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 临阵死亡非乐趣因【每日一颂】《四百论》(第四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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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品 明破我执方便品
戊四、(示于有漏法不应执为我及我所之门而断除我执颠倒之方便)分二:一、略明破我慢所执境之理;二、广释破我慢所执境之理。
己二、(广释破我慢所执境之理)分三:一、破由权势而生骄傲;二、破由种姓而骄傲;三、明远离恶行的其他方便。
庚一、(破由权势而生骄傲)分五:一、断除五种因所生的骄傲;二、不应由王位而生骄傲;三、应明辨法及非法;四、对国王应生厌离;五、不应贪著王位的威名。
辛三、(应明辨法及非法)分五:一、国王做损害他人的事即是非法;二、破国王做损害他人的事是法;三、明仙人所说非完全是定量;四、损害仇人是非法;五、临阵死亡非乐趣因。
壬五、临阵死亡非乐趣因:
问曰:国王差遣战士进行战争,如果战士打败敌人,能得财产功勋;如果为国王而战死沙场,也能得到增上生的善果。
若于酒等事,舍财非供养,
阵中舍自身,岂认为供养。
——《中观四百论》
如果为了饮酒等事情而舍财产,这并非是供养,同样于战阵中舍自身命,难道能认为是供养善行吗?
许多世间的愚者,盲目听从一些邪说,认为自己在战场上浴血奋战,能让国王高兴,即使战死也能生天,此类颠倒念极不应理。比如世间有些酒徒贪图饮酒,赌徒嗜好赌博,好色者贪爱美色,他们为了各自目的而毫不吝惜地舍去钱财。在智者看来,此等舍财行为都是以贪心痴心而起的恶行,不但不是福德善因,反而是招感恶果的罪业。同样,世人因愚痴无知,在种种邪说教唆下参加战争,在战阵中,有的为了获得功勋、财产,有的为了获得名誉,以贪心、嗔心、痴心而战斗,在此类心态中战死沙场,舍弃生命,那么这种行为岂能认为是善趣因的福德善法。在智者眼中,这些行为唯是恶业,是堕落恶趣的罪行,而绝非如外道所言那样,为国王而贡献生命是生天趣的因。龙树菩萨说过:“贪嗔痴及彼,所生业不善。”贪嗔痴及由贪嗔痴所生的业都是不善业,因此以贪嗔痴发心而战死沙场的不善业怎会是善士喜欢的供养,怎会是增上生的善法因呢?
譬如说,有位牧人娶了一个妻子,有一次牧人出远门,他的妻子与公公不和,出现了一些矛盾。牧人回来后得知了内情,便责备妻子,告诉她:以后对公爹一定要孝顺,很难得到的物品也要供给他,很难做到的事也要为他做,否则我就将你赶走。后来,牧人外出到远方,他的妻子记住了丈夫的话,对公爹非常恭敬,白天为他供给上好的衣食,到了晚上为他洗脚擦身,睡觉时也到公爹床上脱下衣服大献殷勤,要将身体供养给他,那位公爹见此非常气愤地说:“你叫我干什么?”随即远离了家乡。不久,牧人回来了,见自己的父亲不在家,便追问妻子,那位女人原原本本将经过告诉了丈夫,于是牧人十分悲恼,将愚笨的妻子从家中赶走,又找到父亲接回家中。同样,愚笨的人在战场以身体作供养,其结果得不到任何功德,智者善士也不会喜欢这种非法供养。月称菩萨说:“战阵中死亡,若定转天趣,则诸盗贼死,亦何不生天?”于战阵中为财利、功勋而战死,若能生天趣,则诸为财利而死的盗贼,亦应生天,然而这是世间有智者谁也不会承认的事,由此也就可以彻底推翻为国王临阵死亡是乐趣因的邪论,并因此而应明了国王非是应供处,不应以邪说而认为王位是可贪执之境。
敬摘录索·达·吉·堪·布讲记
记
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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