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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若法是无者,是则无有灭。譬如第二头,无故不可断。|【每日一颂】《中论》

知幻园 2023-12-05

七观三相品

庚二(观三相品)分二:一、以理证广说;二、以教证总结。


辛一(以理证广说)分三:一、遮破有为法;二、遮破无为法;三、遮止与圣教相违。


壬一(遮破有为法)分二:一、破生住灭三法相;二、以此能破事相有为法。

癸一(破生住灭三法相)分二:一、总破;二、别破。


子二(别破)分三:一、破生;二、破住;三、破灭。

丑三(破灭)分六:一、观察三时而破;二、观察住不住而破;三、观察因果而破;四、观察能遍不可得而破;五、观察有实无实而破;六、观察自灭他灭而破。

寅五(观察有实无实而破)分二:一、有实不可灭;二、无实不可灭。

卯二(无实不可灭):

若法是无者,是则无有灭。

譬如第二头,无故不可断。



如果一个法是本体不存在的无实法,也无有毁灭。就像人的身上没有第二个头,也不可能断掉第二个头一样。


前两句“若法是无者,是则无有灭”,是从意义上推断无实法无灭:因为无实法无有本体,如同石女儿、空中的鲜花、龟毛兔角一般,这样怎么会有灭呢?就像空中从来没有过鲜花,说今天下了一场冰雹,把空中的鲜花全部摧毁了,世人听了也会觉得非常可笑;石女儿从来没有出生过,说他死后大家痛苦万分,也纯属荒谬之谈。所以,从意义上讲,无实法有灭的说法不能成立。


颂词后两句“譬如第二头,无故不可断”,是以比喻说明无实法无灭:就像人的身上没有第二个头,故而也不可能断掉第二个头。


人一般只有一个头,不会有第二个头。既然第二个头在人身上并不存在,它就是一种无实法。能否将本不存在的东西割断呢?当然不能。


正常情况下,人不会有第二个头,但世间偶尔也会出现两个头的人或动物,但它们不是一个众生,而是由业力连在一起的两个生命。如《释迦牟尼佛广传》里记载:世尊与提婆达多在过去世中,曾一起转生为一只共命鸟,他们的身体连在一起,而头是分开的。好像去年马来西亚有一对连体婴儿,做分体手术没有成功,最后都夭折了。


据说泰国有一对二十几岁的连体女孩,小时候她们一起生活得挺和睦,但长大之后,二人都感到非常苦恼,因为性格、爱好各不相同,经常发生摩擦。比如,到了晚上一个想睡,一个不想睡;一个喜欢吃这个,一个喜欢吃那个等等。后来两人都表示:自己宁可死,也不愿再这样生活下去了!经过她们一再要求,医生为她们做了分离手术,但可惜手术没有成功,二人都离开了世间。


有时我在想,人的业力真的不可思议,有些人虽然身体没连在一起,但在相同的环境中一起长大,然而他们的爱好、习惯却截然不同。比如,有的喜欢喝稀饭,有的喜欢吃干饭;有的喜欢早睡,有的喜欢熬夜……彼此经常为一些小事吵架。如果他们知道这些都是由各自前世的业力所致,也许就能互相理解了。


有些论师将后两句解释为:一个人的头断了之后,再无第二个头可断,这样解释也可以。《前世今生论》中讲过一个公案:第六世达赖喇嘛仓央嘉措曾见过一个断头人,他的头已经断了三年,却一直活着。众生的业力确实不可思议。


总而言之,这个颂词是说,一个人没有第二个头,因此不可能割断第二个头,或者说,一个人的头断了之后,再无第二个头可断。其喻义是,第二个头对一个人来说并不存在,是一种无实法,无实法无有毁灭的现象。


通过以上两颂,我们知道了有实法和无实法都没有灭的现象。虽然世人认为灭法存在,但这只是一种妄执分别而已,不能成立。


观察的时候也要知道,有实法和无实法本就无灭,并非在观察之后,使“有”变成了“无”。《心经》云:“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其中“不灭”,就是指万法自性本不存在,不存在故,所以不灭。全知无垢光尊者亦云:“观察之时皆无有,如是未察时亦无。”意思是,如理观察时,一切万法的确不存在;未观察时,万法同样不存在。


对于这一宇宙万法的真相,世人很难了达,因为本身具有无明习气,并且从小到大一直接受各种世间教育,形成了强烈的颠倒执著,故而会将不存在的视为存在,将存在的视为不存在。我们现在有幸遇到了这么殊胜的中观法,一定要依此逐步树立起空性正见,慢慢断除自相续中的各种邪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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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板





一、观因缘品


二、观去来品


三、观六情品


四、观五阴品


五、观六种品


六、观染染者品


085

若生是有为,则应有三相。

若生是无为,何名有为相?


086

三相若分散,不能有所相。

云何于一处,一时聚三相?


087

若谓生住灭,更有有为相。

是即为无穷,无即非有为。


088

生生之所生,生于彼本生。

本生之所生,还生于生生。


089

若谓是生生,能生于本生。

生生从本生,何能生本生?


090

若谓是本生,能生于生生。

本生从彼生,何能生生生?


091

若彼尚未生,而能生彼法,

汝言正生时,彼生可成立。


092

如灯能自照,亦能照于彼。

生法亦如是,自生亦生彼。


093

灯中自无暗,住处亦无暗。

破暗乃名照,无暗则无照。


094

此灯正生时,不能及于暗。

云何灯生时,而能破于暗?


095

灯若未及暗,而能破暗者。

灯在于此间,则破一切暗。


096

若灯能自照,亦能照于彼。

暗亦应自暗,亦能暗于彼。


097

此生若未生,云何能自生?

若生已自生,生已何用生?


098

生非生已生,亦非未生生,

生时亦不生。去来中已答。


099

若谓生时生,是事已不成。

云何依生法,尔时而得生?


100

若法众缘生,即是寂灭性。

是故生生时,是二俱寂灭。


101

若有未生法,说言有生者。

可生之彼法,不成岂可生?


102

若言生时生,是能有所生。

何得更有生,而能生是生?


103

若谓更有生,生生则无穷。

离生生有生,法皆自能生。


104

有法不应生,无亦不应生,

有无亦不生,此义先已说。


105

若诸法灭时,是时不应生。

法若不灭者,终无有是事。


106

不住法不住,住法亦不住,

住时亦不住,无生云何住?


107

若诸法灭时,是则不应住;

法若不灭者,终无有是事。 


108

所有一切法,皆是老死相。

终不见有法,离老死有住。


109

住不自相住,亦不异相住。

如生不自生,亦不异相生。


110

法已灭不灭,未灭亦不灭,

灭时亦不灭,无生何有灭?


111

 若法有住者,是则不应灭;

法若不住者,是亦不应灭。


112

 是法于是时,不于是时灭;

是法于异时,不于异时灭。


113

如一切诸法,生相不可得。

以无生相故,即亦无灭相。


114

若法是有者,是即无有灭。

不应于一法,而有有无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