,或者是自己的父母、儿女。
第二个步骤,就是要去思考:虽然这个生命、这个动物不是我,也不是我的父母,也不是我的儿女。但是,这个被宰杀的动物跟我们之间有一个共同点,有一个同样的东西。同样的东西是什么呢?比如说,我、或者我的父母、我的儿女,大家都不愿意接受任何的痛苦,我们会回避所有的痛苦,都不愿意面对。那么,这个被宰杀的生命,或者正在受痛苦的这个生命,它也是这样子,这一点,我们都是一样的。
另外,还有一个共同点,是什么呢?所有的人都希望自己拥有幸福。今天所看到的正在接受很难忍的痛苦的生命,跟我和我的父母、儿女都是一样的,它也是非常希望自己拥有幸福,这个跟我们就完全是一样的。
既然大家都是一样的,希望自己拥有幸福、远离痛苦。那么,为什么我为了自己的幸福而去破坏别人的幸福?我有什么权力、有什么资格去破坏别人的幸福?为什么我的幸福这么重要,别人的幸福就不重要呢?为什么为了自己的幸福就可以让别人痛苦呢?
这样子思考以后,我们就会发现这是没有道理、没有理由的,大家都是平等的。既然都是平等的,就不能为了自己的幸福去破坏别人的幸福。深深地体会到了都是平等的这一点以后,第一个,我们不会为了自己的幸福而去践踏别人的幸福。然后,感觉到每一个生命都希望自己拥有幸福的时候,我们也会愿意去帮助他们,愿意去消除他们的痛苦。这个心就叫作悲心,比如说,发自内心地希望这个人远离痛苦,不仅仅是希望,而且在实际行动上要帮助他去解决痛苦,这个心就叫作悲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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