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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行论》第184课笔录(上)

生西法师宣讲 菩提如意宝珠 2016-12-19

《入行论》第184课笔录(上)


原文作者:寂天菩萨

本文作者:生西法师

   《智慧品》现在我们在学习的,是抉择胜义谛的空性。对于一切万法的空性,必须要通过合理的、或正确的根据和理由才能够抉择出来。而且按照全知麦彭仁波切在《定解宝灯论》和《智慧品》注释中的观点,如果缺少了前世的福报,或者缺少了比较深的空性的习气,有些空性的术语其实思维一百年也没办法通达它的意义。

   因此说,我们自己在抉择空性的时候,必须要非常认真,必须要精进,还有前面再再提到的,祈祷传承上师的加持是很重要的。对于一切万法的空性,我们自己也许具有一定的善根,但是单单凭自己的力量来观察、抉择,真正要很深地通达也有一定的困难,所以说要经常祈祷传承上师的加持。如果有了多方面的因缘,我们就可以逐渐理解、通达一切万法的本性。

其实一切万法的本性,我们在观察、抉择的时候,觉得它特别特别远,好像和我们没有任何关系,胜义谛好像就是讲空性、佛菩萨的境界,离我们非常远。但在逐渐学习的过程当中,我们就知道,其实我们自己所看到的、所听到的,自己的身心,在安住的同时,它的本性就是胜义谛。我们的心的本性就是胜义谛。如果我们迷惑,就是众生;如果我们证悟,就是佛、圣者,只不过是一个迷和一个悟的差别而已。

  怎么样去了解它的本性呢?所以就要抉择我们的身体(这个五蕴)——我们说“照见五蕴皆空”,要照见五蕴皆空。那色蕴怎么空,受想行识是怎么空,是怎样观察、抉择的?正确的方式,再辅以精进、其他的助缘,逐渐就可以了解。当我们逐渐熟悉空性的时候,我们就知道,我们自己其实本身就安住在胜义当中,只不过没有了解而已。我们要通过各种方式来通达、证悟。

癸三、摄义:

前面破了无因生、常因生,下面讲摄义。

如是究诸法,则知非无因,

亦非住各别,合集诸因缘,

亦非从他来,非住非趋行。

愚痴所执谛,何异幻化物?

  “如是”,我们来观察诸法、分析诸法,就能够了解一切诸法并不是无因生,(果法)也不是住于个别的因缘当中,也不是住于合集的一切因缘当中,也不是从其他地方来到这个地方,也不是安住在此处,灭掉的时候也不趣行于其他处。“愚痴所执谛”,既然都不是的话,那么为什么还会有显现呢?其实就是众生无明愚痴,执著谛实而已,把这些法执著有它的实有法。其实我们所执著的这个谛实法“何异幻化物”?其实和幻化的物品没有任何差别。这就是摄义的意思,其实就是告诉我们,一切诸法没有实有,我们在执著实有的一切诸法其实就是无自性的、假立的、空性的。

 “如是”,当然就和前面的意义相连,因为前面的抉择破了无因生、常因生等等。所以“如是”,在观察诸法的过程当中,“则知非无因”,我们就知道,一切万法的出现并不是无因生的。那么一切万法的果法,通过分析它的因,也可以了知的它的本体,可以了知作为果法它到底是什么自性。其实一切万法的显现,或者一切的果法,它出现的方式,前面讲,无外乎是无因生和由因生。

  那么“则知非无因”,我们知道果法绝对不是无因的。那么如果是无因的话,一切万法不可能偶尔显现,此处显现、彼处不显现。如果无因就可以产生,那根本就不需要观待任何因缘,一切地方、一切时间,都会恒常地显现一切的万法,就不可能说众生有生老病死、有春夏秋冬不同植物生长的差别等等,这些都不可能存在。所以通过这一切法有生有灭的现象的缘故,我们也可以推知,导致这一切现象出现的根本,就是因为有因,而且因上面有各种各样不同的差别,所以就可以破掉无因生。

有时为了引导外道,破掉无因生之后,给他安立有因生。外道就知道了其实无因生有很大的过失,所以他就会放弃无因生。但是在放弃无因生之后,就看他自己的根基,如果他的根基比较敏利,他就可能直接进入佛法或直接通达空性。如果他的根基不是很敏锐,如果说破掉了无因,他就可能转而执著有因。当然他执著有因比执著无因要强,但是转而执著有因当中,他还有可能执著自生、他生、共生,执著这些产生的方式。所以又跟他说自生是不存在的。自生不存在,他又可能转而执他生;他生不存在,有可能转成其他的方面。所以当把这些一个一个破掉之后,他最后就可以靠近佛法当中讲的缘起而生。所以对有些外道、有些众生引导的次第,是一步一步来的。所以破掉无因生之后,有些人不一定马上了知空性,就转而执著有因。

  但是对于中观应成派的弟子,此处来抉择的时候,并不是让我们破掉无因之后转而承许有因。因为这个地方的“无因生”是一种实有生,它是四边生(四种实有产生)的其中一个边。所以《入中论》、《智慧品》,当破掉无因之后,直接就说,无因是空性的。无因不存在,无因生不存在,就把四边生当中的一种实有生就破掉了,破掉之后,无因它就是空性的,不可能存在。然后再转而破自生,自生也是自生空。然后是他生,他生也是空的。然后共生,共生空。像这样,把四边生破掉之后,就了知了抉择一切万法的离戏空性。

  所以说我们说,破掉无因生它要观待……如果是在因明等论典当中,破掉无因生,肯定要抉择这个是有因的,一切的果法都有其正因而产生,所以就开始抉择什么是它的正因,什么是它的非因。首先打破无因就抉择有因,有因当中也有正因和非因的差别,所以说进一步要破掉非因而抉择正因。像这样,在因明的世俗论典当中会讲这些。

   在讲空性的时候,破掉无因之后不会去抉择有因。虽然我们可以附带讲,破掉无因之后一切都是有因产生的,但是在抉择空性的场合当中,破掉无因之后,就是讲无因的这个戏论——无因实有产生(四种实有产生方式之一的无因生)的这个边就破掉了。四边生生当中的一边就破掉了,然后再剩下其他的三边,再次第次第把其他三边破掉之后,一切万法的因的产生方式就离戏了。如果因离戏了,果也就离戏了。像这样,是通过这个方式来抉择的,首先就破掉了无因。

然后“亦非住各别”,破掉无因生之后,就是有因生。有因生当中也有常有的因和无常的因。如果是常有的因,前面也观察了大自在天派:如果是常有的因,它也不可能作为因;如果它可以作为因,它的果不可能是无常的等等。前面讲到的大自在天派、微尘、自性(主物)的产生,有时也讲其他的产生方式,但不管怎么样,常有的因也是不可能产生的,所以就否定了常有的因。

   那么就剩下了无常的因产生果法。那这个无常的因是不是实有的呢?一切万法的产生是因缘产生的,因缘分成了两类,一种情况就叫“住各别”,第二种情况就叫做“合集诸因缘”,就是颂词当中讲到的这两种。因缘产生果法,无外乎就这两种:第一个方面,每一个因就有产生果法的能力;第二个,每一个因没有产生果法的能力,但是合集起来,就可以产生诸法。所以这里面就分了两句来破、来观察。

   首先是“亦非住各别”。既然是因生果,那产生果法的这个因,是不是别别的因可以产生呢?在注释当中也提到,比如说这个苗芽的产生,第一个有近取因(种子),还有其他的俱有缘(土壤、阳光、水、粪、温度等),像这样,各种因缘和合,产生了果法。这种产生果法的能力,或者因,是不是住于各别当中呢?别别当中,每一个方面观察,都没有办法独立来产生果法。比如说种子,如果只有种子,而没有其他的阳光、水、土等,它能不能够产生呢?它不能够产生。比如把种子放在房间的箱子里,即使放上一碗盐,它也不可能发芽,没有这些因缘,单单靠种子本身,它没办法发芽。那土壤能不能产生呢?也没有办法。然后阳光、时间、还有温度,别别的因缘都没办法产生。所以说果(诸法)也不是住于各别的因缘当中,这个就比较容易了解。我们就知道,一切诸法的产生都是靠因缘的和合,所以说别别的因缘当中没办法产生果。

   既然各别的因缘没办法产生果,诸法不住于别别当中,那会不会住于合集因缘当中呢?这个我们必须要了解。在佛法中讲“法不孤起,仗缘方生”,法是不孤起的,依仗很多因缘就可以产生。那我们就想:好像是“合集诸因缘”应该可以产生。但是这个地方讲,合集因缘也没办法产生。

合集因缘没办法产生,这里面分了两个方面来进行观察。第一个方面来观察时,此处讲到的是实有的合集因缘,这方面是没办法产生的。第二种观察方法就是假立的因缘和合产生(假立的产生),这个假立的产生其实不是真实(实有)的产生,它是假立的产生,究竟来讲是无生的,只是在名言当中合集因缘而产生了一个现象而已。

   那我们看第一种情况,实有的合集因缘。在别别当中,比如说在种子当中没有办法产生果法,在土壤当中没有办法,在别别的每一个因缘当中都没有办法安住(产生)诸法。如果是分别的这个法没办法产生,把这些因缘合起来,那当然也没办法产生,因为它是已经定性了。已经定性了就是说,在各别因缘中已经确定:这个种子当中没办法产生果,在土壤当中也决定没有办法,在各种因已经是决定的没办法产生了。所说把已经决定没办法产生的这些因缘再集合在一起,也没办法改变,因为单个的法当中已经确定了,是绝对没办法产生果的。所以即便把这些因缘再合集起来,也没办法产生。

  前面我们使用了一个比喻。每一颗沙子里面决定没有油,它是决定的。既然每颗沙子里面决定没有油,那把所有的没有油的沙子聚集在一起,可不可能说它分开的时候没有油,合集起来就会产生油呢?这也绝对不可能。因为它是实有的因决定的,决定在各个因缘当中没有产生果法的因缘,所以即便把这些单个的法再合在一起,也决定没办法产生。

   平时在佛法当中讲因缘生、缘起和合生,就说单个当中没办法产生,合起来就产生了。还用种子和水土产生苗芽的这个比喻,我们就知道:的确我们在种子上面分析,或者在其他的阳光、水土上分析,都没有果法产生,但把这些因缘和合了,把这个种子埋在土壤里面,浇水施肥,然后阳光、温度、时间这些因缘具足之后,它过段时间就慢慢发芽了。这是不是就是说,分开的时候没办法产生,合起来就有产生呢?

   这个的确是一种现象,但它这种现象有个前提,只能够有一种合理的解释——这种因缘和合就是假立的,不是实有的。如果是实有的,是确定的每个因当中没办法产生果,那么再和合也没办法产生果。但就是因为万法是假立的,所以说种子没有办法产生果法的这种状态是假立的,阳光水土当中没办法产生果也是假立的,虽然是假立的,但正因、正缘和合之后,就可以舍弃掉无果的状态,就从种子这个亲因缘(近取因)当中开始生长出苗芽,因为真正苗芽的真正近取、直接的因在种子当中,但是种子单个是没办法产生的,必须要通过其他因缘的辅助,所以说虽然分开的时候,每一个上面都没办法单独生果,但和合起来的时候就可以产生果,因为这一切都是因缘和合的假立法的缘故。假立的法它就不是真实的、不是确定的,所以只要它的因缘和合了,它就可以产生。

虽然石头也是假立的法,分开的时候,石头里面也没办法产生苗芽,其他的阳光、水、土也是一样。但我们把石头埋在土里面,它能不能够发芽呢?虽然分开的时候它也没有,然后把因缘和合的时候,那么它就不会产生,因为在石头里面并没有产生苗芽的亲因(近取因)。所以虽然都是假立的,但是假立当中,有些法具足能够产生果法的能力,有些法没有办法具足产生果法的能力。虽然都是假的,但是假的当中,也要分是因和非因的差别。

   所以说,第一个,如果是实有的产生,不管是分开也好,和合也好,反正它是实有的,就不可能改变。

  如果是无实有的话,就可以改变。以前法王如意宝在讲解《定解宝灯论》的时候,曾经讲过这个加持力非常大的教言:一切万法何者都不是。首先,一切万法什么都不是,没有任何的有无是非的戏论;一切万法什么都不是当中,什么都可以显现。什么都不存在,但是因缘具足之后,什么都可以显现,比如说现在的山河大地,张三、李四等众生,什么都不是当中,什么都可以显现。然后什么都可以显现当中,什么都可以转变。像这样,什么都不是,什么都可以显现,在显现过程当中,因缘转变了,果法就转变了。

从这方面观察的时候,的的确确就是这样的:一切万法的本性当中既不是有,也不是无,但在不是有、不是无当中,因缘聚集了,就显现了山河大地,显现了轮回当中的喜怒哀乐,但是显现的这些喜怒哀乐,它的因缘一变,喜怒哀乐就变了,苦变成乐、乐变成苦,众生变成菩萨等等,都是可以转变的。这一切都是因为无自性,它没有本体的缘故,才可以依缘而起,没有本体的缘故,才可以依缘而转变。有本体了,实有了,就没有办法,因为因缘对它不起作用。因缘对它不起作用的话,分开的时候没办法产生果,和合起来时也没办法有任何转变,原因也就在这个地方。所以说“合集诸因缘”也没办法,这主要是从实有的生当中抉择。

  第二种情况,合集因缘也没有生的,它是从胜义的角度来讲。胜义一切万法是空性的,所以说合集因缘产生的果法其实是无生(没有实有生和无生是一个意思,没有任何差别)。“合集诸因缘”,真正观察的时候,也没办法寻找到最合理的产生方式,所以说合集诸因缘在胜义当中不生。当然实有因缘在名言当中是不生的。这两种“合集诸因缘”的意思我们要理解。佛法当中讲的“一切因缘具足,和合生果”,主要是在名言当中。一切无自性的名言当中,可以合集因缘,产生不同的形象,产生不同的果法。以上讲了“亦非住各别,合集诸因缘”。

 下面两句是从来、住、去三个方面进行观察,其实没有实有。

“亦非从他来,非住非趋行”,这个果法是不是首先存在,然后从其他的地方来这个地方?或者换一个角度讲,如果这个果法(诸法)是实有的,它不是无实有(无实有,就可以首先没有它的本体,然后就显现)。如果这个果法是实有存在的,我们就观察:这个实有存在的果法,它到底从哪个地方来的?它如果是个实在存在的法,它一定有个来处。比如心识或者众生,如果这个众生是存在的,他到底从哪个地方来到这个地方的呢?必须要寻找一个来处,所以说要观察一切诸法的来和去。在《中论》的第二品《观来去品》,也有这样观察的方式。

真正来讲,有没有办法来呢?比如我们的心,我们的心显现了。我们的心显现之后,它是个实有的吗?如果它是无实有的,虽然以前没有这个心的本体,比如说贪心,贪心它以前没有这个本体,但是现在因缘和合了,看到了喜欢的对境,然后内心当中有烦恼的种子,再加上非理作意,像这样,它虽然以前没有——以前还没有贪欲,但第二刹那就产生了。如果这个贪欲心是实有的,它的的确确有它的本体,它不是无根显现的,它不是幻化当中显现的、无自性显现的,而是有本体的,如果它有实有的本体,我们就观察:这个贪心,它既然是有实有的本体,那么它到底从哪里来的?

   是从前面那个刹那的心识来的吗?我们没生贪心之前,前面是正常的心识,没有产生贪心或其他烦恼心,或者说没产生信心等清净心。如果这个贪心是实有的,它会不会是从前面那一刹那心当中来的?前面一刹那还没有产生贪心。如果这个心是实有的,它应该在前面一个刹那当中已经存在了、已经有了,它才可以从前面一刹那到这个刹那来,然后再从这个刹那到下一个刹那去。所以它如果是有实有的本体,它应该在前一刹那的心识当中存在,但是我们观察,前一刹那的心是正常心识,是正常的状态,没有产生贪心的状态,所以说它不可能从前面一个心识当中存在而来,从前面第一刹那到第二刹那。

那么是不是从这个外境当中来呢?它也不是从外境当中来的。外境当中有没有一个实有的贪欲心呢?其实外境当中并没有一个实有的贪欲心。同一个我们认为的悦意的人或物品,但其他众生看起来就不一定悦意,所以说在对境上面,不决定有一个生贪的对境。三类众生看一类对境,就有不同的看法,前面在讲《智慧品》时也提到过这个问题。不同的对境有不同的法,比如说粪便,狗、猪看到的就是一个美食,但是正常人看的就是恶心的食物。男人、女人也是一样的。如果是贪心大的人,在喜欢的人面前,就觉得“这个是很好看的”,是生起贪心的对境;但如果是一般的一个人(对他不生贪不生嗔的人),就觉得“这是一个人”而已,既不觉得特别好看,也不觉得特别难看,特别喜欢或者特别不喜欢。如果是修不净观的瑜伽士看到这个人,就觉得“全都是白骨,全都是脓血,全都是不净的”这样的自性,他就很生厌恶。所以同样一个人,三种不同的众生来看,产生三种不同的心识。所以我们就知道对境上面不可能有产生贪心的本体,我们的贪心不可能在外境上面存在。或者说我们看到一朵花,产生贪心,这个贪心是不是从花里走出,到我们的心中来的呢?绝对不可能。如果是的话,花里面就应该有贪心了,这个是绝对不可能安住的。

非理作意上面,它也只是一个颠倒的想法而已,非理作意当中也不会有这样的贪欲。

   从这方面观察时,根境识三和合产生心识,或产生贪欲心等烦恼,也不是从其他地方而来的。即便是贪欲的种子,它当中也不会有贪欲的现行,它只不过是贪欲的种子而已,否则的话,就会承许数论外道的因中有果:现在存在的果法是从因中来的,因如果是贪欲心的话,前一刹的贪欲心是因,第二刹那的果法在第一刹那的因当中就已经完完全全、原原本本的具足了,如果这样就变成明显果和不明显果的差别,和数论外道的观点没有什么差别。所以说不可能从其他地方来到现在,只能说以前它根本没有存在,只不过有种子习气,再加上有对境、有非理作意,三者和合之后,第一刹那还没有贪心,第二刹那的贪心就产生了,信心和嗔心也是一样的。

   我们现在不管产生任何的烦恼、任何的心识,真正懂得观察的话,我们就了知,其实每一个所产生的心都是无来的,没有一个真正来的地方。如果有一个来的地方就表明,这个法的确有一个本体,它才可以从一个地方来到现在,比如说一个人已经存在了,他可以出发,从家里面来到这个地方,但如果他是假立的,他就不可能有一个来的地方。所以说如果是实有的,一定能找到来处,但是现在的这颗心、这个烦恼,是从哪里来的?从前一刹那正常的心识也不可能,从烦恼当中也不可能,从外境上面也不可能,从其他的地方产生也是不可能的,所以不可能有一个真实的来。

然后第二个就是住,有没有住呢?如果这个烦恼心是存在的、实有的,它一定有个住。有一个住的话,就有能住和所住,所住要不就是身体,要不就是外境。其实前面也分析过了,心识不可能安住在外境当中。如果心识安住在外境,我们现在的身体也不可以,就应该没有心,而且外面的石头也应该有心了,有这个过失;也不是在身体和外境中间的虚空当中飘来飘去;也不是我们身体的任何一部分存在这个心识,不管是头、心脏、手脚等,心在身体的哪个部分也不住。所住没有,能住也没有。或者观察,能住的心到底存不存在呢?把这个能住的心,从粗大观察到细微,再从细微分析到刹那,从刹那抉择的时候,能住的心识其实也是空性的。所以说如果心识是实有的,它就一定有一个住的地方,但是没有所住,也没有能住,也没有住的作业,像这样不可能有一个真实的住。

   如果真正了知我们的心性无来无住或者这些空性的道理,我们观空性的时候就不再惧怕产生分别念。有时我们特别怕生起分别心、贪欲心等等,如果我们了解了观空的方法,而且能够把观心性本空的这个教授修得比较熟练、比较相应,我们就不再惧怕。因为阿底峡尊者也讲过:其实一百个分别心就是一百个法身智慧。如果我们懂得修行、懂得观察的话,产生一念的分别念,你观察它的本性,就产生一念的法身(这个法身当然就是空性智慧);产生一念的烦恼,你观察它的本性,它的本性就是空性的,它显现法身的本体;再产生一个嗔心,你再观察它的本性,它又是空性的,它又是法身的本体。所以说,你的分别念产生越多,其实内心当中的法身智慧就产生越多。如果它是帮助你产生法身智慧的因,那又何必害怕它呢?有什么害怕的呢?

  小乘的根基或者小乘的修法当中,把烦恼当成实有的,他就把它当成实有的怨敌一样来对待,所以他很害怕,想方设法要遮止这样的心识产生。外道一些修行者也是这样,他知道分别心产生之后会伤害自己,所以想方设法地遮止自己的分别心产生。我们修菩萨道的最初时,我们没有接触空性教义之前,我们知道分别念也会对我们修法产生一些影响,所以我们要想方设法来转变它,把它变成善念。

   在空性的教义当中,其实还有一种更直接的对治,它产生之后,不用害怕,就观察它的本性,一观察它的本性,其实就是无生、无住、无灭,它就成了空性。这时分别念其实就变成你修空性的素材了,所以来一个分别念,就观一个空性,来一个分别念,就观一个空性。如果这样,再多的分别念也不怕,每一个都可以转变成空性的修行。当然这个修法如果到了密乘,它的修行就更殊胜了。

掌握了观空性,我们打坐的时候,坐在那个地方,就看着这个分别念产生,观察这个分别念产生——“其实它的本性,正在显现的时候,它是如梦如幻的,它就是空性的,显现的时候它就没有本体”。你看到它来了,看到它变成空性;第二个念头来了,你看到它来,看到它变成空性,如果这样根本就不用害怕。而且这样的修行,时间越长,你自己修空性的能力就越大;你修空性的能力越大,你把这个分别念观空性的力量越大,而且通过这样观修的方式,产生的分别念就会越来越少,而且力量也不会大,很强烈的恶念产生的几率也越来越少。一方面,空性正观的方式它是一种修法,它是胜义。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空性的观察方式,是一个很强的善业,是一个很强的善法。当你内心当中产生这么强烈的善法时,其他的恶分别念、恶业产生的机会就越来越少。

  真正来讲,很多大德赞叹,了义当中修行(修空性)是非常重要的,其他的不净观压制住贪欲、慈悲观压制住嗔恨、缘起观压制住愚痴,只是压制,不是连根拔除。连根拔除的修法就是观空性,反正就是它的本体根本没有,分别念的本体就是空性的、根本不存在,所以修得更深的时候,分别念的有、无,分别念的显现、空性,都可以了知是完完全全不存在的,安住在离戏的状态当中。所以说我们要掌握一切万法的本性,尤其是心性无生的这个道理——非住(它没有个住)。

“非趋行”,这个分别念灭掉之后,也不是真正的去往他处。如果说这个分别念是实有的,当灭了之后,因为它是实有的,它就会有一个去处。因为实有,它不可能说因为空性的缘故,生了之后就灭了,再也不找到它的痕迹。因为它是实有的,所以灭掉之后应该有个去处,那我们就寻找它趋向于哪里了,它走到哪里去了?它从我们的身体出去了吗?安住在其他地方,或者怎么样?真正这样观察的时候,根本找不到一个真正的去处,没有一个真正去的地方。

  诸法本身没有来,没有住,也没有去,没有来、住、去。既然没有来、住、去,也不住于各别因缘,不是住于合集的因缘,不是无因,也不是常因生,那么现在所显现的这些法、我们执著的这些法,到底是什么呢?

  后面两句就讲“愚痴所执谛,何异幻化物?”归根结底来讲,这一切法都是众生无明愚痴的产物,颠倒产生的所执。“愚痴所执谛”的这个“谛”就是谛实,谛实就是认为它是实有的,只不过是我们的分别心把它执为实有而已,就像我们把一条花绳用分别心执著为蛇。所以说我们就把一切的显现、一切因缘而产生的法,或进一步讲,对这个根本不存在的实相法界,然后把它执著为有、存在一个显现,然后再把这个显现执著为“它是实有的显现”。

   真正来讲,按照佛菩萨入定的智慧,我们现在所执著的一切万法,它其实在胜义当中根本就不存在,没有任何显现法,没有任何不清净的显现法的存在。我们通过无明愚痴……比如说这个我从来就不存在,根本就没有我,但是众生就执著“有我,有我存在”,然后“这个我是实有的”。其实除了这个我之外,其他一切的任何显现——我们的色蕴、受想行识四名蕴、其他的一切山河大地,其实也是连微尘许都没有的,连微尘许都不存在,就是这样的一种法,最寂灭的状态。所执著的这些法、能执著的分别念,这一切的一切,其实都没有丝毫的本体存在,所以说这方面就是讲“愚痴所执谛”,我们一定要了知这是无明愚痴而显现的、而执著的。所以有时候讲我们的所思、所行,在佛菩萨、修行人眼中,显得特别可笑。特别可笑的原因就是这样的:我们现在牢牢抓住不放的这些东西、我们所执著的任何东西,其实就是无明愚痴的产物而已,把不存在的法执著存在,把无实有的法执著为实有,所以说一切就是“愚痴所执谛”。

“何异幻化物?”那我们所执著的一切实有的东西,和幻化的本体到底有什么差别呢?我们在讲《中观》、在听《中观》时,有时容易引发“哦,这一切的确没有什么意义,这一切都是假的”,这样一种心态能够产生。一方面,这个法已经很殊胜;一方面,我们在随文入观的时候,跟着这个法义,进去思维的时候,大概就能产生这种想法“这些法的确都是不存在的”,就可以产生这种思想或感受。但是当我们一旦放下——不讲了、不听了、不思考了、把法本也放下了,我们内心当中实执的分别念又产生了,觉得“还是应该执著,这些东西执著起来还是有它的好处”,因为我们无始以来已经习惯了,所以再把它捡起来就觉得很熟悉了、很安全,自然而然就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