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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 自知不随他,寂灭无戏论, 无异无分别,是则名实相。【每日一颂】《中论》

知幻园 2024-05-12

十八观我法品

辛三(宣说趋入真如之方便——观我法品)分二:一、以理证广说;二、以教证总结。

壬一(以理证广说)分三:一、宣说真如之自性;二、如何宣说真如之理;三、如是宣说之果。

癸二(如何宣说真如之理)分三:一、真如之本体不可言诠;二、以假立而宣说真如;三、所宣说真如之法相。

子三(所宣说真如之法相)分三:一、胜义真如之法相;二、世俗真如之法相;三、彼二摄义。

丑一(胜义真如之法相):


任何一法都具有真如,真如亦称法尔、法性、法界,是指诸法真正如实的本来面目。诸法既有名言真如,也有胜义真如。


名言真如,是指诸法的名言法性,或者说名言中的真相,比如,火的本性是热性,水的本性是湿性等等。胜义真如,是指万法的胜义实相,它是无法言诠、思维的。


◎为何言诠胜义真如


既然胜义真如不可言说,为什么龙猛菩萨还要宣说呢?因为有人提出:你们佛教所谓的真如,到底有没有法相呢?如果没有法相,就与外道所许的“常有自在的我”无有差别了,外道所许的神我,也是不可言诠、思维的。


为了断除对方的邪见,让众生能够通达真如法性,龙猛菩萨随顺世间名言,宣说了真如的五种法相。


自知不随他,寂灭无戏论,

无异无分别,是则名实相。


唯是自己了知,并不依随他法;寂灭了四边的相执;无有语言的戏论;无有彼此相异的差别;无有心的分别——这就是真如的五种法相。


真如具有哪五种法相呢?

一、“自知不随他”,万法的胜义真如只能自己证知,不能依随其他任何方便法来了知;二、“寂灭”,它远离了四边八戏,体相是寂灭的;三、“无戏论”,无有任何语言的戏论;四、“无异”,诸法的真如本性无法分开,比如,虽然瓶子、柱子等名言法是分开安立的,但它们的真如法性却不可分;五、“无分别”,无法思维分别。“是则名实相”,以上就是胜义真如的五种法相。

具体而言:(一)“自知不随他”,“自知”二字在藏文译本和《般若灯论》中都没有,当然,有也是可以的。印顺法师用世人常说的“如人饮水,冷暖自知”来解释,即通达法界时,人是自明自知的。也可以解释为,在佛的各别自证智面前,真如可以被了知。“不随他”的意思是,真如法性无法通过语言文字、逻辑推理、器具、比喻等任何途径和方法来了知,因为这些都无法如理如实地表达出真如的本来面目。

(二)“寂灭”,万法的本体远离了四边八戏,恒时寂灭。《大般若波罗蜜多经》云:“若佛出世,若不出世,法相常尔。”意思是,不管诸佛出世,还是未出世,转法轮,还是未转法轮,诸法的法性本即恒时寂灭而安住。同样,不管上师们传法还是未传法,万法的本性都是寂灭的,远离了一切边戏执著。

(三)“无戏论”,无有“此法与彼法”等语言的戏论。本来戏论也可以用于执著方面,但《显句论》和《般若灯论》在此处都是从语言角度来解释:说有、无、亦有亦无、非有非无都不合理;说是、非……亦如此。不管口说什么样的语言,都无法真正诠释出真如的本面,因为语言是一种戏论、落于了一边,而真如法相远离了四边,已超出了其缘取的范围。

(四)“无异”,即真如的本性不可分。在世俗中,瓶子、柱子、东山、西山等各种法都是分开安立的,但在胜义中,诸法远离了言思等一切戏论,本体皆为空性,故真如本性无二无别、一味一体。因此,无论在语言、思维,还是本体、特征等任何方面,都没有什么可分的。

(五)“无分别”,无有任何分别念,即无法用善恶、有无等任何心念去分别执著。因为胜义真如远离了四边八戏,故而心无法缘取。

经云:“若无心之行境,言语岂能解述。”既然无有心之分别,依分别心而起的言语之相也不会有,如此又岂能表述呢?比如,对于大圆满或大中观的境界,想用语言如实地诠释出其胜义实相,是非常困难的,因为有无是非的心丝毫缘取不到的缘故。

◎真如法相只是一种表示

虽然胜义真如无法言诠、思维,但说它无法相也不合理,因为它与外道所许的不可思议的我完全不同。而说它有法相时也要明白,其法相并非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虽然可以运用推理、比喻对其进行描述、宣说,但很多人仍然无法通达真相。就像对于一个从没去过美国的人,虽然通过图片、语言的介绍,他能大概了解美国的一些状况,但这与他亲自去美国之后的所见所闻,还是有很大差别。真如亦是如此,是无法真正如实宣讲的。

《显句论》中运用了一个比喻来说明此理:“如有眼翳者颠倒见到毛发飘浮等的本体,虽然无眼翳者已经对他说明,可是有眼翳者仍然没有像无眼翳者所了悟的一样见到毛发等的自本体。不能如实证悟所证。那是什么?依靠无眼翳者所说,只是了达‘这是颠倒’的。当涂了除眼翳的眼药去除了眼翳时,没有见到毛发等的自本体才通达。”

同样的道理,因为我们相续中仍有“眼翳”,所以不管上师们怎样运用各种比喻、推理为我们阐述远离一切边戏的境界,宣讲最甚深的大圆满或大中观,最多让我们意识到自己现在的所见所思都是颠倒的、不合理的,知道了真如是佛陀各别自证智的行境,明白自己只有净除障碍才能如实照见真如而已。

此喻相当重要,它说明了想用语言表达、用思维分别真如是不可能的。

◎如何现见真如

既然万法的实相,任何语言也无法表达,任何分别念也无法思维,那怎样才能真正了知真如呢?

只有通过精进修行,获得一地菩萨果位,彻底断除了相续中的无明烦恼之后,真如的本来面目才会真正呈现,因为那时的心思已不再是分别念。而尚未达到这种境界之前,凡夫人是无法真正衡量的。

◎了知真如之必要

既然如此,我们现在还有必要了知真如吗?非常有必要。如果不知道何为真如,在修行的过程中,很容易误入歧途。

比如,有些人在修行过程中,自心稍微得到了一点寂静,感觉特别快乐,就自以为通达了法界,认为这就是真正的法性。如果这样分别执著,不要说大圆满的觉性,就连中观空性都不是。

还有些人修行中出现了一点点验相,就认为自己有了不错的境界,自诩为大圆满、大中观的瑜伽士,认为一切都不存在、诸法无需取舍、好坏不必分辨、任何行为都能行持……如果存有这些分别念,那不仅没有通达法性,反而毁坏了自相续,非常可惜!

另外,有的人自以为获得了现空无二的境界,感觉现也不是,空也不是,闭眼时好像明明清清已经知道了,睁眼时又好像什么都没有。这种说法也需观察,如果闭眼时心里想着这种感觉特别舒服,并且存有什么都不去执著的想法,这样还只是心的一种造作,并不究竟。

对于这些问题大家一定要分析,否则很容易迷失方向。修行过程中,首先必须通达教理,这一点尤为重要!

关于这一颂,《显句论》中还引用了《入二谛经》的教证来解释。此经讲述了胜义谛和世俗谛的安立方法,并广述了万法本体不生不灭、不常不断等道理。安慧论师的《中论》注疏对本颂也有详述,这部注疏内容很广,很多内容都值得参考,喜欢看书的人应该会感兴趣。圣者们造的广论都很有价值,里面引用了大量教证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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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观因缘品


二、观去来品


三、观六情品


四、观五阴品


五、观六种品


六、观染染者品


七、观三相品


八、观作作者品


九、观本住品


十、观燃可燃品


十一、观本际品


十二、观苦品


十三、观行品


十四、观和合品


十五、观有无品


十六、观缚解品


219

人能降伏心,利益于众生,

是名为慈善,二世果报种。


220

  大圣说二业,思与从思生。  

是业别相中,种种分别说。


221

佛所说思者,所谓意业是。

所从思生者,即是身口业。


222

 身业及口业,律仪非律仪, 

 及其余无表,亦善亦不善。 

 从用生福德,罪生亦如是, 

及思为七法,能了诸业相。


223

 业住至受报,是业即为常, 

若灭即无常,云何生果报?


224 

如芽等相续,皆从种子生。

从是而生果,离种无相续。


225 

从种有相续,从相续有果。

先种后有果,不断亦不常。


226 

 如是从初心,心法相续生。 

从是而有果,离心无相续。


227

  从心有相续,从相续有果。  

先业后有果,不断亦不常。


228

  能成福业者,是十白业道。  

二世五欲乐,即是白业报。


229 

  若如汝分别,其过则甚多。  

是故汝所说,于义则不然。


230 

  今当复更说,顺业果报义。  

诸佛辟支佛,贤圣所称叹。


231

不失法如券,业如负财物。


232 

此性则无记,分别有四种。


233

  见谛所不断,但思维所断。  

以是不失法,诸业有果报。


234 

  因见断故断,业灭彼亦灭。  

则得破业等,如是之过咎。


235 

  一切诸行业,相似不相似,  

一界初受身,尔时法独生。


236 

  如是二种业,现世受果报,  

或言受报已,而法犹故在。


237

若度果已灭,若死已而灭。


238 

于是中分别,有漏及无漏。


239

  虽空亦不断,虽有而不常,  

业果报不失,是名佛所说。


240

  诸业本不生,以无定性故;  

诸业亦不灭,以其不生故。


241 

 若业有性者,是即名为常, 

不作亦名业,常则不可作。


242 

  是则破一切,世间语言法。  

作罪与作福,亦无有差别。


243 

  受于果报已,而应更复受。  

若言业决定,而自有性者。


244

  若诸世间业,从于烦恼生。  

是烦恼非实,业当何有实?


245

  诸烦恼及业,是说身因缘。  

烦恼诸业空,何况于诸身?


246 

  无明之所蔽,爱结之所缚。  

而于本作者,不异亦不一。


247 

  业不从缘生,不从非缘生。  

是故则无有,能起于业者。


248 

   无业无作者,何有业生果?  

若其无有果,何有受果者?


249 

  如世尊神通,所作变化人,  

如是变化人,复变作化人。


250 

  如初变化人,是名为作者;  

变化人所作,是则名为业。


251 

  诸烦恼及业,作者及果报,  

皆如幻如梦,如焰亦如响。


252 

  若我是五阴,我即为生灭;  

若我异五阴,则非五阴相。


253 

  若无有我者,何得有我所?  

灭我我所故,无我我所执。


254

   得无我智者,彼等不可得。  

无我我所执,见者亦未见。


255 

  内外我我所,若尽灭无有,  

诸取即为灭,取灭则生灭。


256

   业烦恼灭故,名之为解脱。  

业烦恼非实,入空戏论灭。


257

  诸佛或说我,或说于无我。  

诸法实相中,无我无非我。


258 

   诸法实相者,心行言语断,  

无生亦无灭,法性如涅槃。


259 

  一切实非实,亦实亦非实,  

非实非非实,是名诸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