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行备忘录・业因果实修引导
第八讲
纽西·龙多丹毕尼玛尊者 传授
阿琼仁波切 记录
益西彭措堪布 译讲
■ 丁二、因果诸法悉皆空性 分三:一、略说;二、广说;三、结说所有这些缘起诸法,如果是像实执认为的那样成立,那在实法上不容有缘起的作业,因此《中观论》说:“故法为空性,相违定非有。”那么,缘起范畴的一切因果诸法,是以怎样的方式显现的呢?到底是像我们感觉的那样,一个个有实体,还是并非如此呢?如果像我们执其为有实事的心那样,认定像瓶子、柱子、种子、果等都是有其自体,以实法生实法的话,那是无法成立缘起的作业。而且龙树菩萨也说到,其实一切法都是空性,找不到一个与空性相违的法。也就是说,上面所观察的所有十法界的这些因因果果的法,都是空性的。这样就从一切皆是缘起的基础上再提升一步,知道一切都是空性。
■ 戊二、广说 分三:一、观察无情悉皆空性;二、观察有情悉皆空性;三、观察因果诸法远离二边■ 己一、观察无情悉皆空性 分二:一、观察因悉皆空性;二、观察果悉皆空性■ 庚一、观察因悉皆空性
由是缘故,比如以青稞这个因为例,如果它是实法,自性成立、自相成立的话,那不能成立秋季发生庄稼的作业,但是,这个因的青稞不是实法,不是自性成立,所以容有发生果的作业,如《中论》所说:“若许空性义,一切法得成。”也就是,由青稞因发生芽果,又由芽发生苗等,次第次第发生之故。
如果青稞种子是实法,或者由自性成立的法,那就不适合安立有秋天长庄稼的作用。
举例说明怎样由正理来作抉择。比如,这个种子若是实法,又有生庄稼的作业,那请问:这个种子是未灭而生庄稼?还是已灭而生庄稼呢?如果未灭而生,那就只是它,没有新的东西出来,不能安立有生;如果已灭,那已经没有这个法了,怎么说这个法上有生的作业呢?
又观察:如果是实法,由它又生出了另一果法,请问此种子与果法是一体还是他体?如果是一体的话,就成了自己生自己了,这上面没有什么新东西,不能安立有生,如果安立有生,成了无意义生。或者说,以自己就能生自己的话,不需要其他的因,那就会无穷无尽地生下去,就像这样不成立。如果是他体,那青稞种子是一个实法,所生的果是它之外的另一个实法,如果由这个A实法能够生B实法的话,那应该A实法能生一切的其他实法了,在他性上相同故,此理在《入中论》中有详述。这样抉择下来,实法种子不可能有产生果法的作业。
又可以这样抉择:如果说青稞种子有生长庄稼的作业,那必然只有在变异上才能安立作业的,如果什么变异没有,始终都是那个样子,不能说有什么作业的。假使有变异的话,请问在第几刹那变异?如果说在第一百刹那变异,那请问第一刹那的种子和第一百刹那的种子,是一体还是两体?如果是一体,应该第一刹那就变异;如果是两体,那是其他法变异,与此种子无关。这样也无法成立实法种子有作业。
正由于这个种子不是实法,不是有其自体成就的法,或者说是空性的法,这样就适合可安立生果的作业。也就是基于这种空性的种子,配合着空性的水土等等,就会生出空性的芽,又以空性的芽会发生空性的苗,这样子逐渐逐渐地生,一个接一个地生。总而言之,由空性故就可以父生子、子生孙,生生不已。
基于这个法则,龙树菩萨说,正是由于诸法有空义成立的缘故,所以一切法都得以成立。
■ 庚二、观察果悉皆空性
不但是因,秋季的诸果法,若是实法,自性成立、自相成立的话,需要是一种不必观待因而果独立自成的情况,这样一来,就成了远离一切毁坏的缘故,不得成立能生所生的因果。接着观察秋天发生的果,到底是空性的法,还是实体的法。如果是实有或者有其自体成就的法,那应成不必观待其他因缘,而是自立自主的了,这样就成了永远无法毁坏的法,在此常法上无法安立能生所生的因果。
具体这样抉择:由于它是实体法,有自体成就的,那无需观待因缘,如果需要观待因缘,那是由因缘支配而发生的法,不可能成立有自性。也就是说,假使观待因缘而发生了它,由因缘来生一个实法,那请问因缘和实法之间是什么关系?或者是一体或者是他体。如果是一体,成了两者一样,不可能说由因缘生它;如果是两体,那成了因缘之外的法,假使这个因缘能生这一个实法的话,也应该生一切了,这个跟前面道理相同。
那么,如果它是自主自立的实法,就成了无法摧毁。如果它有毁坏,请问在哪刹那毁坏?如果在第一百刹那毁坏,那这个此刹那法跟第一百刹那法是一体还是他体?如果是一体,应该第一刹那就毁坏;如果是他体,那成了其他法毁坏,与它无关。
再者,它既不观待因,就成了无因而有的,那何时没有呢?应该一直都有,而一直都有的法,怎么在它上面安立为所生?这样的话,无法安立能生所生的因果。
■ 己二、观察有情悉皆空性 分二:一、观察业悉皆空性;二、观察三种菩提因果悉皆空性■ 庚一、观察业悉皆空性 分三:一、观察业即是空;二、观察空即是业;三、观察空不异业、业不异空■ 辛一、观察业即是空
以此类推,如果邪见、嗔恚等是实法,自性成立、自相成立的话,则需要从最初起,邪见等就是恒常能成立的,再者应成不观待境,不被其他分别所间断,不容有发生苦果等过失。
转到内有情的因果范畴的法上观察,在了解一切事相就是缘起生后,还需要知道,这些因因果果的法,到底是实性的法,还是空性的法?现在从反面作观察。拿邪见做例子观察因法,如果邪见成立为实体的法,或者自性成立、自相成立的法,应成以下四种过失:原因:如果需要依待其他因缘而成,则是无其自体或者自性。这与事实相违。烦恼本身是要观待境才会发生的,比如依着某种境发生耽著不舍的心,称为“贪欲”,同样,依着某种境发生颠倒看法,叫做“邪见”。基于此境才有此邪见,无有此境不会独立有某种邪见,所以,邪见是观待于境而立的;如果说邪见独立自成,那就不必观待境了。如果是独立自成的法,应成常存的法,也就是它没有初始发生之时。如果说在某刹那才发生,前刹那无有的话,那请问是观待因而生它,还是不观待因而生它?如果观待因,与自性成立相违;如果不观待因,为什么只在此刹那才有呢?应成一切刹那都有。破斥:一直都有,为什么在此刹那没有呢?随便选取一个刹那作为起点,称为“第一刹那”,然后,当然是经过若干刹那才没有的,比如到第一百零一刹那没有了。那请问,此刹那与过后一百刹那是一体还是他体?如果一体,应该成此刹那后就没有;如果是他体,那是别的法间断了,不是它间断。事实上,邪见是会间断的,现实的状况就是,偶尔起了邪见,过后又没有了,或者即使是严重邪见者,他在吃着美味的时候,也不现行邪见。邪见这个因是个实法,观察它怎么来生果呢?只有两种情况:要么没灭生果,要么已灭生果。没灭还是它,没有任何变动,也就没有生的作业;已灭已没有它,哪里有生的作业?再换一方式抉择:如果以此实法的邪见真的生了苦果,请问它与果是一体还是他体?是一体,只是它,没有新果发生;是他体,那是它之外的其他法了,这样如果还能安立生的话,应成一切生一切,其中的正理推断详见《入中论》。其他贪欲、嗔恚等任何恶业因素的法,都以此类推,将证成一切的恶业法都是空性的。也就是,缘起范畴三恶趣这一块,它的因法——十恶业,在观察胜义的正理前都将决定,这些个显现其实是无自性的或者空性的。
然而并非如此,此处显现无有自性,于观察胜义的正理前,此等邪见等的不善业无有自体生故,业即是空;
到此就破除了我们以往的错误看法,我们以为真的就像自己所感觉的那样,这个业是有一个实体的。比如起了什么心,有个实体的心;造了什么业,那个显现就是按照那个模样,能得到它的体的。而真实的情况,正现的那个相,并非按照那个相能得到自体的,就是说,这个现的并非像我们见到的那个样子成立的。一般人认为,一根圆形柱子一现的时候,就是那个圆形的相是可得的,或者正如我们所现的那样子,就落在那种相上,其实不是这样的。但说它无自性的时候,一般就会说“这个不存在”,就落到断边上去了,其实不是断边。就是说,它正现的这个东西它是无自性的,或者说它是任何边没有的,它是离四边的,离戏的,也就是,凡是妄识所取的相,一无所成的。从内在的因法来看,不管是自性恶的贪嗔痴这些分别,或者以此带起的相应恶,即身口所作的七种恶业,它并非像我们执著认定的那样,“就是那个样子的”,我们是错觉人,这个实际上不是按照那个样子可得的。我们再怎么说是那个样子,也脱不出分别心的活动,它不是计有就计无,或者计成亦有亦无、非有非无,也没有什么别的相的。那么,分别心一起的时候就要有所缘,所谓“太末虫处处能泊,独不能泊于火焰;分别心处处能缘,独不能缘于般若”,就是他一缘的时候就落四边的。而我们自己正缘的时候非常当真的,以为就是那样的,自以为是的,其实就不是那样的,因为我们这个是属于错觉。但这些法并非断灭,不是落于无边的。不是我们自以为的“这些分别心不存在”,好像就没有,其实,他的真实想法就是落在无边。这些业正现的时候,实际上是什么自性也不可得的,或者说什么边也没有的,然而并非断灭。这个“离一切边”就是空性的意思。以上业即是空性抉择完毕。
再者,由任何皆不是的空性的能力,出现永无磨灭的缘起生的自性,由此空即是业;
这里分成三个部分来认识涵义:一、由何因由发生缘起生;二、是怎样的缘起生;三、空性即业。
是由任何上都不是的大空性,出现了无可磨灭的缘起生的自性或者法则,因此,根源是远离一切边、任何都不是的空性法界。所谓“任何都不是”,意思是不是有,不是无,不是亦有亦无、非有非无,四边外无有他法,总而言之,远离思惟、语言的所行境界。或者说本来离一切边,不是所缘,离绝戏论。“缘起生”,藏文中是“依连而生”之义,依着某种因缘和合,就牵连着会有相应的果法发生,是这样的方式,以缘起生否定了无因生、非因生。此处“永无磨灭”就是颠扑不破,也就是它在任何时候都不会失效,不会停止这个法则的运行,或者说它不会失灵的。这个太奇妙了,什么样的因和缘一合,必定就会生果。任何种子一配合上水、土等,就会在相应的季节开花结果;男人与女人结合,就会繁衍出后代;两种物质一旦和合,就必然发生反应,这样的法则是永远不会失效的。两条综合起来就可以这样认识:为什么说因缘一旦和合就会生果呢?这是由于离一切相的空性的力用。如果承许这个事物是如其本相那样得到实体的话,那是什么也生不了的,反而正由于一切都不是的空性,从而就会发生缘起的作业,只要因缘一合,那是无法阻止,一定会出现果的。无论什么样的因与缘和合,就都有相应的果发生,所谓“以有空义故,一切法得成”,的确都是一些幻相。然而,幻与幻一合就出第三个幻,电因缘具足,手一按开关,准保灯亮,机车的因缘一旦具足,一踩油门,车子一定要开的,这种法则经由任何时空都不会磨灭。由于空性法界的力用,而出现缘起生的体性,这个体和用是不能够别分的,也就是不能看成是别别分开的两个,用不离体,体不离用,或者说体外无用,用外无体。因此,是由于这个空性法界的力用,而发生了这一切的业的现相,在这个空性之外没有业的,在体外没有用的,所以说“空性即是业”。
像这样,空与缘起生无可分故,由现除有边及由空除无边的此种显现全无自性,犹如水中月影,此义即是业不异空,空不异业。
由以上两种观察合起来,会了解空性与缘起无可分,或者说无性与缘生无可分。一般很容易发生“空性和缘起是两个东西”的误会,好像一个是有,一个是无,而且由于分别心的局限性,它会很呆地就固定化了。其实这种自己心的一种感觉是不可靠的,自己认为的那个反而就是错的。空性和缘生不可分的缘故,所以就以现来破有边,以空来除无边。现就是缘起生,因为这个现是与空不可分的,所以它不是有而现,而是空而现的,那么这样子的现当然就不是有边。而这个空与缘起不可分故,它不是无而空的,而是现而空的,所以以这种空就除掉了无边。因此真相就是,显现的当下,它其实是非有非无、离一切边的现而无自性的状况。这就跟水中月一样,现是现,实际寻找的时候任何边也没有,虽然任何边也没有,但是不是断灭。这样就明确,现与空不是可脱离的,不是现外有空、空外有现。也就是,往往错觉以为在现外有个空可得,在空外有个现可得,实际上,现外没有一个另外的空,空外没有一个别体的现,因此说“现不异空,空不异现”。“现”是一个总体的说法,再归到它上面的业来说,业是怎样的呢?进一步地抉择下去,像杀盗淫妄这些业都是有个事情的,不能说空或者说断灭。然而这个所谓的有个事情,真的像我们感觉的那样,正现的一个贪心就有那种贪心的体可得?这也不是。或者我们的分别心就断定它是一种有的法,或者无的法,或者亦有亦无的法等等,这些都不是。实际正现的这个贪心等或者出现的杀生等的造作,是离四边的。这样就可以看到,不是离四边的空性之外,另外有一种业;不是这个业以外,有一个离四边的空性,因此说“业不异空,空不异业”。
如此衡量的话,就明白空性与缘起并非两物,学空后否定缘起是出现了大错谬。真正的情况,越是解空越信缘起,两者是互相资助的,不是互相违害的。
■ 庚二、观察三种菩提因果悉皆空性 分二:一、观察因悉皆空性;二、观察果悉皆空性■ 辛一、观察因悉皆空性
同样地,信心等三菩提道法作为因,如果是实法,自性成立、自相成立的话,那就不必观待境,而且不会被他法间断,不容有发生菩提诸果的作业。
三菩提道法,即是信心、精进、正念、禅定、智慧等善心,如果这些道法或者因法是实法,自性成立、自相成立的话,那就会有三大过失:一、应成无须观待于境;二、应成不被他法间断;三、应成不能成立有发生菩提果的作用。其中道理如上。
如果是自性成立而非因缘合成的话,将无须观待于境。实际上,这些道心是观待于境的。举例来说,“念”是对曾习境明记不忘,也就是过去曾经修学过什么,现在清清楚楚地记得,叫做“念”,不会有独立不观待于境的念。而“慧”是对所观境简择的心,并非脱开所观境另有什么独立的慧。这些道心若是自性成立,那就是独立自成的,也就应当一直都是这样有的,无法成立某时才有。若说某时才有。请问:此前它是由因生还是无因生?如果由因生,成了观待他法,是由他法所成就的;若是无因生,为什么此刹那才有,其他刹那没有呢?既然一直常存,何时被他法间断呢?如果有人说:那是在某时,它的因缘相就被他法间断了。比如安立间断时叫做“现在十二点钟”,那么,前面的若干点钟有没有断呢?如果没有断,那请问它跟此前一刹那是一体还是他体?如果是一体,应该前面就断了;如果是他体,是其他法断的,与它无关,应成不得成立生果的作业。观察此因的实法是不灭而生果,还是已灭而生果。如果不灭,还是它,没有生的动作;如果已灭,已经没有了,谁来生?在已灭的法上哪里见得到生的动作?因此,都无法安立生果的作业。换个方式观察,这个实法是有变动生果,还是无变动生果?如果无所变动,那一点动作也没有,有什么作业可言?如果已变动,这个实法就变成了其他法,那成了别的法了,并不是它在作业。再换个方式观察,即使说是它生了果,那它与果是一还是二?如果是一,那是自己,哪里有生?如果是二,那成了自己之外的他法了。如果他性的法还能以一者生一者的话,应成一切生一切了,如《入中论》所说。
三菩提之地位这些果法,若是实法等,也不得成立由修因来发生果。
“果”指三菩提之位,就是到达了声闻菩提的地位、独觉菩提的地位、佛菩提的地位。这种地位是一个事相,对于这个事相,到底它是实性的法还是空性的法,要作抉择。如果三菩提地位是一种实性的法,或者说就是有那种事相的自性,而不是离开一切边一切相的空性的话,那将无法避免下面的过失。
其实观察方法以及导致的过失与上面一样,这里只举一个方面来说。假使果的这个事相是实法,或者有其自性的话,那就应成由因发生此果不得成立。如果说由因发生这种实法的菩提地位的果,那所谓的生就不出于自生、他生、共生、无因生四种,以离四边生的正理去观察,哪种生也无法成立。具体运用《入中论》的正理可以了达,即自生自不成立,应成无义生及无穷生故;他生他不成立,应成一切生一切故;自他共生不成立,兼犯两种过故;无因生不成立,应成常有常无故。又从果方面观察,果假使有自性,要么是有性要么是无性。如果是有性,已有不必生;若是无性,本是空无,也无法安立生。
因果法上遣除二边的正理:由因果上无有转变则无生故,远离常边;依于之前成为因后,将无有止息定生果故,远离断边。假使因果法是常法的话,那常法不会有转变,永远都是那个原来的模样,这样的话,既无转变,也就没法安立有生的作业,因而就是无有生。然而,实际上因缘和合就会有生,所以,所谓的常是没法成立的。依着先前已成因缘和合的状况,由缘起律,那是无法遮挡地一定会发生果的。也就是,因一灭以后,决定会有后面的果继而发起的,不会成断灭。
总之,一切因果范畴的法,或者十法界的事相之法,都是远离常断二边的。
总之,要成立这一切皆是空而缘起生,皆是空与缘起生无分。综合上面抉择的成果,我们需要成立,一切法都是空性的,都是空而缘起生的、空与缘起无可分的。(3)果若是实法,有怎样的过失?
(4)为什么以现来破有边、以空来除无边?什么是“现不异空,空不异现”?
(2)声闻菩提等菩提果若是实法,有怎样的过失?
4.为什么因果诸法非断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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