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论》讲记 第4课
庚三、宣说无表色
“无表色”是什么概念呢?注释当中说它类似于戒体。所谓无表色的戒体有三种,第一叫做善戒,第二叫做恶戒,第三叫做中戒。
第一类善戒。我们如果发愿守持戒律,比如居士戒,尽形寿守持不杀生戒,或者出家之后,尽形寿守持沙弥戒、比丘戒。发了誓愿之后,内心当中就会产生戒体,这叫善的无表色。它是止恶防非,发誓修持善法,所以叫善的戒律。
第二类恶戒。有些人发誓从现在开始一直造恶业,杀生、偷盗等等。当他发誓的时候,内心当中就会得到一种恶的戒体,叫做恶无表色。比如以前印度的家族以杀猪为业(不知道印度有没有杀猪的,只是打个比喻),因为种姓的问题,一个人不能随便改变自己的职业,如果祖辈都是干这个,那么他也必须要干这个,所以从小就开始熏陶这种观念。当有一天真正有能力的时候,他就开始继承祖业,以杀生为业。这时内心中就会得到一种恶戒,这是恶的无表色。
第三类中戒。无论善戒、恶戒,时间都不是很长,是一种阶段性的戒律,比如在两个月当中放生,或者吃素等等,不是尽形寿,不是长期的。
有了这些以后,会产生无表色的戒体。按照有部宗的观点,受戒的居士相续当中有居士戒的戒体,出家之后受了沙弥戒、比丘戒,有了戒体,叫做无表色。
为什么叫做“无表”?我们要了解无表,首先要知道什么是“有表”。“表”是表示的意思,“色”是身和语,身体是色法,语言也是色法。“有表”就是外在的身语,可以表示出你内在的想法。比如你坐在这个地方很恭敬地听课,行为恭敬表示内心当中对于法义很有信心。如果坐在这里没有什么兴趣,东张西望,那么从外在的行为就可以看出,你对于听法没什么兴趣。有些人在佛像前,看起来特别紧张、特别恭敬地合掌、顶礼,我们就知道他当时的信心非常强烈。当你赞叹三宝功德的时候,语言很激动等,通过外在身体的动作和语言可以表示内心的信心。当你大发雷霆的时候,身体暴露的情况,还有语言上非常强烈的措辞等,也表示内心的愤怒达到了极点。同样,产生贪欲心的时候,从看对方的眼神和你的神态,可以看出内心的贪欲非常强烈。
以上就叫“有表”。有表色非常多,我们可以去观察。
了解了有表色之后,就可以比较清楚地了解“无表”。“无表”就是你内心当中的状态,比如内心当中的戒体,善戒或者恶戒,通过外在的行为没办法表示。身体和语言表示不出你有没有戒体,这种色法叫做无表色。
小乘有部宗承许戒体是色法的自性,经部以上不承许戒体是色法,而承许它是一种断心,即断除过患的善心,是内心当中止恶防非的功能或者习气。有部是三世一切有,他说戒体本身是色法,这种色法是无表色,很微细,没办法表示的自性。很多地方讲法相的时候,有表色是什么,无表色是什么,都会有所涉及。
第一个是“散乱”,第二个是“无心时”,第三个是“善不善法”,第四个是“随流”,第五个是“大种作为因”,具有这五种特点称之为无表色。
第一、散乱。比如你受了居士戒,或者出家戒,是不是当你忆念、或者很注意的时候无表色的戒体会存在,而当你散乱的时候就不存在了呢?不会这样。受了戒律之后,即便平时处于散乱的状态,没有忆念戒体,或者生起贪欲心、嗔恨心,只要没有妨害到戒体,对无表色都没有什么妨害。所以在散乱心中,也可以有无表色。比丘、沙弥,或者修行人,散乱的时候,没有专注于善法,戒体不会因为散乱而消失的。
恶戒也一样。比如屠夫发誓一辈子杀生,当他去寺庙拜佛的时候,针对恶戒来讲,就是散乱1。因为这是两方面观待的,戒律的无表色有善戒和恶戒两种,善戒的散乱是没有安住在正法的状态;反之,当屠夫突然生起一念的善心,看到寺庙的佛像,产生了供养礼拜的心,这时候对于守持恶戒的屠夫来讲,就是处于散乱状态。此时他的恶戒会不会消失呢?不会消失,还是存在的。
所以处于散乱的时候戒体也存在。
第二、无心时。注释当中大概讲到了两大类无心状态,一个叫做无想定2,另一个叫做灭尽定。“等”字当然还包括其他的。
无想定主要是外道所修持的禅定,它和灭尽定都是息灭心心所的。我们的眼识、耳识,乃至于意识等六识心王不起,心所也不起,安住在无想,叫无想定。无想定是一种因,有些外道修持无想定,果就是无想天。在《前行》当中讲到一个无暇处,就是无想天。因地的时候,在欲界修持无想定,然后果就是转生到无想天,在很长的时间当中不生一念,通过禅定的力量,能让心心所不现前。
灭尽定是佛教当中的定,而且是圣者定,三果以上的罗汉圣者可以入灭尽定,一般的圣者和凡夫人入不了。入灭尽定的时候,也是灭尽受、想等心心所法,所以在此状态中是无心的。
还有其他的情况,比如昏厥、深度睡眠等,也是属于无心的状态。
即便没有忆念戒体、善法、恶法,在无心的时候,无表色还存在。所以叫“无心时”。它是比较稳定的,所以没有忆念善法,或者散乱的时候,产生了贪欲心、嗔恨心,戒体会不会消失?不会,因为违缘没有出现之前,即便在无心状态中,也会一直存在。
第三、善不善法。无表色的性质不是善的,就是不善的,不可能是无记的状态,因为无表色必须力量很强才能发生。而无记法的心态非善非恶,力量很弱,所以引发不了无表色。需要很强的力量,比如发誓守戒,或者发誓一辈子杀生造恶业,在比较强大的心态之下,才能引发无表色。所以它的本体一定是善和恶两种。
第四、随流。“流”就是跟随前面的因不断流现。只要没有出现违缘,一定会持续不断存在的状态叫随流。所谓的违缘,比如破了戒律,戒体就会消失;或是中间舍戒了,不想再守这个戒,戒体也会消失;或者从小乘别解脱戒律来讲,是尽形寿持戒的,当自己的寿命尽了,戒体也会消失;恶戒也是这样,如果自己发誓从现在开始抛弃恶业,不再造恶业了,发了很强的誓愿,它就会消失。
只是一段时间没有杀生,会不会变成舍弃恶戒的因?不会。《前行》当中讲,如果没有发誓,单单不做恶业,不能成为善法。当你发了誓,内心当中就会有无表色存在,会成为一种相续,一种力量。这种力量直到遇到相反发誓的违缘之前,会一直存在。恶戒也是,一个屠夫如果在佛像、善知识面前发誓:“从今以后不再杀生”,恶戒就会中断。
随流是乃至于没有遇到毁坏之因期间,一直会存在。
我们劝别人修善法,最好让他发个誓,这样他以前内心当中发过的誓就会中断,不管是恶戒还是中戒都可以。有些人发愿一辈子做杀生等恶业,是长时间的恶戒;有些可能是阶段性的,中戒方面的恶戒。所以我们劝别人的时候,最好让他发一个誓,通过这个力量,就可以中断恶戒的随流。如果只是暂时不做,可能属于散乱的状态,恶戒、中戒的无表色还存在,但是发了誓愿之后,就会中断。
对于我们来讲,不要随便发不再修善法的誓愿,恶业方面一定发誓去中断,这方面很有必要性。
第五、一切大种3作为因。所谓无表色是以大种作为因。前面讲触的时候,分为因所触和果所触,因所触就是四大,所以四大也属于色法。
有些时候无表色是通过有表色为因而产生。比如受戒的时候,传戒上师的语言是有表色,弹指4也是有表色,然后自己恭敬合掌是有表色,说“善哉”也是有表色。这些完成之后,内心当中第二刹那就产生了无表色的戒体。因此它的因来自于四大种、有表色。
一定是以前四大种作为因,产生了无表色。因的特点是什么?就是四大种,不是依靠其他的。当然发心也有,但主要的因是通过四大种产生的。
注释当中不单单说四大种作为因,还有其他的特点,比如这里讲的所依、处所、增长之因。
所依,当四大种引发了无表色之后,还会牵引无表色继续生长、往前走。有些注释讲,相当于学生的老师一样。小孩子离开了父母,或者学生离开了老师,就会走失。同样,生起了无表色之后,怎样才能让它不消失?四大种生起了无表色之后,相当于老师一样,还会引导无表色继续存在,称之为所依。
处所,相当于依处、持受之处。有些注释当中讲,就像墙壁和上面的画一样。如果有了墙壁作为依靠处,画就会存在;如果没有墙,画就挂不住,四大种也有守持无表色的能力,让它不会消失,它是一种处所。
增长,色法是增长的自性,无表色继续增长也是靠四大种。
“彼即称为无表色”,这些具有五种特点的,被有部的大德称之为无表色。
这是有部的观点,前面我们讲过经部以上的观点不承许戒体是有实的色法,而是一种善心、习气、能力等。只有有部承许是无表。假如通过上上的观点观察宗派的时候,好像觉得有种种的漏洞,这不要紧。我们学习《俱舍论》的时候,始终是这样的观点,因为《俱舍论》所调化的众生的根机就是这样的。如果你给他讲更高的观点,比如一定要安立这是一种善心,不是色法的自性,有些众生就理解不了,会产生很多疑惑,对于自己修行善法,就可能因怀疑而停止不前。所以这里安立三世一切有也好,或者安立戒体是无表色也好,只要能让他保持认为自己的戒体是存在的。受了戒之后一定存在,怎么存在的?就是有无表色。他接受这个观点,他就觉得自己的戒体是存在的,然后在戒体上,再去修行善法、无我空性,逐渐就会解脱。
修行者能不能获得解脱的关键,是在五蕴上面能不能安住无我的空性见。当然也要守持清净的戒律。如果能够了解五蕴上面无我,就有了解脱的因。至于其他支分的问题不是决定性的,承许无表色是色法不会障碍你解脱,即便承许无表色实有,对于有部的修行人来讲,没什么问题,仍然有解脱道。所以很多大德说,《俱舍论》自宗有解脱道,原因是有无我见。至于其他眼根见色法,承许无表色、无为法实有……都不是主要的问题。
有时我们会观察经部是怎么安立的,而有时我们学有部自宗的时候,不一定要这样观察,不按照大乘的思想安立也可以。站在有部宗所调化根机的角度观察,完完全全可以安立。
按照经部宗的观点,得绳等是实有的,也安立不了。但是从有部的角度来讲,对自己所修持的传承教法能够产生一个坚固的信心,保持修行不断的相续很重要。然后在此基础上,能够抉择无我见,就可以获得解脱。
颂词有几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第一句,列出大种的名称,所谓大种是什么呢?“大种地水火与风”,对四大种的名称做了介绍。第二层意思是第二句,介绍了四大种的作用。这里是作用,有时作用和法相容易搞混。四大种的作用是什么?“成立执持等作用”,关键词是作用。第三层意思是第三句,讲特性,不共的特点,也就是它的法相是什么?就是“硬湿暖动摇”。第四层意思是后三句,“世间界之名言中,显色形色称为地,水火与风亦复然”,叫假四大种,前三句是真的四大种。
第一层意思就是讲它的名称,什么是四大种?所谓的地、水、火、风就。不是世间人说的酒、色、财、气四大皆空。佛教中讲的四大皆空是地水火风四大的本性是空性。
“四”当然是数字,“大种”为什么叫“大”,为什么叫“种”?需要介绍一下。
所谓的“种”,种子的意思,就是能够产生的因。种子的意思比较突出,因为因四大(因色)可以产生果色。比如以四大作为因,产生无表色、果处、粗大的色法。我们现在的身体,或者外面的山河大地等这些粗大的色法都是以四大种为因。就像种子生苗芽一样,所以种有因的意思。
为什么要叫“大”呢?周遍一切色法,称之为大。所有的色法当中都有四大种,全是周遍的,从周遍的意义安立为大。
有周遍的意思,也有因的意思,所以叫做大种。
有些法是种,而不是大。比如西瓜或者稻谷的种子,虽然是种,但不是大。它没办法周遍一切色法,只能在某一个范围当中作为因存在,但是不能作为一切法的因。西瓜种子能不能作为生汽车的因?不行。所以它是种不是大,它的范围很窄。
有些法是大,而不是种。比如虚空很大,周遍一切,但是不能作为生色法种子的因。
有些是种而非大,有些是大而非种。既是大又是种的,色法当中就是地、水、火、风,这是称为四大种的原因。
第二层意思是四大种的作用。“成立执持等”,“执持”是第一个地大的作用,“等”字省略了水、火、风的作用。
地大的作用可以执持色法,持受果色。
水的作用是什么呢?注释当中叫做不散,或者摄持。色法能够组成某种形状,是因为里面有水大的缘故。我们的头、身体、耳朵不飞走、鼻子不散开,都是因为水大。水大把所有的法摄持在一起。有些大德说水大的作用,就像面粉和水一样。面粉是散的,加了水之后,把面粉摄集在一起,不会分散。如果没有水,风一吹就散掉了。这只是一个比喻而已。所有的色法都是因为有水大的自性,才不会分散。只不过有些水大多,有些水大少。
火大的作用是能够成熟。比较明显的例子是做饭,蒸馒头或者做米饭时,有火就可以成熟。这只是从饮食的角度来讲的,其实可以从世间的任何一个角度来讲,比如庄稼能够成熟,我们能够成熟,外面的瓶子、柱子能够变成这样的形状,都是因为里面有火大的缘故。所以一切色法能够成熟,都是因为里面有火大的元素。
风大的作用是能够增上。庄稼越长越高,越长越大,都是因为风大在里面,能够从小变大。
一个色法里面的元素有些比较多,有些比较少。是不是地大、水大、火大、风大分别占25%,平均分配?不一定。有时候可能是地大占90%,其他的比例递减。
比如火是一种色法。按照这个观点,火里面绝对有地水火风。火里面也有水,只不过火大的微尘占绝大多数,水大的自性比较少,地大、风大的作用都有。如果缺少了水大,火就不成火的形相了。因为有水大,能让火不分散,所以我们生火的时候,可以比较集中的方式烧饭。
在水大当中也有火大,比如一碗水中是不是百分之百都是水大?不是。地大也有,可以执持;火大也有,可以让水成为水,让水成熟就是火大的自性;风能够增上等,里面都有,只不过在一碗水当中,水大的微尘占的比重比较多,其他的比重比较少。但如果缺少其他几大,水不成水。
因为所有的色法当中都有四大种,所以“成立执持等作用”。
第三层意思是讲它的法相。作用和法相不一样,法相就是它最不共的特点,作用是指它主要的功用是什么。虽然有时候也会把不共的作用作为法相,但是此处是分开讲的。
“硬湿暖动摇”是四大种的法相。地大是以坚硬为法相。我们的牙齿、肌肉、桌子等地大比较明显,是比较坚硬的自性。和前面讲的一样,柔软的水里也有地大,只不过地大的成分比较少,没有明显的坚固自性。而桌子、牙齿中地大的成分比较多,所以显现出来坚硬的特质就比较明显。
湿是水大的法相,水大就是潮湿的自性,这比较容易理解。
暖是火大的法相,所有的火大都是一种暖,只不过火大多会更加暖,火大少一点就不明显。每个法中都有火大的成分,只不过有时火大的微尘不多,暖热的自性显现不出来。比如冬天不烧火会感觉很冷,房子和我们的肉身,甚至水壶上面都有火大。火大不是很多,温暖不突出,就感觉寒冷。
风大是动摇的自性,一是很轻,一是动摇,能动的。我们能把杯子从这个地方挪到那个地方,都是因为里面有风大。如果没有风大,就没办法挪动。每一个法当中都有四大,很重的东西里风大可能少一些。只要能够动摇的,都有风大自性。
硬、湿、暖、动摇就是地水火风的四个法相。
第四层意思是假的四大种,“世间界之名言中,显色形色称为地,水火与风亦复然”。
真的四大种前面已经介绍了,是微尘的自性,或者是存在于色法当中很细微的元素,或是一种能力。在经论当中,尤其是《俱舍论》中讲,四大种的体性属于五境当中触所包括的。比如坚硬的法相,眼睛能看到坚硬吗?还是你的身体触撞之后感觉到很坚硬?坚硬是一种身根的对境,是触的本体;潮湿也是一样的,手摸,或者身体感受之后,感觉不干燥,很潮湿;暖也是所触,身体感觉很暖;然后动摇,风也是一种身体的对境。所以从意义上讲,四大种属于触的本体。
什么是假四大种?世间不学习佛法的普通人的名言中,所谓的地水火风和经论当中安立的不一样。大家认为的地是什么?“显色形色称为地”,我们说大地就是方形的,把地安立为方形,这个方形属于眼根对境的形色。然后说这是东北的黑土地,或者这片草地是绿地,成了眼根对境的显色。平时在名言当中,如果没有以经论的四大种作为标准衡量,很多时候把眼根对境的显色形色安立成地大了。这不是经论所讲四大的地大,而是不观察的情况下,大家共称名言中所谓的地大。这是方形的地,这是红土地、黑土地、黄土地。所谓的黄是显色,所谓的方、圆是形色。把眼根对境的显色形色称为地,和经论当中把身体的对境所触称为地不一样,一个是从很明显果色的角度来讲,一个是从眼根对境的角度来讲。和经论当中的四大种属于因色,是身根对境的触,是不相同的。平常我们认为这块地是我的,这种地是假四大。
然后“水火与风亦复然”。前面讲水是潮湿的自性,也是身根的对境,所触的自性。而世间说水是长形的,比如河是长条形,这是形色;然后说这是一个黑水,那是一个绿水,绿幽幽的看起来很舒服,就成为一种显色了。它也变成了眼根的对境。所以平常所讲的水和经论当中的水大也是不相同的。
火也是同样的,我们说“红红的火烧起来了”,“红红的火是”是眼根对境的显色;下面是大的、圆的,上面是尖尖的,这就是它的形色。又变成了眼根对境。所以世间所认为的火和经论当中所讲的火大也不一样。
风也是一样的。但是风有一点点辩论,有些人说平常的风就是风界,但是说龙卷风,其实是形色,因为它的形相是龙卷一样;然后黑风四起,冬天佛学院刮大风的时候,好像眼睛可以看到黑风或者灰风刮过来等,都是一种眼根的对境。
以上叫做假四大种,它不是经论当中所讲真实的四大,不是因色、所触的自性。名言当中所讲的四大,第一是果色,已经是四大种,产生出粗大的果色,第二它成了眼根等的对境。
戊二、根境与界处之关联
眼、耳、鼻、舌、身是五根,色、声、香、味、触是五境。在十一类色法中,前面十种讲到了色。“唯是十处与十界”,这里也出现了处和界,处有十二种,界有十八种。
所谓十二处,在眼、耳、鼻、舌、身五根,后面加个意根,成了六根,六根对境就是色、声、香、味、触,后面加个法,叫做十二处。十二处是引发一切受用的因。五根五境在色法当中叫五根五境,在十二处当中,名称就要变,因为十二处都是以处作为最后一个字,眼根叫眼处,耳根叫耳处……身根叫身处,意根叫意处。眼根、耳根的本体是不变的,虽然在五蕴当中叫眼根耳根,但是在十二处当中叫做眼处和耳处。对境也是一样的,本来色声香味触是五境,但在十二处当中叫色处、声处、香处、味处、触处,第六个叫法处。在十二处当中没有额外的东西,就是前面色法当中讲的五根五境,叫做“唯是十处”。
后面有个“十界”。界有十八种,是在前面的十二处的基础之上,再加六种识。因为眼根缘色法的对境产生眼识,耳根缘对境产生耳识,乃至于声根缘对境产生声识,最后一个意根缘对境——法产生意识。六识在五蕴当中没有单独标出来,只是讲一个法——识蕴,在十二处中没有讲,只讲了眼耳鼻舌身意,色声香味触法。在十八界当中,后面加了一个眼识、耳识、乃至于意识。所以前面的十二种法,再加后面的六识就变成了十八界。
因为十八界是以界作为最后一个字,所以它的名字也变了。眼根叫眼界,耳根叫耳界,乃至于意根叫意界,眼识界、耳识界、乃至于意识界,然后对境有色界、声界、香界、法界。
内部还有些安立,像在十二处中五根五境是什么,十八界当中是什么。总之在十二处十八界当中,它都是前面的十种。如果是十八界,后面加意界、法界、意识界,仅此而已。
为什么安立五蕴十二处十八界在《俱舍论》后面还要讲。
丁二、中间三蕴之理
大的方面分两部分,细分是四部分。大的方面首先第一、二、三句是第一部分的内容,讲受等三蕴;第二部分就是“彼三以及无表色”;后面讲的是什么叫法处界。如果仔细分,第一句讲受蕴,第二句讲想蕴,第三句讲行蕴,后三句讲什么是法处界。
第一、受蕴,“受蕴即为亲感觉”。“亲感觉”就是自己体验的感受,比如自己对痛苦、安乐、舍受的一种自性。《入中论》中说,“受为领纳性”,所谓的受是什么?就是领纳为性的。领纳和亲感觉是一个意思,自己能够真正感受到,能够领纳的,叫做受。所感受的人有苦受,平时说的很痛苦;乐受,很快乐;还有舍受,不苦不乐的状态。这方面叫做受蕴。
受蕴是一种心所,后面也要讲把受和想单独拿出来的原因。
“受”是一种苦乐舍受,“蕴”是很多的受集聚在一起,有集聚的意思。从早到晚自己的身心产生很多苦受、乐受和不苦不乐的舍受,这叫做受蕴。
第二、想,“想乃执相之自性”。所谓想蕴能够执相。《入中论》中说,“想为能取相”,就是能够取相。这里的执和取一样,就是执取的意思。所谓的想就是执相,能够取相的自性。所取的不管是有自相的法,还是总相的法,都能在自己的心前显现出来。
这是青色的相,那是黄色的相等,不管是自相、总相,还是打妄想的相,或者真正看到外在的相,都能在自己的心中现出来。除了青色、黄色之外,还有男女、亲人怨敌、苦乐等概念都能在自己心中显现出来,能不杂乱地执取,在自己心前能够完完全全地显示。
注释当中讲,从所依的角度分为六种——六想聚,即对色、声、香、味、触,乃至对于法的相,都能以不杂乱的方式显在自己的心中。
第三、行蕴,“行四蕴外有为法”。《入中论》讲,“行为能造作”,它是能造作的。这里所谓的行蕴是“四蕴外有为法”,五蕴除了色、受、想、识四蕴之外,剩下的所有的有为法都包括在行蕴当中。
有时候我们还搞不清楚,什么是除了四蕴之外的所有有为法?色蕴我们已经学习完了。在《俱舍论》当中,以五部法表示一切,第一部叫色法,第二部叫心法,第三部叫心所法,第四部叫不相应行法,第五部叫无为法。五种法当中,首先把无为法排除,因为它不是有为;色法也排除了,因为前面已经讲了;然后一种或者六种心法也排除,剩下的有为法全部包括在行蕴当中。
行蕴当中没有包括什么?前边我们已经分析过,色蕴、识蕴、无为法排除了,剩下的心所和不相应行就是所谓的有为法。色蕴当中,有十一种有为法已经讲了,然后识蕴或是一种识,或是六种识,已经排除了。剩下心所和不相应行。第二品中讲心所法有四十六种,有受、想、识、触、作意等很多种。当然心所里边受和想拿出去,因为受和想已经单独做为受蕴和想蕴了,所以不能包括在行蕴当中。所以行蕴当中,剩下四十四种心所,再加上十四种不相应行,总共五十八种有为法。
现在我们首先有个概念,后边再学四十六种心所、十四种不相应行的时候都会了解。行蕴到底是哪些法,里边到底有哪些四蕴之外的有为法,就会很清楚。平常我们所说的贪、嗔、无惭、无愧,或者狡诈等烦恼心都是心所法,都包括在行蕴当中,是造作的自性。以上讲了行蕴的自性。
后三句颂词讲法处和法界。“彼三以及无表色,加上一切无为法”,什么是“彼三”呢?就是受蕴、想蕴和行蕴。“以及无表色”,加上无表色就是四种。再“加上一切无为法”,无为法有三种5,所以共有七种法。
“即是所谓法处界”,所谓的法处、法界是什么?十二处的能境方面是眼、耳、鼻、舌、身、意这六根,六根的六种对境是色、声、香、味、触、法。这个法在十二处当中叫法处,放在十八界当中,意界的对境就叫法界6。
十二处当中叫法处,十八界当中叫法界。意界的对境叫法界,意处的对境叫法处。法处中到底包含着多少法,什么是意根的对境,它能够缘什么法?这些我们都要记住,下面世亲菩萨就不再讲了。这里讲了七种法——受、想、行,加上无表色、三无为,叫法处,都是意根的对境。
我们平时讲的六根都有各自的作用。后边的颂词还会讲什么是意根。就像你的眼根能缘显色和形色,耳根能缘八种声音,意根能缘七种法——受、想、行三蕴,再加上无表色、三无为,即法处。意处缘法处会产生意识。意界缘法界也会产生意识界,意识界是怎么产生的?因是什么?所缘是什么?因就是意根,所缘就是七类法,产生的就是意识。所以即是所谓法处,即是所谓法界。
以上讲了中间三蕴。
丁三、识蕴之理
这里也讲了几层意思。第一句是第一层意思,讲识蕴的法相;第二句是第二层意思,讲什么叫做意处;第三、四句是第三层意思,讲什么叫七心界;第五、六句是第四层意思,讲什么是意根、意处、意界。
第一层意思,什么是识蕴的法相?“识蕴分别而认知”。《入中论》中讲“个别了知境”,个别能够了知对境,和此处说“分别而认知”对境一样。比如眼识可以认知色法的对境,耳识能够认知声音的对境,乃至于意识能够认知意识的对境,就是前面所讲这些法的对境。所以识蕴是“分别而认知”的,它是别别了知,每一个的作用都不一样,眼识能够了别的,耳识了别不了;耳识了别的,眼识了别不了,它们是分工合作的方式。每个识的工作,其他的识做不了。
可以分为六识聚,在《俱舍论》自宗当中讲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最后是意识,分为六识。唯识宗讲八识,加第七识、第八识,有些地方还讲第九识。六识和八识的讲法比较多。小乘基本讲六识,月称论师在《入中论》等中观中也是以六识安立,唯识宗讲八识比较多。所以分类有六识,或者八识,按《俱舍论》分为六识。
第二层意思,“意处亦属识蕴中”。前面讲了十二处、十八界。十二处当中,眼根、耳根已经安立成眼处、耳处。第六个是意根,在十二处中,它叫意处。所谓的意处也是包括在识蕴当中,没有单独的根,以识蕴作为本体。(后面我们还要讲,意根到底应该怎么安立。)
眼根有一个像胡麻花一样单独的根;耳根也有一个像树疤一样单独的根;鼻根、舌根、身根都有一个单独的根。但是意根,第一不是色法,没有一个有色的根;第二没有一个单独的根,它的本体就是六识,除了六识之外,没有一个单独叫意根的东西,所以“意处亦属识蕴中”。
十二处当中叫意处,十八界当中叫意界,平常我们讲的比较多的叫意根,就像眼根产生眼识的增上缘一样,意根是产生意识的增上缘。意识是怎么产生的?它是通过意根作为增上缘产生的。眼根的所缘是显色、形色,意根的所缘是什么?前面讲到是法处和法界,即三蕴、无表色,再加三无为,缘这些就能产生意识。
这些概念我们都要搞清楚,一个一个梳理,否则我们会一片混乱,虽然大概了解,但是分类不知道。如果我们把颂词慢慢落实下来,思考清楚了,对于什么是意根,什么是意根对境——意处,什么是意识等就会知道得很清楚。意处或者意根没有单独的法,都包含在识蕴当中。
下面讲七心界。在十八界当中,没有七心界的说法,但是讲界的时候,有七心界的说法。“亦承许彼为七界,因有六识以及意”,前面有六识,即六种心,再加上意,意也是以六识为本体,但是它有个单独的作用,不共的必要性,所以再单独安立一个意(处)。其实这个意没有离开六识的本体,不像耳根之外,单独安立一个眼根。意(处)的本体就是六识,但是它有一个特殊的必要,因为要引发意识的缘故,所以必须单独安立。所以七心界就是六识加上意。
“六种识聚已灭尽,无间之识即是意”,为什么我们说意根不是有色,意思很明显,第一个它本来就是心法,第二个它没有单独根的安立。到底什么是意根呢?这里讲到了,它是识的本体。六识正在起作用的时候,还不能叫意根,这时叫眼识、耳识,或者意识,但是六种识聚已经灭尽了,最后一刹那,不是完全灭掉,成了灭法,不会产生任何本体的根。产生眼识之后,第一刹那还是自己的眼识,但是灭了之后,正在灭尽的本体,“无间之识”,灭完之后第二刹那会产生意识。把正在灭的本体安立成意根,所以它一灭,第二刹那无间产生意识。
它既不是正在起作用的本体,也不是完全灭完的本体,就是正在灭的状态,把它假立为意根。它不像眼根、耳根一样,已经摆在这里,它没有一个单独的,就是前面的识的最后一刹那,作为产生第二刹那的因缘。相当于等无间缘,前前生后后,第二刹那是依靠第一刹那为因。正在起作用的眼识、耳识、意识不是意根,一定要灭了这个刹那,然后第二刹那会产生后面的识,叫做意根。
里面的六种识聚,一定是六识,不单单是五识,不是前五识灭了最后一刹那产生意识,而是六识本身都可以做为产生后面本体的根,叫做意根。产生眼识,有一个增上缘,就是眼根。还有一个叫等无间缘,产生眼识的时候,根境识三和合。眼根、对境所缘缘,还有里面的识,这个识就是等无间缘。等无间缘产生眼识的时候,第一个增上缘眼根,第二个就是前面的识灭尽的刹那,会产生后面一刹那的眼识,眼识等刹那之后,又可以产生后面的意识。意识既可以通过前五识灭尽产生,也可以通过意识的前一刹那灭尽产生。
为什么说它是意呢?六种识聚灭尽了,可以产生后面的意,通过意可以产生意识。比如当我们的眼识产生之后,看到这是一个钟,后面刹那产生意识要分别它,这是钟是什么钟。产生这样的意识的前面有个意根,前面的眼识的最后一刹那安立成意根,灭掉之后,就产生意识了,然后就缘这个开始去分别等等。所以眼识、耳识,乃至于意识本身的最后一刹那,都可以作为意根产生后面的意识。所以就像眼识产生的根是眼根一样,意识产生的根就是意根。
六种识聚灭尽的一刹那安立为无间之识,无间之识安立成意根,第二刹那将引发意识。
不是第一刹那五识,中间第二刹那产生一个意根,然后第三刹那才产生意识,没有时间去做这样的反应,中间没有一个单独的缓冲。眼识灭掉之后,第二刹那就要产生意识了,中间没有安立意根。
第一刹那即将灭尽的就是意根,一灭尽马上产生意识了,所以这个意根是假立的,没有一个单独的自性,就是把六识自己灭尽的一刹那,安立为意根而已。我们在因明当中也学习过,《俱舍论》也是这个观点,没有什么差别。意根放在十二处当中,叫做意处。十二处当中意处可以缘法处,十八界当中意界缘法界产生意识界,它是从这个方面讲的“无间之识即是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