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 不应由保护众生为有福德者而生骄傲【每日一颂】《四百论》(第四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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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品 明破我执方便品
戊四、(示于有漏法不应执为我及我所之门而断除我执颠倒之方便)分二:一、略明破我慢所执境之理;二、广释破我慢所执境之理。
己二、(广释破我慢所执境之理)分三:一、破由权势而生骄傲;二、破由种姓而骄傲;三、明远离恶行的其他方便。
庚一、(破由权势而生骄傲)分五:一、断除五种因所生的骄傲;二、不应由王位而生骄傲;三、应明辨法及非法;四、对国王应生厌离;五、不应贪著王位的威名。
辛一、(断除五种因所生的骄傲)分五:一、不应对由仆使假立之王名起骄傲;二、不应以施收财物有权而生骄傲;三、不应以受用诸欲境而生骄傲;四、不应由是世间的保护者而生骄傲;五、不应由保护众生为有福德者而生骄傲。
壬五、不应由保护众生为有福德者而生骄傲:
问曰:国王是众人生命财产的保护者,而保护众生的福德非常大,所以应当骄傲。
种中喜自业,存活者难得,
若汝获不善,汝难得善趣。
——《中观四百论》
诸种姓中每一种姓的人总是喜爱自己的业务而辛勤劳作,然而顺利地存活仍然难得,如果像你这样掠夺众财,则必然获得不善业,以此你很难得到生善趣的果报。
此颂有两种不同解释。在月称菩萨、甲操杰大师所作注疏中,“种中”释为诸种姓中,如婆罗门种姓、吠舍种姓、首陀罗种姓等。由于五浊兴盛,众生福德日浅,生计日益艰难,这些种姓的人们,即使很喜欢专注于各自的业务,辛勤地种地、经营商业、做手工等,然而想顺利存活下来,仍然很困难。平民百姓中,大多数没有可靠的生活保障,都在艰难岁月中如履薄冰一般维持着生计。可是国王却不一样,他以世间保护者的身份采取强制措施,夺走公众辛辛苦苦取得的活命资财,如果以这种掠夺的方式获取众财,那无疑是不善业。国王所谓的护世,其实是一种幌子,其真实目的在夺取众人的资财,因而他所谓的护世福德,也就并不存在,掠夺众人的不善业却是实实在在,以此恶业,他怎么能获得转生善趣的机会呢?既然如是,国王也就毫无可生骄傲之处。
俄巴活佛解释此颂时,将“种中”释为“国王种姓中”。在末法浊世,国王种姓之中喜欢自己造善业,依正当手段存活的人,非常难得,大多数国王,都会依靠非法恶业行持国政。因此当国王,这并非福报,依此位置反而极易造恶业,如果获得不善业,你将难以得到生善趣的机会,从而失去长久的安乐,所以,不应认为国王是有福者而生骄傲。这种解释简明扼要,而且与颂文字句对照,很容易理解。但不论如何解释,其中心意义,皆在说明国王并非有福者,不应以此而自傲。
譬如说,患麻风病者,本来应服用各种清毒消炎的药物,但有患者不但不喜欢吃药,反而乐于喝牛奶吃鱼肉等;享用这些恶化病情的饮食,结果定然会使病情越来越严重,使他陷入更为剧烈的痛苦之中。同样,得到国王地位者,如同患上麻风病的人一样,他如果不乐于造善业,而以恶法行持国政,也就如同麻风病人不肯服药,却乐于饮乳食鱼一般,其结果会堕入更深的恶趣痛苦之中。月称菩萨说:“设若诸国王,收取六分薪,则增非福德,以此不得乐。”诸人当细察,自己在生活中可能多处存在着这样的非福德行,因而应当彻断我慢烦恼,舍弃不劳而获的恶业。
敬摘录索·达·吉·堪·布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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