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记】《中论广释》第13课(文字+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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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记视频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文殊智慧勇识!
顶礼传承大恩上师!
无上甚深微妙法,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愿解如来真实义。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壬三、(别破去者去)分三:一、若去法有去则去者无去;二、若去者有去则去法无去;三、若有二去则极过分。
癸一、(若去法有去则去者无去):
癸二、(若去者有去则去法无去):
癸三、(若有二去则极过分):
辛三、(破有来去之能立)分五:一、破来去之因——发;二、破来去之业——道;三、破来去之对治——住;四、破来去之果——返回;五、破住等具有存在之能立。
壬一、(破来去之因——发)分二:一、承许作业也不成发;二、不承许作业也不成发。
癸一、(承许作业也不成发):
中 论 释
若离于去法, 去者不可得。
若言去者去, 云何有此义?
(原译:若言去者去,云何有此义,若离于去法,去者不可得。)
(下面,我们再换一个角度来进行观察:)
去法与去者究竟是一体,还是异体呢?
如果承许第一种情况,即在离开去法的情况下,去者也不可能成立。既然如此,所谓“去者去”的说法又怎么能成立呢?因为(去者的) 去法并不成立的缘故。
去者去何处,彼去者将成,
无去之去者,许去者去故。
(原译:若去者有去,则有二种去:一谓去者去,二谓去法去。)
如果承许第二种情况,则去者本身与去的行为已经分离。无论去者去往何处,如果认为去者具有去法,这就会导致没有去法也是去者之过。因为你们承许的所谓“去者”并没有去的行为,而是(在成为“去者”)之后,才有去法的缘故。
若谓去者去, 是人则有咎。
离去有去者, 说去者有去。
如果承许即使其二者为异体,但去者与去的行为却不能分离,也即成为去者去的话,则有使去的行为成为两种的过失。
为什么呢?因为,首先使去者成为现实的行为,乃为第一个行为;其次,在去者成立以后,还需再有去的行为则为第二个行为。
因此,去者与去法等只不过是相互观待而假立的,除此之外,如果对其本体进行观察, 则了不可得。
庚二、遮破能立:
已去中无发, 未去中无发,
去时中无发, 何处当有发?
如果对方又提出,如果天授在舍弃停顿之后,有出发的行为,则去法也就应该存在。如果去法不存在,则出发也就不可能存在。就像“如果乌龟没有毛,则不可能用其毛制成衣服” 的说法一样。(但是,出发是存在的,所以去法也就应该存在。)
如果“出发”的行为存在,则应该经得起以三时加以观察。(但事实并非如此。首先,)在去的行为已经过去的情况下,则不存在出发, 因为出发是现时之法的缘故;其次,如果去的行为发生在未来,也不存在出发,因为时间相违的缘故。尚未生起的所依之法[去法]不存在,(则出发的安立)也不合理;而对现在的去时而言,也不存在出发,因为不是过去(去)或者 未来(去)二者的去时,其本身的体相根本就 不存在。而且,如果出发存在的话,就会有两 次行为的过失,并由此导致两个作者的过失。因此,在已去的道路上没有出发,因为去法已经灭尽的缘故;在未去中也同样没有出发, 因为未来与现在相违的缘故;现在正在去的过程也不存在出发。如果(三时中)都没有出发, 那么,又在哪条道上出发呢?即使道存在,出发的存在也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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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亦不灭, 不常亦不断,
不一亦不异, 不来亦不去。
能说是因缘, 善灭诸戏论,
我稽首礼佛, 诸说中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