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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足功德的标志

知幻园 2024-03-30








SPRING


若已施舍不收回,

能容劣者之侮辱,

受恩虽小亦不忘,

此等即是圣者相。



正士布施财物,既已施出绝不收回;他宽宏大量,愚劣者怎样侮辱都能容忍;即使是曾经受过别人的小恩小惠,都能时刻铭记而不忘怀,这些就是圣者的法相。


这里所讲的圣者,并非是指登地菩萨,而是指具有功德的正士。正士的法相不可计数,萨迦班智达归纳成三条而作宣说。


(一)行布施而不收回:正士通过谨慎思索,将财物布施他人,是以欢喜心而行持的,无论出现任何情况,今后也不会索还收回。真正的布施即如《入中论》所云:“施者受者施物空,施名出世波罗蜜,由于三轮生执著,名世间波罗蜜多。”既然已作布施,便不要去执著布施的对境和布施的物品。而某些人,盲目求法,不加观察,请一些不具法相的“上师”传法,并大兴供养。事后却见到“上师”的诸多过失,而生后悔之心,甚至前去索还供养,这就完全暴露了自己的愚昧本相。


(二)能容劣者之侮辱:对于愚劣人士的诽谤、诋毁等种种侮辱,正士不起嗔恨心,不去责怪、反驳,反而以悲愍之心修习安忍。正所谓“君子不记小人过,宰相肚里能撑船”。


(三)受恩虽小亦不忘:古人说:“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正士无论何时何地都不会忘记曾经帮助过自己的人,尤其是身处逆境,而蒙他人相助,更是铭记难忘。从世间法的角度来讲,应该恩怨分明,从学佛修行的角度来讲,应知一切众生都当过自己的母亲,理当报众生之母恩,岂能恩将仇报?记住别人对自己的恩惠,忘记别人对自己的损害,这样行持才是佛弟子具足功德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