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nnot load image 海量资源下载
注册 登录 联系Buli
零散收录 >> 前行61课学习笔记 随堂练习 返回

前行61课学习笔记 随堂练习

仰望虚空 2023-06-09

学习笔记


科判坐标


甲二、所讲之法;乙一、共同外前行;丙四、因果不虚;丁一、所断之不善业;戊一、身恶业;己二、不与取;庚一、权威不与取;庚二、盗窃不与取;庚三、欺诳不与取。



详说身恶业:不与取


权威不与取

(一)法相。

势力强大的人依靠非法暴力强取豪夺,或动用军队明目张胆地掠夺,也叫势力不与取。


(二)事例。

1、国家与国家之间:大的权威不与取。

🔸03年美国抢夺伊拉克石油、1840年外国列强侵占中国领土。

2、人与人之间:小的权威不与取。

🔸孩子间抢夺文具、玩具。


(三)不与取戒界限严格。

别解脱戒中的不与取戒律界限非常严格,以两三元为准。


盗窃不与取

(一)法相。

趁他人不注意窃取他人的饮食、财物等。


(二)世间事例。

1、世间现象:盗窃现象猖獗。

(1)超市、学校的盗窃现象严重。

(2)城市里的人为防止小偷登门入室,都安上了防盗门、防盗窗,私人空间搞得像囚牢一样,没有安全感。

2、思维原因。

(1)个人。

🔸外因:教师、家长没灌输正面教育。

🔸内因:个人不良习气。

(2)社会。

🔸社会风气越来越差,人们的道德、良心、善心越来越少。

🔸恶心、贪心、嗔心、邪见越来越增盛。


(三)过失。

《大智度论》:“他物不可触,譬如大火聚,若盗取他物,其主泣懊恼。”


欺诳不与取

(一)法相。

贸易中通过欺骗等手段(如谎话连篇、短斤少两、非法秤斗等)获取财物。


(二)世间现状。

1、总说:在生意场合中谄诳和欺骗极为常见。

2、详说现象。

(1)医疗部门:医院的药品低买高卖,赚取差价。

(2)食品部门:食品制造过程中偷工减料、对人体有利的成分越来越少、有害的东西越来越多;销售过程中唯利是图。

3、后果:人类自己毁灭自己。

4、教诫应行。

(1)应懂得取舍因果:凭良心做事,这样也能够获得利益;若被贪心驱使,则无恶不作。

🔸教证。

《正法念处经》:“若人行欺诈,方便取他物,则是大贪心,常行不善行。”

🔸事例:贪官贪欲极大,完全失去做人的观念。

(2)持守戒律。

🔸戒律与世间伦理不冲突。

戒律与世间伦理道德不相违背,且比较有利益。

🔸持守戒律对世间有利。

佛教基本的三皈五戒如果能够遵守,一定会社会和谐、国家稳定。

5、总结:并非只有直接偷东西才叫偷窃,通过欺骗等手段盈利与偷盗没差别。


(三)着重教诫出家人(修行人)。

1、应舍。

(1)修行人应舍之颠倒见行:不将经商看成是过患或罪恶,将毕生精力都放在经商上。

A.如此而行的过失:没有比这更能毁坏僧人相续的了。

a.自己修行不成功。

🔸教证:《发觉静心经》:“我今出家求利德,莫作诤竞生恶心,无有田地及商估,为何事故起诤斗?”

🔸将求学参学、积资净障等该做的闻思修行忘得一干二净,而且也没有求学修行的机会,最终跟世人同流合污。

🔸身不由己地在迷茫中打转转,断绝信心、出离心、慈悲心等的根本。

🔸经常处于散乱中荒废光阴,在死亡的时候,也只能在这种迷乱的状态中死去。

b.无法利益众生。

B.以反例教诫。

a.当今

🔸某些大德经商,被网友诟病。

🔸出家人把经忏当成赚钱的工具。

🔸打着佛教的旗号行事,实际上就是在做买卖。

b.以往:形象僧人通宵盘算如何杀生卖肉赚钱的公案。

(2)寺院应舍之颠倒行为:“佛教搭台,经济唱戏。”

如分三六九等收费开光、超度,打着佛教的旗号做买卖等。

2、应取。

(1)出家人:看破世间琐事,闻思修行,利益一切众生。

A.弘法利生。

a.教诫来藏地求学的出家人,要将目光放在弘法利生上。

(a)修行人分类:

🔸上等修行人:在证悟超胜的开悟境界后,能利益无边无际的众生。

🔸中等修行人:维护道场的同时,自己精进修行。

🔸下等修行人:整天生出不同的烦恼。

🔸最下等的修行人:不但不利益,反而损人不利己。

b.教诫:我们要做第一种修行人,做不到的时候要随喜那些能做到的人。

B.修建道场。

a.错误的观念:认为一切皆空,不需要积累资粮。

(a)驳斥。

🔸胜义谛万法皆空,世俗谛要积累资粮。

🔸虚云老和尚:“空花佛事时时做,水月道场处处建。”

释义:像空中鲜花一样无自性的佛事,时时都要做;像水月般显而无实有的佛教道场,处处都要建。

b.功德:对周围的百姓有很大好处。

c.倡导:在藏地学有所成自后回汉地家乡弘法利生;在各地多建一些道场,如果没有条件,也可以建一些开放的精舍利益大众,为他们种下善根。

(2)寺院:应成为闻思修、利益众生的道场。


(四)详述经商过程中的罪业。

1、直接或间接具足其余九种不善业。

(1)妄语:巧舌如簧将低劣商品说成高价。

(2)离间语:在买卖双方制造不和使自己得利。

(3)恶语:销售中出言不逊的争吵。

(4)绮语:毫无意义的讨价还价。

(5)贪心:想将他人的财物据为己有。

(6)害心:希望他人一败涂地,想要吞并他人。

(7)杀生:宰杀的买卖。

(8)邪淫:为了谈生意进入不正当的场所。

(9)邪见:长期不好好闻思修行,诋毁因果、三宝。

A.教证:《大宝积经》

🔸原文:“贪著他资财,数起与嗔恚,兴种种邪见,是人趣恶道。”

🔸释义:假如贪著别人的财产,数数生起嗔心及邪见,此人逐渐会毁坏自己的道心,将来定会堕入恶趣。

2、无论经营成功与否都会感受苦果。

(1)经营不善:倾家荡产,损人害己。

(2)经营稍有起色:不知餍足,不断敛财,最终在散乱中走到生命的尽头,悲惨地堕入三恶趣。

A.教证:《正法念处经》:“若人为恶贪,常覆其心者,恒入于地狱,及在饿鬼等。”

3、难以修道。

(1)凡是生意场上的人,总是怀揣恶念、居心叵测,心里装着各种阴谋诡计。

(2)即使出家,在很长时间中,恶心都转不过来,在僧团中用世间方法行事,背离菩提心,无边的恶业一增再增。


(五)以合理的方式经商。

1、何种情况可开许经商?

(1)出家人:出家人做生意,若是为了利益众生、护持僧众,佛陀亦有开许。

(2)在家人:若为基本衣食,可以做生意或者依靠其它方式维生。

教证:《瑜伽师地论》:“或是出家,便有营为衣钵等业;或是在家,便有无倒商估营农仕王等业。”

2、当如何求财?

(1)原则:要具足“无倒”、“智慧”。

(2)教证:《妙法圣念处经》:“若于有情所,如同父母想,能离不与取,智慧福无量。”

3、当如何使用经商收入?

《杂阿含经》:“始学功巧业,方便集财物,得彼财物已,当应作四分:一分自食用,二分营生业,余一分藏密,以拟于贫乏。”


不与取罪业之条件

1、圆满不与取罪业的条件:具足罪业的四种分支。

(1)总说。

《大智度论》云:“不与取者,知他物,生盗心,取物去,离本处,物属我,是名盗。”

(2)详解。

🔸分支一:明确对境:知道是别人的财物;

🔸分支二:意乐:产生了偷盗的念头;

🔸分支三:加行:把财物取出来,使财物离开原来的地方;

🔸分之四:心中生起“这个财物已经属于我”的念头。

2、不圆满四种分支也获得同等罪业:仅给猎人、强盗等少许口粮,也将分毫不差地得到他们杀生或不与取的罪业。



全课内容总结


一、修行人的基本要素:“以智慧择法,以大悲待众,以信心求证”。

二、珍惜当下难得的机缘:

1、珍惜当下依止上师的机缘。

公案:唐朝鸟窠禅师的弟子依师苦行六年,后以上师表示法开悟。

🔸教诫:应长期、稳重地依止上师。

2、当如何珍惜:精进闻思、不放逸浪费时间。

🔸精进的榜样:兰州大学的一位研究生不到一年的时间圆满了1300多节课。


       名词解释及教证公案


 教  证  与  教  言 

1、《大智度论》云:“他物不可触,譬如大火聚,若盗取他物,其主泣懊恼。”

2、《正法念处经》亦云:“若人行欺诈,方便取他物,则是大贪心,常行不善行。”

3、佛陀在《发觉净心经》中说:“我今出家求利德,莫作诤竞生恶心,无有田地及商估,为何事故起诤斗?”

4、虚云老和尚曾讲过:“空花佛事时时做,水月道场处处建。”

5、《大宝积经》云:“贪著他资财,数起于嗔恚,兴种种邪见,是人趣恶道。”

6、《正法念处经》所言:“若人为恶贪,常覆其心者,恒入于地狱,及在饿鬼等。”

7、《瑜伽师地论》讲十一种利他事业时,也说过:“或是出家,便有营为衣钵等业;或是在家,便有无倒商估营农仕王等业。”

8、《杂阿含经》中也讲得比较清楚:“始学功巧业,方便集财物,得彼财物已,当应作四分:一分自食用,二分营生业,余一分藏密,以拟于贫乏。”

9、《妙法圣念处经》也说:“若于有情所,如同父母想,能离不与取,智慧福无量。”

10、“以智慧择法,以大悲待众,以信心求证。”——上师仁波切。


 公    案 

1、从前,米拉日巴尊者来到一座寺院,晚上在一位僧人家中就寝。由于尊者常以普通人的形象云游,故那个僧人不认识他,二人一起吃过晚饭后,就各自休息了。那僧人躺下以后,心里便展开这样一幕筹划:“明天杀一头牦牛 ,我该怎么销售它的皮肉呢?它的头可以赚这么多,大腿赚这么多也没问题,前腿的肩胛部分可以赚这么多,小腿也能赚上这么多……”他将里里外外的部位盘算好了,整个晚上都没有睡,除了牛的尾巴以外,一切均已计划妥当。

这时天也亮了,那个僧人立刻起来,装模作样地念经礼佛、供施食子等,做些习惯性的佛事。他见米拉日巴尊者仍然沉睡不醒,一直在打呼噜,便过去冷嘲热讽地说:“你自以为是个修行人、舍事者,可法事、诵经等什么也不做,竟然还在睡懒觉。”

尊者回答说:“实在对不起!本来我平时是不睡懒觉的,但昨天夜里,我一直在考虑如何出售一头被杀的牦牛,没有空出时间来睡觉,因此今天早晨才睡着,没想到一下子睡过头了。哎哟,是不是天亮了?好想睡哦,不过牦牛的尾巴还没算好……”尊者的这番话,淋漓尽致地揭穿了那个僧人内心的丑恶。

2、唐朝有位鸟窠禅师,他以树为家,因住在树上而得名。有个弟子跟他苦行了六年,禅师一句佛法都没传。有一天,弟子生起了厌烦心,对师父说:“我辛辛苦苦依止您六年了,但您从不为我开示法要。今天我就离开了,要去参访其他上师,研究佛法。”禅师问:“你要什么呢?”弟子回答:“要佛法啊!”禅师听他这么说,不疾不徐地从破烂的僧衣上,抽出一根脱松的线,对他说:“你看,这不是佛法吗?”弟子一看,当下就豁然开悟了。



重难点及窍诀



1、与取的分类。


(1)权威不与取:势力强大的人依靠非法暴力强取豪夺,或动用军队明目张胆地掠夺,也叫势力不与取。

(2)盗窃不与取:趁他人不注意窃取他人的饮食、财物等。

(3)欺诳不与取:贸易中通过欺骗等手段(如谎话连篇、短斤少两、非法秤斗等)获取财物


2、经商过程中如何具足十种不善业


(1)直接:

不与取:通过缺斤短两等方式赚钱。

妄语:巧舌如簧将低劣商品说成高价。

离间语:在买卖双方制造不和使自己得利。

恶语:销售中出言不逊的争吵。

绮语:毫无意义的讨价还价。

贪心:想将他人的财物据为己有。

害心:希望他人一败涂地,想要吞并他人。

杀生:宰杀的买卖。

(2)间接:

邪淫:为了谈生意进入不正当的场所。

邪见:长期不好好闻思修行,诋毁因果、三宝。


3、修行人当如何应对经商?


(1)何种情况可开许经商?

A.出家人:出家人做生意,若是为了利益众生、护持僧众,佛陀亦有开许。

B.在家人:若为基本衣食,可以做生意或者依靠其它方式维生。

(2)当如何求财?

原则:要具足“无倒”“智慧”

教证:《妙法圣念处经》:“若于有情所,如同父母想,能离不与取,智慧福无量。”

(3)当如何使用经商收入?

《杂阿含经》:“始学功巧业,方便集财物,得彼财物已,当应作四分:一分自食用,二分营生业,余一分藏密,以拟于贫乏。”


4、不与取罪业之条件


(1)圆满不与取罪业的条件:具足罪业的四种分支。

《大智度论》云:“不与取者,知他物,生盗心,取物去,离本处,物属我,是名盗。”

分支一:明确对境:知道是别人的财物;

分支二:意乐:产生了偷盗的念头;

分支三:加行:把财物取出来,使财物离开原来的地方;

分之四:心中生起“这个财物已经属于我”的念头。

(2)不圆满四种分支也获得同等罪业:仅给猎人、强盗等少许口粮,也将分毫不差地得到他们杀生或不与取的罪业。


1、不与取的戒律非常严格,特别容易犯,务必谨慎取舍。

(1)价值界限低:如果把别人的两三元钱,明里暗里地弄到手中,就已经触犯了这条戒律;

(2)对境广泛——属于他人的财、物等:如果是父母不让孩子吃零食,然后孩子偷偷吃了,比如刷牙之后不让吃但是孩子趁父母不注意拿来吃了,如果食物的所有权是父母,有些时候是有可能属于不与取的。


2、以欺骗手段经商赚钱的过失与直接偷盗没有区别。

若通过尔虞我诈的欺诳手段经商,那无论赢得多少利润,都与直接偷盗没有差别。


3、一切都是空性的,修道场有什么用呢?

(1)这种说法不正确;

(2)虽然在胜义中万法皆空,但在世俗中,积累资粮也不能放弃;

(3)寺院如果多了,还是很有好处的……对周围的老百姓,也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


4、既然做生意的过患这么大,那出家人为寺院弘法利生做些生意,在家人为了维持生活而经商,是否都不如法呢?

(1)不能一概而论。出家人做生意,若是为了利益众生、护持僧众,佛陀在《毗奈耶经》中有开许。《瑜伽师地论》讲十一种利他事业时,也说过:“或是出家,便有营为衣钵等业;或是在家,便有无倒商估营农仕王等业。”出家人为了基本的衣食,可以做些生意;而在家人的话,依靠务农、经商、做官等维生,也是可以的,只要不特别颠倒就行。

(2)《杂阿含经》:“始学功巧业,方便集财物,得彼财物已,当应作四分:一分自食用,二分营生业,余一分藏密,以拟于贫乏。”

(3)佛陀在有关经典中,对在家人所讲的求财方法,是要具足“无倒”、“智慧”。《妙法圣念处经》也说:“若于有情所,如同父母想,能离不与取,智慧福无量。”


1、谨慎辨别贪心、害心和世间通常所讲的“积极向上的人生观”。

(1)野心勃勃想把对方的财物据为己有,这是贪心;希望他人一败涂地,这是害心。

(2)当我们说“我要积极向上,努力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等时,要仔细辨别这里面有没有贪心、害心的成分,如果有的话,我们一方面大喊“我要解脱,我要利益众生”,另一方面,在实际生活、行持中都在培养贪心、害心,那就完全是在保养轮回了!如果有时我们确实有这种情况的话,那要思考如何借助佛教的四无量心、菩提心、智慧来实现自己的世出世间的理想。


2、出家人若为寺院弘法利生做些生意,不能一概而论都不如法。

(1)出家人做生意,若是为了利益众生、护持僧众,佛陀在《毗奈耶经》中是有开许的。

(2)在见到某些寺院、僧人从事商业活动时,不能妄下“不如法”的定论,要观清净心“这位师父在为寺院弘法利生而做这些事”。


3、每天都应从佛法中获得一些受益。

(1)大家在求学的过程中,虽不敢说当下大彻大悟,但每天都应从佛法中获得一些受益;

(2)佛经中讲,修行人可分为上、中、下三个层次。上等修行人一天比一天好,每天都会有收获;中等修行人进步虽然略逊一筹,但每个月都会有新的突破;下等修行人至少也是一年比一年好,一年比一年有进步;

(3)即使现在没有开悟的境界,但对佛教取舍因果的基本道理,每天哪怕听一堂课,也会有一堂课的收获。


4、胜义谛层面虽然万法皆空,但在世俗谛层面依旧需要因果取舍,积累资粮。


(1)为世俗谛正名:世俗的意思是“显现、虚妄”的意思,并不是低劣的意思,只是在汉文中“世俗”听起来像是一个贬义词,但实际上,世俗的意思是“显现的基础是空性”;


(2)二谛之间的关系:《中论》云:“虽空亦不断,虽有而不常,业果报不失,是名佛所说。”佛陀说:虽然一切万法本体上是空性,但也不会堕入断边;虽然一切万法显现不灭,但也不会堕入常边。在远离常断两边后,业果报应却不失坏。也就是说,现而空,空而现。因此,即使有万法皆空的见解,也不能忽略因果取舍,这就是佛陀所说最了义经典所讲的现空双运的究竟密意;


(3)行人抉择:从理上来说,二谛是一个本体不同反体的关系,所以不能偏堕到胜义谛,也不能偏堕于世俗谛,二谛同等重要;从实修上来看,真正现证了万法实相的人,对于因果的取舍都是非常谨慎的,因为他们完全了知世俗缘起规律是如何运作的,所以世俗的行为上都非常谨慎小心;反而是那些没有修证的人,打着“万法皆空”的旗号,无恶不作;就我们当下的情况来看,相续中没有空性的境界,再放弃世俗中的积累资粮、忏悔罪业等行持,那到底要依靠什么得到后世的增上生和决定胜呢?


(4)邬金莲师对国王赤松德赞云:“君王,我的密乘见解极其重要,但行为不能偏堕于见解方面,否则善空恶空黑法漫布,将成为魔见。同样,见解也不能偏堕于行为方面,否则将被实有和有相所束缚,而无有解脱的机会。”又说:“是故见比虚空高,取舍因果较粉细。”也就是说,在证悟实相之见解的同时,必须要细致入微地取舍因果。


随堂小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