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心七要》略释15丨恶缘转为道用第一阶段以世俗菩提心将恶缘转为道用之思想精神上的修法
《修心七要》略释 15
慈诚罗珠堪布 著
为促忆念彼,诸威仪持颂
为了促使自己能时常忆念这些内容,以上三种修法不仅要在心里不断思维,同时口中也要念诵。念诵没有什么特别的仪轨,就是心里怎么想口中也怎么说就行了:但愿以我的烦恼能够代替所有众生的烦恼,以我的痛苦能够减轻所有众生的痛苦……
取次从自起
因为我们的自私心特别强烈,所以骤然间让我们接受自他相换等伟大思想,会感觉有些困难。解决的办法,就是由己及他、由小及大。首先是把自己下一世要承受的痛苦,提前在这一世承受;明天要承受的痛苦,提前在今天承受。因为这个痛苦是自己迟早要受的,而且现在受了苦,以后就不用再受苦了,所以很容易接受。等到自己适应了以后,再把其他众生的痛苦、烦恼转移到自己身上,先交换微小的痛苦,然后慢慢增大,如此一来,就可以顺理成章地交换了。
以前噶当派的上师们在学布施的时候就是这样,首先把最低贱的菜叶等,从自己的右手放到自己的左手,并说道:这个给你;然后再从自己的左手放到自己的右手,并说道:这个给你。这就是一种锻炼。
为什么要这样锻炼呢?因为,对那些非常执著物质财产的人来说,布施也并非易事。从最简单、最容易的地方开始去适应、去锻炼,力度就能逐渐增强,最终就能达到连自己的身体布施出去都不成问题的地步。
三、恶缘转为菩提道用
罪满情器时 恶缘成觉道
“罪满情器时”。在外在的器世界和内在的有情世界都充满了罪业、充满了违缘的“五浊恶世”“末法时代”,一方面,人类和作为器世界的外在自然界极度不和谐(愚痴的人们总是居心叵测地想征服大自然,并不惜以大肆破坏各种自然环境、生态平衡为代价,而后换来了大自然的反击),各式各样的自然灾害层出不穷;另一方面,内在的有情世界又到处遍布着贪、嗔、痴等烦恼与杀、盗、骗等罪恶,行善、修行的人犹如凤毛麟角,伦理道德几乎完全沦丧。本来凡夫的内心就没有什么善念,现在情况就更严重了,人们心里面想的几乎没有什么善的念头,因为我们的内心世界已经被严重地污染了。
在这种情况下,想要寻找一个非常清净、非常适合修行的环境,几乎是不可能的。
那怎么办呢?我们是不是就不修行了呢?当然不是。我们要学会适应,学会在这样恶劣的环境条件下修行,把一切恶缘转为道用。
为什么要去适应呢?因为,如果是在释迦牟尼佛出世的时候,或者是更早的时候,众生的烦恼没有现在这么粗重,外在世界虽然也有邪教、战争等,但就整体而言,众生的贪欲和恶行相对来说没有那么严重,还是有很多清净的地方。那个时代的人若不太适应环境的话,还有选择的空间。而我们出生的这个时代,本身就是五毒充斥的末法时代,要想在这样的时代去寻找一个非常清净的地方,可以说是痴心妄想,我们已经没有选择的余地了。如果要等到环境理想我们才去修行的话,那我们永远也没有修行的时候,所以唯有积极地修习菩提心,将恶缘转为道用,才能顺利地修行。即使是在恶劣的情况下也要坚持修习菩提心,这是很重要的。那么,怎么把恶缘转为道用呢?
此科判分二:将恶缘转为菩提道用的思维;将恶缘转为菩提道用的行为。
(一)将恶缘转为菩提道用的思维
有两个方面的内容:以世俗菩提心而将恶缘转为菩提道用;以胜义菩提心而将恶缘转为菩提道用。
1.以世俗菩提心而将恶缘转为菩提道用
由两部分组成:思维“爱我执”的过失;思维“爱他执”的功德。
(1)思维“爱我执”的过失。
报应皆归一
“报应皆归一”。简而言之,我们在轮回中遇到的所有不好的报应(痛苦、折磨、贫困、病痛,还有内在的烦恼等)统统都要归咎于一个东西—— “爱我执”。
以往,我们凡夫在遇到困难的时候,比如,自己的身体上或精神上受到一些伤害、打击,工作上不顺利等,或是自己的父母等亲眷遇到一些危难、违缘的时候,都习惯于把所有的责任推到外在的某个因素头上——都是因为某某人,所以导致了这个痛苦的发生……有时会认为是有形的众生伤害了我们,有时会认为是无形的鬼神伤害了我们,等等,把所有的责任统统归咎于别人,从来不看自己的错误。
但是,从修习大乘佛法开始,我们要把它颠倒过来:每当我们遇到烦恼、痛苦等违缘的时候,不再责怪于别人,全都归咎于自己。
此处所谓的自己,既不是指现在的肉体,也不是指整个的精神,而是指某个根本性的精神、观念,那就是“爱我执”。
“我执”和“爱我执”有点差别。“我执”是指“人我执”,这是每个凡夫都有的。而“爱我执”,是指自始至终都存在的、非常强烈的钟爱自己的执著。
为什么要把所有的烦恼、痛苦统统推到“爱我执”的头上呢?因为这些烦恼、痛苦的的确确全都是由它引起、由它产生、由它创造的,它是所有烦恼、痛苦的来源。
从无始以来,“爱我执”就一直埋藏在每一个凡夫的心底深处,但我们始终都没有发现它对我们的伤害。每当遇到痛苦、困难的时候,我们一直都往外去怪罪,往外去找因素,但实际上外面的因素只是一个助缘而已,并不是主因,真正的原因其实就在我们自己的心里。我们一定要认识到这一点,这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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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根据慈诚罗珠堪布相关开示编辑整理
素材来源:
《慧灯之光》第三册《〈修心七要〉略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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