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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达吉堪布】哪怕为了最爱的人,也千万不要造恶业

索达吉堪布 澳大利亚佛学会 2019-10-08


汝为沙门婆罗门,

师客父母王妃眷,

亦不应造诸罪业,

地狱异熟他不分。


不造恶业


作者(龙树菩萨)对乐行王说:大王,你依靠前世的福报,即生中遇到了佛法,有明白取舍的机会,自己也能闻思修行,(没有福报的人,即使亲见佛陀,也不一定随学。)所以不仅为了自己,哪怕是为了具足功德的比丘、婆罗门等殊胜对境,也千万不要造恶业。


有些人为了供养上师而杀生,说:“我的上师来一趟不容易,我要好好请他吃一个火锅。”请客的过程中,杀了很多很多众生。他认为上师是成就者,只要一吹气,吃掉的众生就能全部超度,但上师到底有没有帝洛巴的境界呢?如果没有,这样对上师的地道会有障碍,对你的修行也有障碍。


除了应供处以外,为客人、父母、亲眷、子女等,也不应该造恶业。否则,自己一旦离开人间,堕入地狱感受异熟果报时,他们一丝一毫都不能分担。曾有人说:“为了保卫祖国,杀人也不要紧,这个业由全国人平摊,每个人只得一点点,你不用承担太多。”这种解释不正确。


不管你是为了谁杀生,造恶业的果报唯有你一人承受,这没有什么可推脱的。


我们有些人的父母,曾为了我们杀过很多生,造了很多罪业;我们自己也帮别人“好心好意”杀过,有些人说:“我不是为我自己,而是为了父母。佛经中说要报恩,所以我每天给他炖一只鸡,不然他身体越来越不好了,我一定要孝顺!”其实这样对他更不利。


在轮回的道路上,不管是父母也好、上师也好,都不能分担你的罪业。


《地藏经》云:“父子至亲,岐路各别,纵然相逢,无肯代受。”父亲和儿子的业力各不相同,即使在轮回旷野中相遇,比如在地狱中遇上,要互相帮助也没有办法,自己造的业必须要自己承受。


问:

有人也许怀疑:“既然造业必须自作自受,那我们回向是不是不管用了?”


答:

不是这样的。我们通过念经回向,可以减轻他的罪业,但即便如此,自己的罪业也要自己承受。比如你杀了人,按照世间法律,你弟弟不可能代你受刑,你自己必须为所做的一切付出代价。寂天论师说:“命绝诸苦痛,唯吾一人受。”《月灯经》也说:“自作自受,他作不受。”因此,无论造善造恶,一人做事一人当,不可能让别人来代受。


我们做善事也好、做恶事也好,一定要牢记自作自受。这种因果观念,现在很多人将信将疑,对因果尚且如此,那么甚深的法更不用说了。作为佛教徒,一定要有因果不虚的定解,这是非常难得的世间见解。《正法念处经》中说:“业果善不善,所作受决定,自作自缠缚,如蚕等无异。”善恶业果自作自受,就如蚕作茧自缚一样,造善业感召人天福报,造恶业则会堕入恶趣,播下种子必然成熟果实,这是无欺的自然规律。


你们可能曾为家人杀过生,如果没有忏悔清净,罪业一直跟着你,临命终时定会找你算账,这并不是吓唬谁。所以,


有机会的时候一定要好好地忏悔,从今以后不管是为了谁,就算是你的上师或最好的朋友让你造恶业,你也不要听他的,不然到时候感受果报,谁也无法替你分担。


就像在世间中,有人让你去杀人放火,违背法律以后,只有你自己坐牢,谁也替代不了。所以,因果规律真的很可怕,大家一定要有坚定的誓言:“今后无论遇到什么困难,我再也不造恶业!”若能如此,才算是真正的佛教徒。



——恭摘自索达吉堪布《亲友书讲记》


每日箴言


常说妄语的人,会失去别人的信任,到头来只能害了自己。俗语说:“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毕竟,别人被骗得一时,也不可能被骗一世。假如你经常喜欢骗人,今后在哪儿都会很难立足。


--索达吉堪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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