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5. 若可缚先缚,则应缚可缚。 而先实无缚,余如去来答。【每日一颂】《中论》
戊三(抉择有实法为空性)分二:一、破有实法之本体——观行品;二、破彼之能立。
己二(破彼之能立)分三:一、破有实法之作用接触——观和合品;二、破因缘之能生——观有无品;三、破暂时缚解——观缚解品。
十六 观缚解品
庚三(破暂时缚解)分三: 一、破轮回之本体;二、破彼能立之因果;三、宣说趋入真如之方便。
辛一(破轮回之本体——观缚解品)分二:一、以理证广说;二、以教证总结。
壬一(以理证广说)分三: 一、破轮涅自性成立;二、破缚解自性成立;三、断除太过。
癸二(破缚解自性成立)分二:一、共破;二、别破。
对方仍然固执己见,辩驳说:你们虽然破了轮回与涅槃,但束缚与解脱应该是存在的,众生正因为被贪爱等烦恼所缚,才深陷三界不得逃脱。既然束缚与解脱存在,轮回与涅槃为什么不存在呢?它们也应该存在。
中观宗驳曰:从五蕴和人我两方面观察,所谓的束缚和解脱不可能成立。
子二(别破)分二: 一 、破束缚;二、破解脱。
丑一(破束缚)分二: 一、观察有无近取而破;二、观察能缚所缚的时间而破。
寅二(观察能缚所缚的时间而破):
对方狡辩说:束缚应该存在,因为能缚所缚存在的缘故。比如,有了能缚的镣铐,就可以用它束缚犯人的身体;有了能缚的贪心等烦恼,就可以束缚众生。
若可缚先缚,则应缚可缚。
而先实无缚,余如去来答。
如果在可缚(所缚) 之前先有能缚,则应当束缚可缚,但先前并无能缚,因此无法束缚可缚。破斥对方其他观点的推理与《观去来品》中的辩答相同。
中观宗驳曰:能缚所缚不可能成立,因为“若可缚先缚,则应缚可缚”,如果在可缚之前先有能缚,即能缚在前,所缚在后的情况真实存在,则可以说以能缚束缚可缚。然而,先前并没有能缚,因此无法束缚所缚。
为什么先前没有能缚呢?
因为,如果能缚先存在,所缚后存在,两者产生的时间不同,就无法互相观待。然而,能缚所缚一定要互相观待,没有所缚就无法安立能缚,因为能缚的所依不存在的缘故。所以,能缚先于所缚存在不合理。
反之,所缚先存在,能缚后存在是否合理呢?也不合理。因为, 一方面会有所缚失去观待还能成立的过失,另一方面如果能缚后成立,它也无法束缚所缚。
既然两者非同时不成立,那同时是否成立呢?也不成立。《显句论》和麦彭仁波切的《中论释》中对此都有阐述:如果能缚所缚同时存在,那么此时所缚已被束缚,这样就无需观待能缚,再次依能缚捆绑没有任何必要。所以,同一时间当中也不可能束缚。
虽然很多人认为首先有能缚,然后才有所缚,就像警察首先会把镣铐准备好,然后再去抓犯人;牧民首先会把绳索准备好,再去捆绑牦牛,但这只是一种名言假立,实际上,能缚所缚二者观待而有,观待成立的法必须同时存在, 一者不存在,另一者也不可能存在。但如 果两者同时存在,互相就没有必要束缚了,因为所缚已被缚完之故。
既然能缚所缚同时、非同时都不合理,它们就不可能具有真实的本体,因而对方束缚存在的观点不能成立。
◎ 依其他方法破
“余如去来答”,遮破束缚的其他道理如同《观去来品》里所作的辩答。刚才只从能所方面破,实际上, 还可以从作者、作业、三时或者一体、异体等其他方面破。
《观去来品》中主要从去者、去业、三时等角度遮破去,比如,遮破去者用了颂词“去者则不去,不去者不去,离去不去者,无第三去者。”若想遮破缚者,就 将其改成“缚者则不缚,不缚者不缚,离缚不缚者,无第三缚者。”又如,从三时角度遮破去用了颂词“已去 无有去,未去亦无去,离已去未去,去时亦无去。”若想从三时角度遮破束缚,就将其改成“已缚无有缚,未缚无有缚,离已缚未缚,缚时亦无缚。”
敬摘录索·达·吉·堪·布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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