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第96课学习笔记和随堂小测
学习笔记
བྱང་ཆུབ་སེམས་མཆོག་རིན་པོ་ཆེ།།
菩提心妙宝
མ་སྐྱེས་པ་རྣམས་སྐྱེ་གྱུར་ཅིག།
未生者当生
སྐྱེས་པ་ཉམས་པ་མེད་པར་ཡང་།།
已生勿退失
གོང་ནས་གོང་དུ་འཕེལ་བར་ཤོག།
辗转益增长
科判坐标
甲二、所讲之法;乙二、不共内加行;丙一、诸圣道之基石——皈依;丙二、发殊胜菩提心;丁一、修四无量心;戊三、修悲无量心。
讲记脉络
一
应以何种态度对待鬼魔作祟——米拉
日巴遇到岩罗刹女的公案
(一)公案内容:
米拉日巴尊者在岭巴崖山洞修行时,岩罗刹女前通过幻变对尊者进行伤害,并唱诵了道歌,因尊者具有鬼魔为自心显现之定解,最终将岩罗刹女调伏使其皈依三宝、并承诺护持修行人和教法。
(二)公案启示:认识心的本性,将违缘转为道用:
1、认识了心的本性,违缘可以转为道用。
(1)《岩罗刹女道歌》:“本习气魔由心生,倘若不知心本性,你虽劝逐我不去,若未证悟自心空,似我之魔不可数。若已认识自心性,一切违缘现助伴,我罗刹女亦为仆。”
🔹一切魔众均为心生,如果不知道心的本性为清净、光明,你怎么劝我,我也不会离开。倘若没有证悟自心本空,那像我这样的魔众会层出不穷、不可胜数。一旦认识了心的本性,障碍违缘都会成为修行的助伴,我罗刹女也愿意给你当奴仆。
(2)金旺堪布引用的教证:“现有知本尊,鬼神自然听。”
2、如何行持?
(1)心之本性:
本来觉性的本体一无所有,但也不是空空荡荡,而是有种不可言说的明清,这种境界就称为现空双运。
(2)如何行持?
A.观其本体:当遇到违缘、不顺时,理应把这些全部融入本来觉性中,观其本体一无所有。
B.将违缘融入心性光明(法王如意宝):若遇到令人烦躁的事情,或者出现许多不平的现象,心应该安住于本性中,将波浪般此起彼伏的违缘,全部融入自性光明的无边大海。
🔹若能这样,对有境界的瑜伽士来说,修行妙力会越来越增上。
(3)何时行持?
A.随时:一切行为、一切处所、一切时分,都可以成为修行的机会。
B.初学者在遇到烦恼时:这时候若能想起金刚上师对你直指的本性,并安住其中,那不管是外魔怨敌怎么显现,起心动念产生什么烦恼,也会像空中降下的雨水,纷纷落入水池一样,与本来的觉性融为一体。
3、总结降魔之法:
(1)应断之法:
用嗔恨心来以牙还牙:不但降伏不了鬼魔,反而会使它们越来越猖狂。
(2)应取之法:
A.大悲心修自他交换、断法;
B.用般若空性来摄持;
C.以“鬼魔是自心显现”定解摄持,安住于更高的密法境界。
二
血肉供养的过失
(一)失毁戒律。
1、失毁皈依戒。
(1)现象:
A.杀生供养:施主们宰杀羊只做血肉供养;上师们喜笑颜开享用。
B.血肉祭祀:用新宰杀的荤腥血肉装点食子和供品,满怀贪嗔之心气势汹汹、杀气腾腾地举行佛事。
(2)过失:失毁皈依戒。
A.与皈依戒相悖:《涅槃经》:“归依于法者,则离于杀害。”
B.小乘行人也仅食用三净肉:《毗奈耶颂》:“若有见闻疑,此则不应餐,为愍众生故。”
C.已趋于苯波教等外道行为:黑苯波教和外道大自在派,每次逢年过节,便杀一些生命供养神尊。
2、失毁菩萨戒。
(1)理:
发了菩提心的大乘行者本应是一切众生的皈依处,尤其本该救护的那些恶业有情,但却喜气洋洋地吃众生的血肉,实不应理。
(2)教:
A.《佛报恩经》:“菩萨乃至自丧身命,终不能枉夺他命。”
B.《君规教言论》:“怙主害人谁能救,水中燃火谁能灭?”
C.《入楞伽经》:“食肉之人,断大慈种。”
(3)教诫:
A.戒杀食素。
a.素食:
(a)素食可以带来清净的生活;
(b)对延年益寿各方面有很大利益。
b.肉食:肆无忌惮地享用众生血肉,血肉中的传染病、怨气,直接间接就会侵害你,进而诱发各种疾病。
B.放生。
C.遣除对藏传佛教的误解:大乘佛教并没有开许食肉的惯例,只不过有些众生自己做不到,就借着佛教的名义满足私欲,但这并非佛教的过失,而是个人的问题。
3、失毁三昧耶戒。
(1)供养血肉当依教。
A.不依教供养当忏悔:“血肉供养不依教,违背桑哈查门意,祈境空行予宽恕。”
a.桑哈查门:《闻解脱续》中讲,桑哈即八位桑哈空行母,未依教进行血肉供养者需在此等空行母前忏悔,遣除罪业。
b.查门,是指空行母总称。
B.血肉供养当依教。
a.发心:不是为了食用而宰杀;不是用来满足口腹之欲;而是作为供品摆放的。
b.供养物:无罪五肉。
(a)五肉:人、马、狗、大象、孔雀的肉。
(b)五甘露。
(2)血肉供养失毁两种三昧耶。
A.视净为秽:“所受五种三昧耶,视净为秽行放逸。”
被净秽分别所束缚,认为人肉、狗肉等是肮脏的东西,或者低劣之物,对这些肉食不愿意享用,而只想食用刚刚杀的、香香肥肥的肉,认为这些是干净的。
B.所受誓言行放逸。
a.对无必要、无能力者不开许:没有将饮食变成甘露的能力,或者在寂静处特殊修持的必要,只是贪著肉的美味而到村落里肆无忌惮去吃,这就称为“所受誓言行放逸”,完全违背了三昧耶戒。
b.对具起死回生能力者开许。
(a)原因:有了这样的成就,肉食和蔬菜对你没有差别。
(b)公案:
🔹仙得乐巴:他得到无上大手印的成就之后,离开森林而前往城市,在各大城市里杀害飞禽,并示现吃肉。很多人纷纷对他诽谤,仙得乐巴用手向虚空一指,被他杀害的鸟类竟全部复活,又飞回空中去了。
🔹钦则益西多吉:将国王的鹿杀了之后用于会供,享用完毕后,尊者将吃剩的骨头包在鹿皮里,然后用鞭子抽打,鹿子又如先前一般活蹦乱跳了。
(3)教诫。
A.对大成就者的行为不要诽谤。
a.他自己太愚痴了;
b.他前世造过谤法、谤僧的业,习气复苏以后,实在没办法管住自己的口。
B.依止上师谨慎观察。
(二)令怙主生厌。
1、何为清净肉类?
因为自己的业力衰老、命终或者因病而死亡的肉。
2、杀生供养令怙主生厌。
(1)理说:菩萨对众生,恒时都是饶益的。
A.《大乘庄严经论》:“菩萨念众生,爱之彻骨髓,恒时欲利益,犹如一子故。”
B.《白衣金幢二婆罗门缘起经》:“三界一切,悉是我子。”
(2)教说:
A.无等塔波仁波切:将刚杀的温热血肉摆放在坛城中,那么一切智慧尊者都会昏厥过去……迎请智慧尊者以后,用刚宰杀的血肉作供养,就如同在母亲面前杀了她儿子一样。
B.寂天菩萨:“遍身着火者,与欲乐不生,若伤诸有情,云何悦诸佛?”
(3)例说
A.《三摩竭经》:佛陀和众弟子去难国应供时,宾头卢尊者在施展神足通赶往应供场所时,因其衣服上的线还连在地上的缝衣针上,所以大山也跟着其从远处飞来,此举吓得一位孕妇流产,佛陀知道后,以不允许日后宾头卢尊者随其一起应供和不允许其涅槃作为惩罚。
B.《泥洹经》:王舍城曾有个人杀生供佛陀及僧众,乞求佛陀摄受自己。佛陀没有接受这些肉食,反而告诉他:“恕己可为譬,勿杀勿行杖。”即应设身处地换位想想,千万不能打杀众生。
3、教诫。
(1)供养自己能接受的物品:供养的时候,应当用自己最喜欢的东西;如果对肉食非常厌恶,但一边忍着恶心,一边把肉食放在供桌上供养圣尊,这是不合理的。
(2)换为思考:我们的生命这么宝贵,别的生命也是如此;我们受别人攻击会很痛苦,别的众生莫不如是。
(三)令黑法鬼神欢喜。
1、血肉供养令智慧尊者不近前。
智慧天尊,护持佛教的护法神全部是菩萨勇士,所以他们不仅不会享用这些犹如摆在屠夫面前一样的血肉,而且也不会近前一步。
2、供者堕落鬼神喜。
(1)最初:供者与黑业、黑法结缘。
喜爱温热血肉、恒时精勤于损害众生之恶业黑法方面的大力鬼神却会聚集在那里享受他们血肉供品。
(2)中:供者唯造恶业。
A.唯做血肉供养。
黑法鬼神令供养者突然生病、着魔等,此时供者为黑法鬼神供养血肉,黑法鬼神提供暂时性的帮助,如此供者与黑法鬼神互帮互助,形影不离。
B.失去正法光明。
因为鬼使神差,以往的出离心、厌离心、清净心、信心以及正法的光明被一并遮蔽。
(3)后:堕落。
A.今生:心生傲慢。
B.死后:立即堕入地狱,或以恶业转生为凶狠鬼神的眷属,肆意弑杀众生,或投生为鹞鹰、豺狼等旁生。
🔹佛经所云:“杀生无善报,短命多诸疾,来世生恶道,具受种种苦。”
3、教诫:培养自己的悲心。往昔的功德被慢慢障蔽可能是因为自己的行为不对。
(1)阅读具有悲心的大德传记:比如寂天菩萨、无著菩萨的传记,或藏汉其他大德的传记。
(2)学修大乘窍诀:学修《佛子行》《修心八颂》《入菩萨行论》等大乘窍诀;通过有声读物,经常听、看《大圆满前行》,尤其是发菩提心的部分。
往期回顾
名词解释及教证公案
བྱང་ཆུབ་སེམས་མཆོག་རིན་པོ་ཆེ།།
菩提心妙宝
མ་སྐྱེས་པ་རྣམས་སྐྱེ་གྱུར་ཅིག།
未生者当生
སྐྱེས་པ་ཉམས་པ་མེད་པར་ཡང་།།
已生勿退失
གོང་ནས་གོང་དུ་འཕེལ་བར་ཤོག།
辗转益增长
名词解释
原文
你们个别人已经得过无上大圆满的灌顶,也得过这方面的殊胜窍诀,甚至长期观修过,那么,当遇到违缘、不顺时,理应把这些全部融入本来觉性中,观其本体一无所有。不过,一无所有也不是空空荡荡,而是有种不可言说的明清,这种境界就称为现空双运。
灌顶:
将水注入头顶,晋升一定地位的仪式。
(1)即位灌顶。印度古代,于帝王即位时将四大海之水注于头上。(2)授职灌顶。九地菩萨登上第十法云地时,诸佛将智水注于其顶。(3)秘密灌顶。密教所施行,但未必注水。此又有二种灌顶(传法、结缘)、三种灌顶(传法、结缘、苏悉地)等。现在仍施行者为结缘灌顶(为使一般人结佛缘而举行)、学法灌顶(为成真言行者之人而举行)、传法灌顶(为嗣阿阇梨位者而举行)等。
——《佛教哲学大词典》
现空双运:
蕴界处等一切诸法的基,即是现空双运。比如我们人类见一碗水,饿鬼见为脓,地狱众生见为铁水,天人见为甘露……六道众生虽各有不同所见,但它有一个共同的现分——光明。实际上,这个现分的本体仍为空性,这就是所谓的“现空双运”。在圣者的根本慧定面前,离戏大空性现前的同时,这个光明也是不离开的。
——KB.SDJ《闲谈问答录》
原文
小乘虽然允许吃肉,但也只能吃三净肉,即不见、不闻、不疑为己杀,这样的肉才可以食用,否则一概不许。
三净肉:
(1)眼不见杀,自眼不见是生物为我而杀。(2)耳不闻杀,于可信之人,不闻是生物为我而杀。(3)不疑杀,知此处有屠家,或有自死之生物,故无为我而杀之嫌。
——《佛学大词典》
原文
那么,到底密续是怎么说的呢?“五肉五甘露,饮食外会供。”
会供:
佛教瑜伽行者,观想凭借定力加持成为体性空乐,以供诸佛道场,使得六种餍足的饮料食品。
——《藏汉佛学词典》
原文
此举就像“所受五种三昧耶,视净为秽行放逸”中所说的“视净为秽”,因此与所受的三昧耶戒完全相违。
三昧耶:
不可逾越的金刚誓词。
——《藏传佛教格鲁派史略》
系密宗戒律。三昧耶者,即是欲得果者不应违越之事,随顺本尊所喜身语意行,进趣善法遮不善为相。
——《佛学词典》
教 证
1、(米拉日巴尊者公案中)罗刹女唱了一首歌:“本习气魔由心生,倘若不知心本性,你虽劝逐我不去,若未证悟自心空,似我之魔不可数。若已认识自心性,一切违缘现助伴,我罗刹女亦为仆。”
2、金旺堪布经常引用一个教证,说:“现有知本尊,鬼神自然听。”
3、《毗奈耶颂》:“若有见闻疑,此则不应餐,为愍众生故。”
4、《涅槃经》:“归依于法者,则离于杀害。”
5、《佛报恩经》:“菩萨乃至自丧身命,终不能枉夺他命。”
6、麦彭仁波切在《君规教言论》中讲过:“怙主害人谁能救,水中燃火谁能灭?”
7、密宗中有一句话:“血肉供养不依教,违背桑哈查门(桑哈查门:《闻解脱续》中讲,桑哈即八位桑哈空行母,未依教进行血肉供养者需在此等空行母前忏悔,遣除罪业。查门,是指空行母总称。)意,祈境空行予宽恕。”
8、《大乘庄严经论》:“菩萨念众生,爱之彻骨髓,恒时欲利益,犹如一子故。”
9、《白衣金幢二婆罗门缘起经》:“三界一切,悉是我子。”
10、寂天菩萨:“遍身着火者,与欲乐不生,若伤诸有情,云何悦诸佛?”
11、《大般泥洹经》:“当观长寿者,不害众生故,一切皆惧死,莫不畏杖痛,恕己可为喻,勿杀勿行杖。”
12、佛经云:“杀生无善报,短命多诸疾,来世生恶道,具受种种苦。”
公 案
1、还有一次,米拉日巴尊者在雅龙咱马,一些施主请他长住该地,但他遵循上师的教言,一定要前往岭巴崖,独自在山洞闭关修行。
某天深夜,他正在修行时,洞壁的一条裂隙中,忽然发出“嚓嚓”响声,他起来寻找了一番,但什么也没看见,于是又回坐垫上安坐。此时从裂隙中放出一道极强的光,光中出现一个红色的人,骑着一头鹿,被一个美女牵着走来。这个红人突然用肘重重撞向尊者,同时刮起一阵令人窒息的狂风,然后就失去了踪迹。那牵鹿的美女也变成一条红色母狗,咬住尊者左足的大拇指,不肯放松。
米拉日巴尊者知道这是岩罗刹女的幻变,就唱了一个道歌,大意是东南西北的吉祥物,最好不要损害它,同样,我在这里舍弃一切,为利他而如是修行,你也最好不要扰乱我。
道歌唱完以后,罗刹女也唱了一首歌:“本习气魔由心生,倘若不知心本性,你虽劝逐我不去,若未证悟自心空,似我之魔不可数。若已认识自心性,一切违缘现助伴,我罗刹女亦为仆。”意思是说,一切魔众均为心生,如果不知道心的本性为清净、光明,你怎么劝我,我也不会离开。倘若没有证悟自心本空,那像我这样的魔众会层出不穷、不可胜数。一旦认识了心的本性,障碍违缘都会成为修行的助伴,我罗刹女也愿意给你当奴仆。
2、八十四大成就者中,就有一位仙得乐巴,他得到无上大手印的成就之后,离开森林而前往城市,在各大城市里杀害飞禽,并示现吃肉。很多人纷纷对他诽谤,仙得乐巴用手向虚空一指,被他杀害的鸟类竟全部复活,又飞回空中去了。
3、《钦则益西多吉密传》中也记载:有一次,叶塘国王邀请钦则益西多吉前去应供。尽管尊者示现了种种神变,但刚强难调的当地人没有生起信心。国王养了一头鹿,平日里十分宠爱。尊者就在众目睽睽下杀了鹿,将血肉用于会供,与王妃和眷属们大快朵颐。享用完毕后,尊者将吃剩的骨头包在鹿皮里,然后用鞭子抽打,鹿子又如先前一般活蹦乱跳了。举国上下见此,都生起了极大信心。
4、《三摩竭经》中讲过一个故事:佛陀在世时,难国的国王不喜佛法,只信奉外道。后来他的太子娶了给孤独长者的女儿三摩竭,因为三摩竭深信佛法,对佛非常有信心,在她的劝说下,国王决定请佛来本国应供。
国王想派人去请,三摩竭说不用,自己焚香就可以请到。于是三摩竭严整衣服,登上高台,面向舍卫国的方向,祈求佛陀与僧众前来,为此国人民示现神变,度化他们。佛陀知道三摩竭心中所想,于是告诉众位弟子:明天去应供时,大家都可以使用神通,自在变化。
第二天,宾头卢尊者忘了去难国的时间,自己坐在山上缝衣服,突然发现佛陀已坐到难国的贵宾席上了,就慌慌忙忙把针往地上一插——线还连着衣服,连忙施展神足赶来。结果那山也跟在他身后,飞在天上。这时地上有一个孕妇看见了,见一座山从远处飞来,当场吓得流产了。
佛陀马上知道了,忙派目犍连前去接他。目犍连问:“你身后跟着什么?”宾头卢回头一看,原来山连着线跟着自己,就把山随手扔回原处,然后赶去参见佛陀。
到了那里,佛陀对他说:“我是来教导众生,令其得度的。你今天迟到了,还害了一条人命,是我所不喜欢看到的!作为惩罚,你从今以后,都不能跟我一起受请,而且不许你涅槃,必须等弥勒佛出世后才能入灭。”宾头卢尊者,是十六阿罗汉之一,在《十六阿罗汉祈祷文》中也提到过。他因为佛陀的嘱咐,如今仍住在世间。
重难点及窍诀
བྱང་ཆུབ་སེམས་མཆོག་རིན་པོ་ཆེ།།
菩提心妙宝
མ་སྐྱེས་པ་རྣམས་སྐྱེ་གྱུར་ཅིག།
未生者当生
སྐྱེས་པ་ཉམས་པ་མེད་པར་ཡང་།།
已生勿退失
གོང་ནས་གོང་དུ་འཕེལ་བར་ཤོག།
辗转益增长
一、应以何种态度对待鬼魔作祟——米拉日巴遇到岩罗刹女的公案
(一)公案启示:认识心的本性,将违缘转为道用。
1、认识了心的本性,违缘可以转为道用。
(1)《岩罗刹女道歌》:“本习气魔由心生,倘若不知心本性,你虽劝逐我不去,若未证悟自心空,似我之魔不可数。若已认识自心性,一切违缘现助伴,我罗刹女亦为仆。”
🔹一切魔众均为心生,如果不知道心的本性为清净、光明,你怎么劝我,我也不会离开。倘若没有证悟自心本空,那像我这样的魔众会层出不穷、不可胜数。一旦认识了心的本性,障碍违缘都会成为修行的助伴,我罗刹女也愿意给你当奴仆。
(2)金旺堪布引用的教证:“现有知本尊,鬼神自然听。”
2、如何行持?
(1)心之本性:
本来觉性的本体一无所有,但也不是空空荡荡,而是有种不可言说的明清,这种境界就称为现空双运。
(2)如何行持?
A.观其本体:当遇到违缘、不顺时,理应把这些全部融入本来觉性中,观其本体一无所有。
B.将违缘融入心性光明(法王如意宝):若遇到令人烦躁的事情,或者出现许多不平的现象,心应该安住于本性中,将波浪般此起彼伏的违缘,全部融入自性光明的无边大海。
(3)何时行持?
A.随时:一切行为、一切处所、一切时分,都可以成为修行的机会。
B.初学者在遇到烦恼时:这时候若能想起金刚上师对你直指的本性,并安住其中,那不管是外魔怨敌怎么显现,起心动念产生什么烦恼,也会像空中降下的雨水,纷纷落入水池一样,与本来的觉性融为一体。
3、总结降魔之法:
(1)应断之法:
用嗔恨心来以牙还牙:不但降伏不了鬼魔,反而会使它们越来越猖狂。
(2)应取之法:
A.大悲心修自他交换、断法;
B.用般若空性来摄持;
C.以“鬼魔是自心显现”定解摄持,安住于更高的密法境界。
二、血肉供养的过失
(一)失毁戒律:
1、失毁皈依戒:
(1)现象:
A.杀生供养:施主们宰杀羊只做血肉供养;上师们喜笑颜开享用。
B.血肉祭祀:用新宰杀的荤腥血肉装点食子和供品,满怀贪嗔之心气势汹汹、杀气腾腾地举行佛事。
(2)过失:失毁皈依戒。
A.与皈依戒相悖:《涅槃经》:“归依于法者,则离于杀害。”
B.小乘行人也仅食用三净肉:
《毗奈耶颂》:“若有见闻疑,此则不应餐,为愍众生故。”
C.已趋于苯波教等外道行为:黑苯波教和外道大自在派,每次逢年过节,便杀一些生命供养神尊。
2、失毁菩萨戒。
(1)理:
发了菩提心的大乘行者本应是一切众生的皈依处,尤其本该救护的那些恶业有情,但却喜气洋洋地吃众生的血肉,实不应理。
(2)教:
A.《佛报恩经》:“菩萨乃至自丧身命,终不能枉夺他命。”
B.《君规教言论》:“怙主害人谁能救,水中燃火谁能灭?”
C.《入楞伽经》:“食肉之人,断大慈种。”
(3)教诫:
A.戒杀食素;
B.放生;
C.遣除对藏传佛教的误解:大乘佛教并没有开许食肉的惯例,只不过有些众生自己做不到,就借着佛教的名义满足私欲,但这并非佛教的过失,而是个人的问题。
3、失毁三昧耶戒。
(1)供养血肉当依教。
A.不依教供养当忏悔。
🔹“血肉供养不依教,违背桑哈查门意,祈境空行予宽恕。”
B.血肉供养当依教。
a.发心:不是为了食用而宰杀;不是用来满足口腹之欲;而是作为供品摆放的。
b.供养物:无罪五肉。
(2)血肉供养失毁两种三昧耶。
A.视净为秽:“所受五种三昧耶,视净为秽行放逸。”
🔹被净秽分别所束缚,认为人肉、狗肉等是肮脏的东西,或者低劣之物,对这些肉食不愿意享用,而只想食用刚刚杀的、香香肥肥的肉,认为这些是干净的。
B.所受誓言行放逸。
a.对无必要、无能力者不开许:没有将饮食变成甘露的能力,或者在寂静处特殊修持的必要,只是贪著肉的美味而到村落里肆无忌惮去吃,这就称为“所受誓言行放逸”,完全违背了三昧耶戒。
b.对具起死回生能力者开许。
(a)原因:有了这样的成就,肉食和蔬菜对你没有差别。
(b)公案:
🔹仙得乐巴:他得到无上大手印的成就之后,离开森林而前往城市,在各大城市里杀害飞禽,并示现吃肉。很多人纷纷对他诽谤,仙得乐巴用手向虚空一指,被他杀害的鸟类竟全部复活,又飞回空中去了。
🔹钦则益西多吉:将国王的鹿杀了之后用于会供,享用完毕后,尊者将吃剩的骨头包在鹿皮里,然后用鞭子抽打,鹿子又如先前一般活蹦乱跳了。
(二)令怙主生厌。
1、何为清净肉类?
因为自己的业力衰老、命终或者因病而死亡的肉。
2、杀生供养令怙主生厌?
(1)理说:菩萨对众生,恒时都是饶益的。
A.《大乘庄严经论》:“菩萨念众生,爱之彻骨髓,恒时欲利益,犹如一子故。”
B.《白衣金幢二婆罗门缘起经》:“三界一切,悉是我子。”
(2)教说:
A.无等塔波仁波切:将刚杀的温热血肉摆放在坛城中,那么一切智慧尊者都会昏厥过去……迎请智慧尊者以后,用刚宰杀的血肉作供养,就如同在母亲面前杀了她儿子一样。
B.寂天菩萨:“遍身着火者,与欲乐不生,若伤诸有情,云何悦诸佛?”
(3)例说:
A.《三摩竭经》:佛陀和众弟子去难国应供时,宾头卢尊者在施展神足通赶往应供场所时,因其衣服上的线还连在地上的缝衣针上,所以大山也跟着其从远处飞来,此举吓得一位孕妇流产,佛陀知道后,以不允许日后宾头卢尊者随其一起应供和不允许其涅槃作为惩罚。
B.《泥洹经》:王舍城曾有个人杀生供佛陀及僧众,乞求佛陀摄受自己。佛陀没有接受这些肉食,反而告诉他:“恕己可为譬,勿杀勿行杖。”即应设身处地换位想想,千万不能打杀众生。
3、教诫:
(1)供养自己能接受的物品:供养的时候,应当用自己最喜欢的东西;如果对肉食非常厌恶,但一边忍着恶心,一边把肉食放在供桌上供养圣尊,这是不合理的。
(2)换为思考:我们的生命这么宝贵,别的生命也是如此;我们受别人攻击会很痛苦,别的众生莫不如是。
(三)令黑法鬼神欢喜。
1、血肉供养令智慧尊者不近前。
智慧天尊,护持佛教的护法神全部是菩萨勇士,所以他们不仅不会享用这些犹如摆在屠夫面前一样的血肉,而且也不会近前一步。
2、供者堕落鬼神喜。
(1)最初:供者与黑业、黑法结缘。
喜爱温热血肉、恒时精勤于损害众生之恶业黑法方面的大力鬼神却会聚集在那里享受他们血肉供品。
(2)中:供者唯造恶业。
A.唯做血肉供养。
黑法鬼神令供养者突然生病、着魔等,此时供者为黑法鬼神供养血肉,黑法鬼神提供暂时性的帮助,如此供者与黑法鬼神互帮互助,形影不离。
B.失去正法光明。
因为鬼使神差,以往的出离心、厌离心、清净心、信心以及正法的光明被一并遮蔽。
(3)后:堕落。
A.今生:心生傲慢。
B.死后:立即堕入地狱,或以恶业转生为凶狠鬼神的眷属,肆意弑杀众生,或投生为鹞鹰、豺狼等旁生。
🔹佛经所云:“杀生无善报,短命多诸疾,来世生恶道,具受种种苦。”
一、关于吃肉 佛教的宗旨
(一)佛教是否开许吃肉?
皈依三宝后必须断除损害众生的行为。不管是什么理由,哪怕是危及一个生命,也完全违背了皈依戒。但有些居士由于工作、家庭、习气的关系,不能完全断肉。
小乘只允许吃三净肉,即不见、不闻、不疑为己杀,除此外一概不许。
大乘佛教无论显密都不开许吃肉,发了菩提心后宁可付出自己的宝贵生命,也绝对不允许杀害众生。
(二)三净肉。
1、什么是三净肉?
第一、没有亲眼看到为我而杀;第二、没有听到我信任的人说这是专门为我而杀的;第三、自己没有怀疑这是专门为我而杀的。比如,自然死亡,不是为肉食被杀死的牛羊等;市场上的肉是为了提供给吃肉之人,不是专门为我杀的,是三净肉。又如到藏族人家里作客,他们会杀绵羊款待客人;汉族人就专门爱为客人杀鸡、鱼、兔等,这些都不是三净肉。
在小乘里就是这样要求:三清净的肉可以吃,非三清净的不可以吃。
2、三净肉只是暂时的方便。
佛转小乘法轮时开许吃三净肉,在涅槃时制定了另外一条戒律,无论大、小乘一律不能吃肉。除非生病,不吃就有可能死亡,而会对众生和佛法有很大的损失,如无人转法轮、无人引导众生等,这种情况下可以开许,把肉作为药用。
《涅槃经》里佛说:戒律像楼梯,是一层层向上的。当时有些人有善根和机会进入佛门,如果那时要求他们不吃肉,他们便做不到,这样会成为他们修法的障碍。所以佛慈悲开许他们吃三净肉,然后通过慢慢地引导,最后是所有的肉都不能吃。
(三)西藏修行者可以吃肉?
西藏高原大多数地方不适合生长蔬菜和大米,产量也少。加以交通不方便,和外界的接触相当少,没有太多选择。很多牧区只有吃肉,这是环境决定的。
有些修行者会吃三净肉,但这不代表密宗,不代表藏传佛教,也不能代表西藏的僧团。
大乘经典和密乘《续部》中都没讲可以吃肉。
(四)吃肉的过患:
1、世间角度:所有的众生从无始以来彼此都做过父母,吃他们的肉,就等于是吃自己父母或子女的肉。
2、利他角度:动物的器官比人类的敏感,看见吃肉的人时,会感到非常恐惧。自称是菩萨、受菩萨戒、修慈悲心的人不应该吃肉。
3、自利利他:吃肉的人转世时,由于对肉食喜爱的习气非常重,如果堕于旁生道就绝对会作食肉动物,因不知取舍也只会杀生。如果转生为大型旁生如鲸,一顿就吃掉无数生命,一生造恶业却不会起一个善念。如果我们为人尚且不知取舍,就是从光明走向黑暗,后世只会非常悲惨!
二、告诉你密宗对于吃肉的真相
(一)学密不是吃肉的善巧方便!
密宗会供中,确实有一些誓言物,但必须遵照密宗续部中所说而实行。不是用来满足口腹之欲的,念个仪轨就开始吃肉喝酒,那不是会供!
1、会供:会供是密宗里积累资粮的方法。普通人想做非常难,不是买一堆食品念仪轨后分给大家吃就可以。要求有比较好的生起次第基础,才可以起作用,在此之前意义不是很大。
目前我们最重要的修行是出离心、菩提心。
2、誓言物:誓言物有两种,一种是受用誓言物,有时指的是在某些相关场合需要受用的物品,如法享用可以断除分别念,提升修行的境界等等。一种是使用的誓言物,包括一些密宗相关法器。
3、所用肉:会供中若要供养肉类,也要是清净的肉类。即因疾病、火灾、地震、雷击等自然原因死亡的肉才是清净的,根本不能用市场上杀生得来的肉。
佛陀时代的无罪五肉:人、马、狗、大象、孔雀等五肉。
我们平时所供:如果没有特殊要求,供养一般都用水果,或特别清净的食物,自己最喜欢的东西。
4、发心:为了贪着肉的美味以烦恼心故意杀生而供养不开许。密宗会供时作为供品摆放无罪五肉,以殊胜的见解和善巧方便摄持的清净行为开许。
(二)什么人可以接受五肉?
并不是人人都可以行持。
对一切都不执着,有将饮食变成甘露、起死回生能力的人可行持。超越了初学者境界,却还没有达到最高境界的中上等修行人。利用这个修法可以快速增进修行的力度。
中上等修行人:比如剧毒,普通人服下会死亡,而修行人依靠修行能力不会受任何影响,轻松地将毒性转化。任何酒、肉、茶对他都是一样的,有这样的能力才开许,一般人绝不允许。
初学密者:禁止!初学者去效仿不但没有进步,而且会有多种负面影响。初学者应老老实实地从人身难得、死亡无常、轮回过患等修起,并严格地守持戒律,这样才可能有进步。
(三)为什么要接受五肉?
为了打破内心的的净秽执著。超越不了二取的分别念,证悟不了平等的法性,没办法趋入实相。内密行者证悟后,在他的境界中,一切现象都是清净的,没有什么五肉五甘露;其次,从证悟空性的角度而言,所有一切都是虚幻的,没有一样真实的东西。为了巩固或进一步体会这个观点,他们会直接接受五肉五甘露,从中可以深深地体会到净、脏等一切分别都是人的执著。这样做对修行有更好的推动力,可以起到快速打击分别念的作用。事实上,接受五肉五甘露并不是整个内密的共同修法,只是其中摩诃瑜珈的特点。
佛陀时代的印度视五肉为肮脏下劣之肉,非常厌恶,不会去吃。但现在很多人喜欢吃狗肉,哪怕人肉都敢吃。如果对此有贪心则不能作为会供品。
在大乘佛教里,清净和不清净的分别是:凡是为了人要吃而杀的都是不清净的,因为自然原因死亡的那些动物的肉是清净的,会供时需要的就是这种清净的肉。
(四)如何接受誓言物?
1、可用观想或药物代替的方法接受誓言物。某些密宗的甘露丸里,有一千多种药材,再加入少许五肉五甘露的成分,这样制成的甘露丸,初学者就可以接受。
2、会供时的酒肉若完全拒绝会犯根本戒。可以吃苍蝇腿那么大的一点点肉,其他的还回去。从世俗说这根本不叫吃肉,从密宗讲这不是拒绝誓言物。酒只需用无名指沾一点涂到唇边就可以了。这样密乘戒、菩萨戒、别解脱戒都不犯。绝不允许大口喝酒吃肉。
3、初学者:如果实在觉得厌恶可以不接受,只要内心不排斥,不产生邪见,知道是自己心力不足,境界太低所造成的也就足够了。
(五)断除执著的修行者是否可造十恶业?
当然不可以。密宗强调,虽然在修行人的境界中没有众生、杀生、善恶这样的执著,但是因为其他众生内心还有执著,杀盗淫妄这些行为会导致众生的痛苦,所以,一个真正的修行人是不可能这样做的,密宗也是不允许的。
(六)五甘露:
大便、小便等,也是大家不吃的。现在我们心中净秽的执著太强,认为是自相上很脏的东西不能将其供在佛堂。
此修法的见解是对等净无二非常确信,为了突破最后的一点障碍这样做,供完后自己要食用的。
(七)从誓言物看密宗的保密性:
本来密宗的五肉五甘露,是不能随便公开宣讲的,这些修法非常讲究次第。虽然在这类修行人的境界中,清净不清净已经没有什么差别,他们完全具备了接受五肉五甘露的能力,但其他人因很难有机会了解其中的意义,故而不一定能接受,多数人还是会不理解,甚至因此而生起邪见。密宗为了保护他人的善根,所以在公众场合或一般情况下,仍然以小乘佛教的戒律规范自己的行为。
若未了解随意驳斥、大肆污蔑,是很容易犯谤法罪。对密法没有兴趣可以不学,但绝不要毁谤,这样造下非常严重的口业,来世也必定会感受苦果。
一、鬼魔是自心显现(一切外境并非真实存在而是自心显现)
(一)错误的就该推翻。
1、错误观点:
(1)“我”存在:五蕴聚合的“我”实实在在存在,能实实在在地生活和感受苦乐。
🔹执着人我存在即为人我执。
(2)“法”存在:外境我们眼看得见,手摸得着,耳听得到,从一个普通人的角度来说,都是实实在在的物质。
🔹执着法真实存在即为法我执。
2、错误的由来:
(1)无明:
每个人生下来就有一种与生俱来的观点,也就是“我执”,它是一种没有根据的、盲目的执着,这种执着既不是父母教的,也不是老师传授的,但每个生命都有这种执着,它来源于“无明”。有了无明,就有了我执。
(2)从本性光明中来:
万法的本性是光明,但由于其它因素,产生了很细微的念头,这种念头本身就是执着,这就叫法我执,有了这个法我执,也就有了人我执,有了我执以后,就产生了贪、嗔、痴等烦恼。有了这些烦恼,人就会去造业,有了业以后,就形成了山河大地等等外境。
3、推翻的方法:
(1)推理:用每个人都能接受的、理性的、符合逻辑思维的一种推理方法。
(2)实证:通过实修亲证万法实相。
(二)建立外境存在的证据不可靠。
1、外境是如何建立的?
(1)五根识直接感受。
外境的颜色、形状是看得见的,声音是听得见的,软硬粗细是手触摸得到的,以此作为依据来建立外境存在。
(2)靠各种仪器。
通过粒子加速器、电子显微镜等仪器能帮助我们看见更多我们认为实有的粒子,从而进一步帮助我们证实外境实有的结论。
2、五根识并不可靠。
(1)教证:
A.《佛说四十二章经》:佛言:甚勿信汝意,汝意不可信。慎勿与色会,色会即祸生。得阿罗汉已,乃可信汝意。
B.思想意识空无自性,本属虚妄,凡众若是相信了自己的思想意识和觉受,自心就被其所欺骗和迷惑了;这里所说的色,不仅仅指色情,而是指自心见到的一切。“会”,心与色合。色最迷心,故曰色迷心窍。色迷心窍者,心随物转,流转六道,受苦不尽,故为祸害;证得阿罗汉果者已心空相灭,无有我执,第六识意识转为妙观察智,不同于凡众心识之迷妄,故言其可信。从另一方面讲,凡是未达到阿罗汉的精神境界者,其对事物的认知都有可能是错误和颠倒的,也是不可信的。
(2)推理:
例如:我们想去看清一部汽车,当把所有的零件拆散了以后,在拆散的每一个零件上,我们却找不到原来那个实实在在的车的影子,它就在我们手里消失了,找不到了,如果汽车是实有存在的,就不可能消失,现在它消失的现象本身,就否认了汽车的实有性。
(三)一切物质并非实有存在。
1、运用的规律。
凡是可分的法,就不是实体的“一”。也就是说,如果一个法有很多的部分,那么这个法就只是对这多个部分的积聚安立总体的假名,此外不会有实体存在。
2、如何判断?
观察一切物体,如果它有上、下、左、右等方位的部分,那就仅仅是对这多个部分的积聚安立总体的假名,而不是实有的法。
3、推理:
(1)实有存在的方式:
由以上便认识到,若承许有实体的物质存在,一定是不可分割的,一定是以无方分的形态存在,对此称为“无分微尘”或“极微”。
(2)极微存在的方式:
A.两种方式:
极微的体积只有两种情况,或者体积为零,或者体积不为零。
B.体积不为零:
a.不如果体积不为零,也就是有数量,无论它多么微小,也必定在各个维数上有一定的数量。
b.比如一维上如果是一条有长度的线段,那就有两个端点,而成了可分。二维上如果有面积,那就有内部、边缘和上下左右等的部分,因而可分。如果是三维上有体积的物体,也肯定在长、宽、高等的维数上有数量,由此也成了可分。
C.体积为零:
如果体积为零,那就不占据空间,在虚空中也就没有它的存在,怎么能说是实有呢?
(3)结论:
A.根本找不到极微任何存在的理由。
B.极微不存在,万法不实有。
4、遣诤:
疑:空间中的一个点不是既没有体积,又占据空间吗?
答:这只是想象,而不是事实。
(1)理证:因为第六意识可以做种种不符合事实的想象,比如可以想象兔子头上有角、乌龟身上长出了毛等等,也可以想象没有体积的点占据了空间的一个位置,事实上谁能找到这样的点呢?
(2)例证:以平面上的情况来说,你能用铅笔画出面积为零的点吗?凡是能画出的东西,哪怕再小,都有面积。没有面积是绝对画不出的,既然画不出,也就找不到它。
(3)“点没有面积”的观念来源:书本和老师告诉你画的那一点就叫做点,没有面积。你也不假思索地接受了,但这不是事实。
5、结论:
实体的物质是不存在的,并无真实的法,一切只是梦中色法般的影像,一切物质都只是心变现的假相。
(四)因果是假立的。
1、破实有的因果存在。
(1)破因果同时的存在:
A.普通人的观点:
因果同时存在,比如稻种和稻芽是同时存在的,稻种才会对稻芽的生起起作用。就如同手在接触到一个东西的同时,手和被触物必须是同时存在的,才可能有接触的感觉。
B.破斥:
如果因和果同时存在,则因存在时,果也已经有了。那因是用来干什么的呢?因的作用应该是把果从无生为有,若因果同时存在,就丧失了因存在的意义。这就如同左手和右手的关系一样,因为同时存在,所以不可能互相产生。
(2)破前面的因产生后面的果:
A.普通人观点:
有了因之后,再让这个果生出来,从表面上看,这比前一种说法好一点,很多人都支持这种观点。
B.破斥:
“因”存在时,“果”却不存在,因又是怎样让果生起来的呢?比如:如果豆种豆芽同时存在,豆种可以对豆芽产生作用。但是,豆种存在时,豆芽根本就不存在,因为它现在还没有产生,所以豆种无法对豆芽产生作用。
🔹如果说因灭掉之后果产生,那么如同豆种灭掉之后,豆芽生起,如果是这样,那么豆芽就是虚空中产生的,如此则有无因生、虚空中可以生万法的过失。
2、到底因果如何安立?
(1)中观宗:缘起性空。
A.性空:一切法并非实有存在,所以无法安立真实的因果。
B.缘起:原先这个种子的内外都没有豆芽的影子,但是因缘和合以后,就是出现了这样一个豆芽。这就是佛教里讲的因缘和合。因缘和合后就会产生另外的一些物质或现象,从我们人的角度去解释,可以说后面的物质是由前面的物质产生的,但这是根本就没有办法证实的。
(2)唯心所现:唯识宗认为,因果关系是阿赖耶识上的有序的种子成熟的现象,并不是外在的物质。
A.诤:眼睛看得见的外境是在外面,我们的心在身体里面,它们怎么会是一体呢?
B.答:
a.我们在看花的时候,感觉是花在外面,眼识在身体里面,但这只是第六意识的错误想法,它不是眼识的观点。
(a)眼识:比如现在所看到的一个所谓的外境,实际上它就是眼识的本体,这就叫做眼识。
(b)有人认为,眼识也许就象光一样,照亮了某种物体然后就看见了。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当我们看到某个东西出现在我们的眼前,并完全看见,也就是感觉到了,这种感觉就是眼识。
(c)眼睛看得见就是我们的眼睛感受到了一个东西。而感受、感觉是心不共同的功能,盲人没有这种感觉,所以他看不见。明眼人有这个感觉,所以就能看见。
b.唯识宗认为心有八识,包括五根的五识,加上意识、染污意识以及阿赖耶识,阿赖耶识是其他七识的根本。
🔹我们的阿赖耶识中有什么习气、有什么种子,我们所看到的外境,也就是这些习气和种子的外现。一旦我们的心清净以后,便会显现清净的世界,就再也不会流转于轮回当中了。
加行思考题/随堂小测《前行广释》第96课
生生世世不离师 恒时享用胜法乐
圆满地道功德已 唯愿速得金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