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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行 第五十九课

仰望虚空 2023-06-09




科判坐标


甲二、所讲之法;乙一、共同外前行;丙四、因果不虚;丁一、所断之不善业;戊一、身恶业;已一、杀生



全品总义


核心内容和目标

1、诸法因缘生,轮回由业生

(1)轮回是由业力所生、业果所成,众生随着善恶业在善恶趣中上上下下。

(2)《心地观经》:“诸法无不因缘成,若无因缘无诸法……无因无果大邪见,不知罪福生妄计。”


2、轮回非他造

轮回并非由大自在天等造物主控制。


3、轮回非无因

轮回也不像顺世外道所宣称的无因而生。


四共前行之要点

1、人身难得

(1)学佛的人身得来不易。

(2)若没有这个正见,就不会去修行。


2、寿命无常

如珍宝般的人身不可能长期存留,它将因无常而毁坏,所以修法要有紧迫感。


3、轮回过患

(1)三界轮回犹如火宅,修行当以出离心摄持。

(2)不能只求人天福报等暂时利益,必须要超出三界轮回。


4、因果不虚

(1)众生随善恶业而流转轮回。

(2)深信因果是修行人的唯一标志。



品前顶礼根本上师


作者顶礼

1、行:谨慎取舍因果——取舍善恶因果依教行;

2、修:修行依照九乘次第渐次增上——行为依照九乘次第上;

3、见&果:究竟离戏之见&果——真知灼见于何皆不贪;

4、顶礼:感恩心、恭敬心顶礼——无等上师足下我敬礼。


教诫随学

1、为何随学?

(1)上师的功德:法王如意宝为主的很多大德,见解犹如虚空,但行为却细致取舍,是如佛般的上师。

(2)上师的恩德:在善知识的指引下,我们懂得了取舍因果的基本道理。若没有他们的言教开示,我们的前途是无边的黑暗和痛苦。


2、应如何随学?

发自内心向传承上师恭敬顶礼。


详说身恶业:杀生


何为杀生

所谓杀生,就是针对某某人或某某旁生等,怀着想杀的动机而断其命根。


杀生的构成要素

(1)基:无误了知所杀的对境——人或动物;

(2)意乐:认清对境之后,怀着嗔心等烦恼想杀他(它);

(3)加行:通过一定的手段加以杀害;

(4)究竟:最后断绝了对方命根。


杀生的过患

1、过患

(1)个人。

A.教证:《佛说分别善恶所起经》。

  a.生生世世短命;

  b.常遭受恐怖之事;

  c.仇敌比较多;

  d.死后堕地狱受苦;

  e.从地狱中出来,得人身也是短命多病。

B.教证:《诸经要集》。

“戏笑杀他命,悲号入地狱……亿载苦万端,伤心不可录。”

C.教证:《灌顶经》。

  a.“邪见杀众生,百魅皆得祠,堕罪入地狱,亿劫无出时。”

  b.以邪见杀害众生的话,千百万魔众可趁机害你,将来必定堕入地狱,亿万劫无有解脱之时。

(2)世界。

世界变得越来越可怕,天灾人祸层出不穷。


2、杀生过患大的原因

(1)众生最爱惜自己的生命。

(2)《大智度论》:“世间中惜命为第一。何以知之?一切世人,甘受刑罚、刑残、考掠以护寿命。”


3、借此思维

(1)很多人时常感受怖畏,怨敌特别多,自己也有种种不顺,这都跟前世杀生有一定关系。

(2)虽然修法不精进,但学佛后不再杀生,这也是一个功德,人身因此也有意义。


杀生的分类

1、按心态分

(1)将士们奔赴沙场,奋勇杀敌,是在嗔心的推动下杀生。

(2)贪图享用野兽肉、穿戴野兽皮而令其丧命,是由贪心的驱使杀生。

(3)由于不明善恶因果,为亡人杀鸡宰猪祭祀,或者像外道一样认为杀生是善业等,是受痴心的牵引杀生。


2、按对境分

(1)最严重的:无间业。

A.在杀生中,最严重的就是杀父、杀母、杀阿罗汉,这三类杀业被称为“无间业”。

B.过患:这种弥天大罪,是死后不经中阴直堕无间地狱的因。

(2)中等:杀住道者。

(3)下等:杀人和旁生。

(4)教证佐证:《正法念处经》:“彼(杀生)有三种:谓上、中、下。所言上者,杀罗汉等,堕阿鼻狱;所言中者,杀住道人;所言下者,杀不善人,及杀畜生。”


每个人都与杀业相连

1、无意中杀死含生无数(作已不积业)

(1)界定:外出时,脚下踩死的小含生就根本数不清。

(2)减少此类杀生的方法:

A.出处:《毗尼日用》。

B.具体方法:每天早上未下床时,先默念数声佛号,随后念偈颂:“从朝寅旦直至暮,一切众生自回护,若于足下丧其形,愿汝即时生净土。”再念咒语“唵逸帝律尼莎诃”三遍,然后投足于地,则无误伤之患。


2、教唆他杀

(1)何为教唆他做:自己不敢杀,却怂恿别人去杀。

(2)过患如何?

A.纵然没有亲自杀,但若间接损害了有情的生命,自己最终也要感受苦果。

B.法王如意宝:即使是出家人教唆他杀也不合理。

C.梁武帝公案:梁武帝的前世为了自己禅修不受打扰,无意中将猴子在山洞中饿死,后世感得自己被关在台城饿死。

(3)如何减少、避免过患?忏悔。


3、血肉供养

(1)何为血肉供养?

A.施主宰杀家畜、烹调血肉供养上师和僧人。

B.僧人们对残杀众生之举,既没有一丝一毫追悔之心,也无有一点一滴恻隐之情,只是贪爱血肉的美味,开心地大吃大喝。

(2)过患如何?

A.施主和福田将无任何差别地获得同等杀生罪业。

B.公案:《杂譬喻经》:一施主前世杀生供养上师,上师明知不劝,施主的父亲死后转为水鬼,遭杀生业力砍割之苦,后这位上师过河时,水鬼要把这位上师扔到河里,后此为上师及同行者为水鬼念经修修福回向,水鬼痛苦在得以遣除。

C.《楞伽经》:“为利杀众生,以财网诸肉,二俱是恶业,死堕叫呼狱。”

(3)即使不是以血肉供养上师,买卖双方依旧难逃杀生之果。

A.有些人为了利润而杀生,有些人为了买肉而付钱,这两者有同等的罪业,死后都会堕入号叫地狱。

B.《入楞伽经》:“肉非美好,肉不清净,生诸罪恶,败诸功德。”

(4)如来芽尊者、华智仁波切、班玛登德等高僧大德都严厉谴责血肉供养和食用。

(5)如何减少、避免过患?

不管是出家人还是居士,假如见到熟人的恶行,还是应该指出来。至于接不接受,那是他的事情。


4、大人物、大官员仅通过饮食就杀生无数


5、即使是佛法兴盛的藏地,众生也造下杀业无数

(1)杀业情况。

A.人:

  a.牧民们为了皮毛、肉等原因宰杀牛羊;

  b.牧民们即使是剪羊毛也使得成千上万的小含生丧命。

B.牛羊:

  a.牛羊吃草料的时候顺带吞下了很多虫蝇、蚂蚁、鱼儿和青蛙等;

  b.牛羊走路等也使很多虫蝇、蚂蚁、鱼儿和青蛙等丧命;

(2)过患。

华智仁波切:“拥有一百头以上羊只的主人,必将堕入一次地狱。”


6、依靠女人所造的杀业

(1)杀业情况:仅以结婚为例。

A.婚宴宰杀动物无数。

B.现代的状况:中外富豪结婚花费上百万、上亿元,杀生无数。

(2)过患。

公案:一个女人生前仅因办婚礼宰杀旁生的恶业感召死后大苦受,后因家人为其念诵《金刚经》得以解脱。


全课重点脉络提要


杀生四支,杀生分类,每个人、旁生都直接、间接与杀业相连,杀生的过患。


1、杀生四支

(1)基:无误了知所杀的对境——人或动物;

(2)意乐:认清对境之后,怀着嗔心等烦恼想杀他(它);

(3)加行:通过一定的手段加以杀害;

(4)究竟:最后断绝了对方命根。


2、杀生分类

(1)因造作心态(贪嗔痴)而分;

(2)因对境而分。


3、每个人、旁生都直接、间接与杀业相连

(1)人。

A.直接:为了吃肉、皮毛等原因杀生。

B.间接:

  a.剪羊毛、走路等过程中杀害小旁生无数;

  b.教唆他人杀生;

  c.血肉供养、杀生祭祀。

(2)旁生。

通过饮食、走路等直接、间接杀生。


4、杀生过患

(1)转生恶趣受大苦恼;

(2)障碍解脱。


  

重难点及窍诀


1、 四个共同外前行的重点和目的。

▶ “人身难得”阐述了学佛的人身得来不易,若没有这个正见,就不会去修行;

▶ “寿命无常”则教诫我们,如珍宝般的人身不可能长期存留,它将因无常而毁坏,所以修法要有紧迫感;

▶ “轮回过患”揭示了三界轮回犹如火宅,修行当以出离心摄持,不能只求人天福报等暂时利益,必须要超出三界轮回;

▶ “因果不虚”则说明众生随善恶业而流转轮回,只有遵循善知识言教行持善法,将来才会得到快乐,否则,前方永远是一片黑暗和痛苦,所以要谨慎取舍因果。


2、杀生四支。

▶ 基:无误了知所杀的对境——人或动物;

▶ 意乐:认清对境之后,怀着嗔心等烦恼想杀他(它);

▶ 加行:通过一定的手段加以杀害;

▶ 究竟:最后断绝了对方命根。


3、上师应积极遮止血肉供养,否则将获同等杀生罪业,同时对于恶行也要直指并教之因果取舍。

▶ 僧人们对残杀众生之举,既没有一丝一毫追悔之心,也无有一点一滴恻隐之情,只是贪爱血肉的美味,开心地大吃大喝,这样一来,施主和福田将无任何差别地获得同等杀生罪业;

▶ 假如施主作血肉供养,而上师不但不遮止,反而高高兴兴地接受,那上师和施主同样有杀生的罪业。《楞伽经》中亦云:“为利杀众生,以财网诸肉,二俱是恶业,死堕叫呼狱。”

▶ 上师若明知施主不了解杀生的极大过失,但为了护持施主的心,故意隐瞒不说,这是不合理的,一味地随顺他这是非常不负责任的态度!

▶ 不管是出家人还是居士,假如见到熟人的恶行,还是应该指出来。至于接不接受,那是他的事情。


4、 杀生种类。

▶ 从心态上分,可分为有贪心、嗔心、痴心所摄的杀生;

▶ 从亲自行持者来分,可分为直接杀生以及间接杀生。


5、 杀生的果报。

▶ 《佛说分别善恶所起经》:(1)生生世世短命;(2)常遭受恐怖之事;(3)仇敌比较多;(4)死后堕地狱受苦;(5)从地狱中出来,得人身也是短命多病;

▶ 《诸经要集》云:“戏笑杀他命,悲号入地狱……亿载苦万端,伤心不可录。”



1、原文:众生转生到轮回的善趣、恶趣,皆以各自的善恶业为因。轮回是由业力所生、业果所成,上升善趣或下堕恶趣,并不像外道所讲的那样,由造物主上帝(帝释天)、自在天、遍入天主宰;也不像顺世外道和无神论所言,痛苦和快乐皆由偶尔的因缘所生。

▶ 外道:如果归类的话,主要有常见和断见两派。

▶ 常见派:秉持常见见解的宗派承许有一个常有、自在、实有的帝释天、自在天、遍入天主宰,他们创造万物并控制万物的运行;这些宗派的修行方式也是五花八门,某些宗派也会修一些世间禅定;他们也会守持一些戒律,但这些戒律因为没有正确见解,也会出现如征战疆场可以得到解脱、不穿衣服可以得到解脱、为了保护性命可以偷盗等此类的戒律;他们承许的解脱就是最终得到这些造物主的果位;

▶ 断见派:承许断见见解的宗派不承许前后世、也不承许三世因果,他们认为物质决定意识——地水火风产生心识法、物质决定内心苦乐,这类宗派因为不承许前后世,故秉持充分享受现世的“现世美”的观念;他们不承许有解脱,或者他们承许的解脱就是一种自然死亡,或者四大散于虚空就是解脱。断见派是最低劣的一种外道,在世界上并不盛行,但是因为某些国家教育的原因,在某些国家畅行无阻。

▶ 关于外道见解的相关资料推荐:《中观庄严论》《入行论·智慧品》。


2、原文:罪业有积与不积之别,脚下无意踩死小虫,就属于作已不积业,即便杀了生,罪业也不是很严重。

▶ 《俱舍论》讲记中,从作、积的角度,将业分为四种:作已积集业、作已不积业、积而未作业、未积未作业;

▶ 罪业积和不积的决定因素:

(1)故意做;

(2)业的支分圆满完成,如有时仅一个业即可堕入恶趣,有时却需要具足很多业才会堕入恶趣,真正能导致堕入恶趣的支分均应圆满;

(3)已做不悔,若生起悔心则果报不一定成熟;

(4)无有对治,如做恶事后一直不作忏悔;

(5)具足随喜等从属,如杀生时具足一种欢喜心;

(6)异熟果报必定成熟。


若具足上述六种条件即称为作已积集业。其余的均称为作已不积业,如梦中做事、出现对治法、有后悔心等,这些虽然已经做了,但依靠对治等已经将其习气种子遣除。

——《俱舍论》讲记 第四品


▶ 未积未作业是否意味着没有罪业?

某些未积未作业不是完全没有业,而是相对来说没有具足圆满的业。


1、见解犹如虚空,行为却细致取舍。

原文:取舍善恶因果依教行,行为依照九乘次第上,真知灼见于何皆不贪,无等上师足下我敬礼。

▶ 从成就上看,如来芽尊者不仅见解究竟,其实证也已经究竟。但在显现上,其取舍善恶因果方面,非常小心谨慎,连一点一滴违背因果之事也不会做,恰恰是彻证法界实相的一种表现;

▶ 自宗祖师莲花生大士、近传上师法王如意宝也如是教诫;

▶ 对于我们初学者来说,更应该谨慎多闻思因果的道理,行为上谨慎取舍因果,同时守护已经受持的戒律。


2、何为善知识?善知识应该如何引导弟子?

▶ 善知识若不作引导,甚至他自己都没有任何正见,弟子们又如何明白这些道理?

▶ 就像一个大瓶子里没什么东西,倒给小瓶子的话,小瓶子也照样是空的。


3、自诩为大乘修行人、密法修行人的人要精勤观察自己的心,借此将自己的修行落到实地上。

▶ 有些人口口声声自诩为大乘行人,看不起小乘,但其实在小乘中,他们将轮回视为火宅,出离心是有的,因果不虚的正见也在相续中完整地存在;

▶ 可是我们看一看自己,且不论密法中高深莫测的见解、行为、修行,就连最基本的因果正见,通常都很缺乏。


4、不伤虫蚁咒。

▶ 出自汉地的《毗尼日用》;

▶ 具体方法:每天早上未下床时,先默念数声佛号,随后念偈颂:“从朝寅旦直至暮,一切众生自回护,若于足下丧其形,愿汝即时生净土。”再念咒语“唵逸帝律尼莎诃”三遍,然后投足于地,则无误伤之患。


5、忏悔时,千万不要忘记自己间接所造的罪业。

▶ 间接的罪业都包括哪些:教唆他人做、见他人做随喜、甚至“有些道友抓住老鼠后,把它放在别的地方,结果不慎被人踩死了”等都属于间接罪业;

▶ 为何间接罪业也要忏悔:即使是间接杀生的罪业,后世也要承受它的果报。


6、警惕间接造业。

▶ 作为佛弟子通过闻思了知了最基本的因果正理,对于直接造作恶业、尤其是粗大的恶业会比较谨慎,这是很值得赞叹的;

▶ 但是同时也要警惕间接造作恶业,间接造作恶业主要有教唆他人做、见作随喜;

▶ 教唆他人做:不仅要尽量避免直接指示、指引他人做恶业;也要尽量避免通过各种拐弯抹角的语言、某些肢体动作等方式间接教唆他人造作恶业;

▶ 见作随喜:虽然没有说”随喜“你造作这个行为,但是心里面对对方的恶业产生欢喜、赞叹心依旧是见作随喜。



名词解释及教证公案

名词解释

原文

不“行为依照九乘次第上”:行为从声闻乘开始,依照九乘次第一步一步而上。不像现在有些人,自己在见解上一无所知,行为上却不知取舍、无恶不作。

九乘次第:

声闻、缘觉、菩萨;事部、行部、瑜伽部;玛哈约嘎、阿努约嘎、阿底约嘎。

——《前行广释.第五十九课》


原文

《俱舍论讲记》中,从作、积的角度,将业分为四种:作已积集业、作已不积业、积而未作业、未积未作业。

作已积集罪:

这是指亲自动手故意杀生。这种情况比较简单,大家都应该清楚。


积而未作罪:

即策划、协商、唆使别人杀生以及随喜他人杀生。与前面的作已积集罪相比,这种情况非常不值得——明明自己没有去杀,结果相续中却积累了杀业,犯下了与亲自杀生同等的罪过。


作已不积罪:

即本来无有杀生之心,但无意中误杀众生。全知麦彭仁波切在《中观庄严论释》中说:有些外道认为只要脚下踩死生灵就有罪业。而佛教认为,如果没有杀生之心,无意中踩死生灵没有罪业。当然,这并不是没有任何过失,还是有一些微小的过失,正因为这个缘故,佛陀在戒律中要求比丘在夏天必须安居,不能随便出游。


未积未作:

如在梦中杀生。这种情况也没有大的罪过。

 ——《藏传净土法》


 教  证  和  教  言 


1、《正法念处经》云:“汝自作恶业,汝如是自食,非此人作业,余人受果报。”

2、《心地观经》云:“诸法无不因缘成,若无因缘无诸法……无因无果大邪见,不知罪福生妄计。”

3、《大智度论》云:“世间中惜命为第一。何以知之?一切世人,甘受刑罚、刑残、考掠以护寿命。”

4、《佛说分别善恶所起经》云:“佛言:人于世间,喜杀生,无慈之心,从是得五恶。何等五?一者寿命短;二者多惊怖;三者多仇怨;四者万分已后,魂魄入太山地狱中,太山地狱中,毒痛考治,烧炙烝煮,斫刺屠剥,押肠破骨,欲生不得,犯杀罪大,久久乃出;五者从狱中来,出生为人,常当短命。”

5、《正法念处经》云:“又复(杀生有)三种,所谓贪作、嗔作、痴作。彼贪作者,所谓猎等;彼嗔作者,所谓下性;彼痴作者,外道斋等。”

6、《诸经要集》云:“戏笑杀他命,悲号入地狱……亿载苦万端,伤心不可录。”

7、《灌顶经》中说过:“邪见杀众生,百魅皆得祠,堕罪入地狱,亿劫无出时。”

8、《正法念处经》云:“彼(杀生)有三种:谓上、中、下。所言上者,杀罗汉等,堕阿鼻狱;所言中者,杀住道人;所言下者,杀不善人,及杀畜生。”

9、“从朝寅旦直至暮,一切众生自回护,若于足下丧其形,愿汝即时生净土。”

10、《楞伽经》中亦云:“为利杀众生,以财网诸肉,二俱是恶业,死堕叫呼狱。”

11、《入楞伽经》中说得很清楚:“肉非美好,肉不清净,生诸罪恶,败诸功德。”


 公    案 


1、以前有一位上师,他有个施主,家里以杀猪为业。上师常年在他家受供,明知杀生不好,但为了迎合他的心,从来没有劝诫过。后来施主的父亲死后堕入鬼道,成了河中水鬼,因为生前杀生的业力,时时遭受砍割的痛苦,苦不堪言。


一次,这位上师乘船过恒河,水鬼突然出现并拉住船,要求把那上师扔到河里才肯放行。船夫询问原因,水鬼说:“过去我家一直供养这位上师,数年以来,他从未告诫我杀生之过,令我今日受此苦报,心中着实怨恨。”船夫听了,对水鬼说:“你生前只是杀旁生,就要遭受这样的痛苦,今日如果杀了出家人,果报岂不是更可怕?”后以念经回向而化解此冤结。


2、以梁武帝的公案为例来说明间接杀生也要感受苦果。


《水镜回天录》中记载:有一次,梁武帝问志公禅师:“我的寿命还有多长?”禅师回答:“等我圆寂之后,你会为我造个塔。什么时候塔损坏了,什么时候你的寿命就到头了。”志公禅师圆寂以后,梁武帝果然造了一座木塔。后来他想起这个预言,觉得木塔不结实,石塔会更结实一点,就把木塔拆了,准备重新造石塔。就在这时,侯景造反夺了帝位,把他囚禁于台城,他就在那里饿死了。


梁武帝有如此下场,源于他前世的业力:他前世是位修行人,终年在山洞里闭关。当时他养了一只猴子,这猴子很顽皮,也很通人性,他每次坐禅打瞌睡,猴子就弄个动静,把他弄醒。后来他境界很不错时,每次刚一入定,猴子又以为他睡着了,仍旧故伎重施,想办法扰乱他。日子久了,他很讨厌这猴子,有次要入定之前,就把它圈到旁边的山洞里,用石头堵起来。结果没想到,他一入定就是好几天,等出定时去看猴子,它早已被饿死了。由于他有一些修行境界,故来世转生做了皇帝,并喜欢行持善法,但因为他把猴子堵死在山洞里,最后也被侯景圈在台城里饿死了。这即是报应循环,丝毫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