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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问有答】居士到底能否享用学院法会的供斋?
问:居士到底能否享用学院法会的供斋?
索达吉堪布答:
若是对三宝无有信心者,可以让他享用,以避免他产生讥嫌心;若是对三宝有信心、相信因果之人,则应对他说僧财难消,不要让他享用僧财。我想,弘一大师的说法可能有佛经的教证,但一般来讲,我们对这个问题还是要特别谨慎,不管怎么说,在家人都没有资格享用僧财,如果随便将僧众的财物送给在家人,在因果上肯定是不合理的。
当然,如果僧众开许了,或者是为僧众发心做事情,在这些情况下在家人享用僧财是没有过失的。以前法王如意宝在世时,对于居士能否享用学院法会的供斋这个问题,法王曾做过反复的研究。后来,根据《大圆满心性休息大车疏》中的教证——“凡夫小僧为沙弥、沙弥尼及居士,是众生之福田故”,法王说在僧众开许的情况下居士可以享用僧财,后来学院的全体僧众一致同意,允许居士们享用法会期间的斋饭。
上师如意宝非常重视取舍因果,受他老人家的影响,我们学院在这方面也特别谨慎,除了法会供斋以外,在僧众没有开许的情况下,从来没有让在家人享用过僧众的财产。学院在办一些大的事情,需要给世间人送东西时,都是私人发心出钱或从其他途径筹钱,从来不动用三宝的财物,特别是僧众的钱财,连一分一厘也不敢用。此外,学院对出家人定期发放生活费,而居士就没有这样的生活费,这并不是我们吝啬、没有慈悲心。如果对居士有利无害,我们也愿意帮助一些贫困的居士,但如果没有利益反而有害,即使有些居士遇到再大的困难,我们也不敢把僧众的钱财送给他们。
——恭摘自索达吉堪布《藏传净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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