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8.示未来法实有则有大过【每日一颂】《四百论》(第十一品)
# 258
第十一品 破时品
己二、(破时实有)分二:一、破时体实有;二、破能立。
庚一、(破时体实有)分三:一、破过去未来实有;二、观察有果无果而破;三、破现在实有。
辛一、(破过去未来实有)分三:一、破未来实有;二、破过去实有;三、别破未来。
壬三、(别破未来)分二:一、破毗婆沙师等所许;二、破经部师等所许。
癸一、(破毗婆沙师等所许)分五:一、观察未来有生无生而破;二、若过现二时实有即应非无常;三、示未来法实有则有大过;四、未来实有则有生已再生过;五、破瑜伽师有愿智故现见未来法实有。
子三、示未来法实有则有大过:
问曰:未来法应实有,因为先有其实体存在,才会在后来遇因缘现前,如果先无实体,其后决定不会生起,如同无实体的石女儿一样,无论集合多少因缘,也不会有生。
若后生诸行,先已有定性,
说有定性人,应非是邪执。
——《中观四百论》
如果未来生起的诸法,生起之前已经有定性实体,应成那些宣说诸法定性无变的外道行人,所说的不是邪执颠倒。
认为未来法先有实体存在,而后遇因缘才能有生起者,其实是一种颠倒邪执。如果承认这种观点,许一切未来法在生起之前已有本体存在,其后生的体相先已决定,比如明天的瓶子,其本体外相在今天就已定性,这种观点与外道定性派没有任何差别。定性派认为一切显现法全部是由自性所决定,一切空性法皆由虚空所造,同时又许一切法无因生。若许一切法未生之前即已有定性,已有定性之法,即不待因缘造作,如是其生起不待因缘,应成无因生,此理若成立,那么定性外道所宣说的宗义应成为正理,而非邪执。然而,这样承许显然有违内道的教理,在可见与不见两方面都有危害。首先在可见方面,世间万事万物,现见皆由其特定因缘聚合后,才有生住异灭现象,而非由以前的定性来决定其生灭等;在不见方面,人们根识所见不到的许多因果事理等,并非有定性,如果有定性,即永远不会有改变等,如是有极大过失。所以,在抉择未来法是否有实体的问题时,不应承认未来法先有实体而后生起,否则将堕落在外道定性派的邪计之中。
敬摘录索·达·吉·堪·布讲记
记
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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