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5. 从种有相续,从相续有果。先种后有果,不断亦不常。【每日一颂】《中论》
“破暂时缚解”分三:一、破轮回之本体 —— 观缚解品;二、破彼能立之因果——观业品;三、宣说趋入真如之方便——观我法品。其中第一部分已经宣讲完毕,今天开始讲第二部分“破彼能立之因果——观业品”。
十七 观业品
辛二(破彼能立之因果——观业品)分二:一、以理证广说;二、以教证总结。
壬一(以理证广说)分二:一、宣说业果自性成立之宗;二、对此进行观察而遮破。
癸一(宣说业果自性成立之宗)分二:一、业之安立;二、对此断除常断之理。
子二(对此断除常断之理)分二:一、对方发出常断之太过;二、对此回答而剖析。
丑二(对此回答而剖析)分二: 一、说经部宗观点;二、说有部宗观点。
寅一(说经部宗观点)分三: 一、以比喻说明;二、结合意义而宣说;三、确定业果。
卯一(以比喻说明)分二: 一、宣说种芽之喻;二、远离常断之过。
辰二(远离常断之过):
从种有相续,从相续有果。
先种后有果,不断亦不常。
从种子而有相续,从相续而有果实。因为先有种子后有果实,所以不断也不常。
从青稞种子产生了青稞的芽、茎等同类相续,此相续以接连不断的方式存在,最后从该相续又产生了果实;在此过程中,先有种子,后有果实。这可以说明种子不是常有,也非断灭。为什么呢?
因为,如果种子生果之后一直存在,就会有常有的过失;反之,如果种子灭尽之后其相续也随之而灭,后面不再生果,如同火熄灭了一般,就会有断灭的过失,但种子并不存在常断这两种情况。
首先,种子在产生后法的第二刹那就已灭尽,当果存在时,种子早已消失无余,因此,种子没有常有的过失。其次,虽然种子产生后法之后刹那灭尽,无有任何本体,但由它引发的同类相续却会不断延续下去,直至最后生果。人们都能现量见到,农民在春天播种,到了秋天果实就会无欺产生,不说理论学家,即使小学生也知道这个道理,由此可知,种子没有断灭的过失。
总之,经部宗运用种芽喻来说明种芽之间的关系——既非常有,也非断灭。对于此喻,对方不得不承认。既然对方承认种芽没有常断之过,接下来经部宗就要结合意义,宣说业果如同种芽一样,也没有常断的过失。
敬摘录索·达·吉·堪·布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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