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享用了供灯的酥油,需要供许多倍的酥油灯来偿还
从前,哲•白莲大师来到卫藏,一天晚上他梦见自己与眷属口中燃起熊熊大火。他集中所有的僧人说:“一定是造了恶业,你们究竟干了什么?”
眷属们说:“我们没做什么呀!”
大师再三观察,结果发现弟子们将食用的旧酥油换成了新酥油。大师问这些新酥油是做什么用的,结果知道是做酥油灯的原料。
大师告诉弟子们:“因为我们享用了供灯的酥油,所以要供许多倍的酥油灯。”
偷盗的果报
偷盗的果报分四种:异熟果、等流果、增上果、士用果。
异熟果
偷盗的异熟果是堕入三恶趣,按烦恼的程度,上品者会转生于地狱,中品者会转生于饿鬼,下品者会转生于旁生。
等流果
偷盗的同行等流果是投生为喜爱偷盗的老鼠等旁生,如果转生为人也如往昔一样喜欢行窃、诈骗。有的人不知不觉被习气牵引,喜欢偷别人的东西,这是业力所现;他也不是不明白偷盗是不对的,但还是会被习气牵引,这都是由同行等流果所感召的。
偷盗的感受等流果是来世贫穷,财产为人所夺。因为肆意掠夺、欺诈、窃取导致他人资财匮乏,所以来世即使能够转生为人也是乞丐、仆人等贫穷下贱之人,感受贫穷的苦果;
哪怕拥有些许财物,也会被怨敌共用,不得自在使用,比如财产遭到抢夺、盗窃,最终遗失、亏损、毁尽无余;或者自己的财产不得不与天 人、鬼神、他人共享而无有自主权。
有些人再怎么努力,也是赚不到钱,这就是前世偷盗的感受等流果所致。如果前世造了偷盗的恶业,这一世再怎么努力,他赚回来的钱也会白白送人,最终一无所获,在现实社会当中有很多这样的例子。
如《华严经》云:
增上果
偷盗的增上果成熟在外境上,所生之处干旱少雨,庄稼蔬果要么无法生长,要么朽坏干枯,还会常常遭遇霜冻冰雹、干旱洪涝的侵袭,或者遭遇虫害,或者自己的房子遭遇水火霜雹等灾祸,总之自己的财产常常受到外界的损害,严重的还会遭遇饥馑荒年。
如《佛说业报差别经》云:
士用果
偷盗的士用果是偷盗的恶业像滚雪球一样不断增长。
盗用三宝财产
相比之下,在一切偷盗之中,对境最可怕的就是盗用三宝财产。
不要说盗取大量财物,哪怕盗取微乎其微的供品或者塑佛像、造佛塔、印经书的财物,也将堕入地狱或饿鬼中,即便享用针尖许上师三宝的财物也必定堕入无间地狱。
在《极乐愿文大疏》中还说,盗用父母财物,也会堕入无间地狱。
以前我们不知道,不经过问就拿用父母的钱财,其实这也算偷盗,如果没有忏悔清净,会感得堕入无间地狱的果报。或许有人认为拿父母的东西不会造业,这只是自己的分别念而已,但因果真实不虚,造如是业必须感如是果。
佛在《宝梁经》中说:
偷盗僧众财物
在盗用三宝财物中,尤其以偷盗僧众财物的罪业最为可怕。
佛在小乘经典中说:僧宝的福田比佛宝还要广大,对僧宝作障碍,所得的罪业比对佛宝作障碍更为严重。
这是因为佛菩萨、阿罗汉已经消除了人我执著,对他们偷盗不会犯根本罪。但是,对从凡夫到三果阿那含之间的僧宝偷盗,由于他们还没有完全破除我执,所以会犯根本罪,从而造下很大的罪业。
也就是说,盗取僧众财物超过价值,就会违犯根本罪;又因为偷盗的对境是团体,所犯根本罪的数量不是“一个”,而是“等同僧众的数量”;不仅如此,僧众的数量不是局限于某个寺庙的僧众,而是十方常住僧。
佛陀在《大集经》中说:
《方等经》中华聚菩萨说:
五逆四重,对境只是一人,但盗取僧物的对境是十方凡圣僧众,对境无量无边,所以获得的罪过也是无量无边,果报不可测量。
《地藏经》亦云:
《大悲心陀罗尼经》中也说:
几则公案
《极乐愿文大疏》中有一则公案。
从前,哲•白莲大师来到卫藏,一天晚上他梦见自己与眷属口中燃起熊熊大火。
他集中所有的僧人说:“一定是造了恶 业,你们究竟干了什么?”
眷属们说:“我们没做什么呀!”
大师再三观察,结果发现弟子们将食用的旧酥油换成了新酥油。大师问这些新酥油是做什么用的,结果知道是做酥油灯的原料。
大师告诉弟子们:“因为我们享用了供灯的酥油,所以要供许多倍的酥油灯。”
如果曾经享用过三宝的财物,为了清净罪业,就要像哲•白莲大师那样作多倍赔偿。
《大乘造像功德经》中说,如果盗用了三宝的财物,必须深感后悔, 数数忏悔,还必须依数倍酬,又造佛像,则可免诸苦患,永得安乐。
可能有人会问,为何《大悲心陀罗尼经》中说千佛出世也不通忏悔,即使忏悔也不能灭除罪业,但在《极乐愿文大疏》里的这个公案却是能忏悔的?
这是因为《大悲心陀罗尼经》主要强调偷盗僧众财物的罪过特别严重,目的是警醒大家不要偷盗僧众财物;而 《极乐愿文大疏》为我们指出了悔过的方法,再进一步修金刚萨埵发露忏悔,如此便能忏悔清净。
《梁武帝问志公禅师因果文》中有一则公案。
当初有个杨和尚,是个德行端正、学有所成的高僧。一日想外出云游参方,刚要出门,就被护法神蛇王扯住,要他还一匹绢再走。
杨和尚说:“我在寺中,未曾欠债,还什么绢?”
蛇王说:“难道你忘了,当年你曾经拿纸一张,包果子送给你母亲。算到今日,连本带息该还一匹绢!”
和尚不服,质问蛇王为何不去管管那些胡作非为的人,独来找自己的麻烦?(杨和尚认为自己只是要一张纸给母亲,其他人造那么多业,为何蛇王不去管他们,心里不服气。)
蛇王说:“他众不学好,胡作非为,凭他自作自受,他日阳命已尽,无常大鬼缚其手脚,推入地狱,我岂会不找他?必然跟他锱铢对算,丝毫不爽,于地狱中受大苦楚。受罪满期,还要罚出人间作种种畜生,偿还夙债。今日你肯入地狱,我也不来扯你。”
杨和尚点头,再度询问:“拿纸一张,何以还绢一匹?”
蛇王告诉他说:“昔日灵山会上,我受佛嘱咐看管山门常住之事,我当时对佛发大誓言,凡山门器物,从什物诸般乃至毫茅寸草,吾等尽皆掌管守护。进入山门之十方信施一一有数,从山门出去的财产我也会在注簿上一一记录,日长三分,夜长七分,一日一夜,算计利息。我发誓:除非此寺毁倾,砖瓦成灰,我才不管。所以,对算到今天,你该偿还一匹绢!”
杨和尚听后胆碎心寒,连忙拜倒请罪,并迅速筹得一匹绢,归还寺庙,拜辞伽蓝,乃作一偈警诫后人:“日勤操劳夜坐禅,免得伽蓝算饭钱。若不依吾言警诫 ,堕落地狱万千年。”说罢此偈,腾空而去。
蛇王作偈赞曰:“蛇狱灵王不可欺,威灵显应不思议,昔日灵山会发誓,茎茅寸草尽维持。侵害山门人绝种,偷盗常住祸相随,不信但观杨和尚,拿张纸去还匹绢,若不填还常住物,万劫轮回没了期。”
正因为因果重大,罪福悬殊,所以历代高僧大德莫不恪守清规,严持戒律,真修实证,嘉言懿行,万古流芳!
宋代杨岐方会禅师,在石霜楚圆禅师下担任监院,夜间看经,自己另外用一盏灯,另外买油,并无私用常住的灯油。
石霜和尚知道此事后,对杨歧方会说:“你这样还不算清廉,为什么呢?你看,你的灯挂在寺庙的灯下面,寺庙的灯油滴进你的油灯里,你这不是沾了常住的光吗?”
杨歧恍然大悟,赶紧把自己的油灯挂到寺庙的油灯的上面,宁可让自己的灯油落到常住的油灯里,也绝不占常住的便宜。
他这种爱护常住财物,公私分明的品格在佛门中被传为佳话,后人就用“杨歧灯盏明千古”为喻,颂扬禅师的高尚品格,光明永照,千古不灭,而临济宗法系的杨岐一派,灯灯续焰,源远流长,发展最为兴盛。
宋代洞山宝寿禅师,在五祖寺职守库房,当时寺庙住持五祖戒禅师一次感染风寒,需要用生姜熬制药膏,以备经常服用。侍者前往库房求取,宝寿说:“常住公物,何可私用?拿钱来买。”
当时五祖戒禅师随即令人拿钱去买,心中对他极为赞赏。后来洞山住持缺人,郡守来信求五祖戒禅师介绍一人,禅师说:“卖生姜汉可以。”(因为当时宝寿禅师要求付钱买姜,所以五祖戒禅师叫他“卖生姜汉”。)宝寿禅师便成为洞山的住持。
后来,禅门中就流传着 “宝寿生姜辣万年”的佳话,赞扬宝寿禅师坚持戒规、不徇私情和五祖戒禅师不以私利作好恶取舍的高贵品质。
杨岐灯盏明千古
宝寿生姜辣万年
印光大师刚出家作沙弥管理库房时,看到这则对联,又看到《沙弥律》中宣讲盗用常住财物的可怕果报,心感凛然,帮僧众整理糖食的时候,手中粘到碎渣以及沾染气味,都不敢用口舌去舔食,而是用纸擦去。
印光大师也如是克尽己责、严守戒律、慎护因果,为我们末世行人示现典范。或许有人会想:沾到这点糖食擦掉也是浪费,我还是把它吃进去吧。殊不知因果特别细微,对此一定要注意。
历代高僧大德都如是谨慎因果,我们也应如是随学,要像爱护自己眼睛一样爱护常住的一草一木,时时刻刻警惕自心,切不可为一己之私,随意盗取、侵占常住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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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戒浅释》第八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