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3.破积集非福业【每日一颂】《四百论》(第七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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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品 明人远离贪著欲财方便品
戊三、(明远离耽著烦恼所缘境的方便)分三:一、思维轮回过患;二、明远离引发轮回之因——有漏业;三、明永断业的必要。
己一、(思维轮回过患)分二:一、思维轮回的总过患;二、别明远离于乐趣生爱。
己二、(明远离引发轮回之因——有漏业)分三:一、总示远离能引后有的业;二、必须远离能引后有业的理由;三、正明如何远离之理。
庚三、(正明如何远离之理)分二:一、破对福业生爱,二、破积集非福业。
辛二、破积集非福业:
问曰:如何才能断除为后世积集福业与非福业的行为呢?
如佣人修福,全同为工资,
若尚不乐善,何能作不善。
——《中观四百论》
如果为后世安乐而修福业,就完全与佣人为得到工资而做事相同;若智者对这些善业尚不乐意,又怎么能作不善业呢?
修习大乘佛法者,不能像一般世人一样,为求增上生与异熟果报而积集福业,要断除这种贪求,首先应反复思维观察三有世间的苦患,贪求异熟果报的过患等这些道理。如果一个人为了自己在后世得到人天安乐果,而修集福德善业,这种做法实际上如同佣人的行为一样,并非真正的福德善业。佣人们每日辛辛苦苦为主人做事情,其目的是为了求得一些工资财产,而非真正的发善心利益他,同样求人天安乐者,也是为了自利而行持,由于发心非贤善,其果报也就非真正的福果,仍旧在生死轮回之中。能现见这些因果真相的智者,由了知为我执烦恼所染的有漏善业是生死轮回之因,是痛苦的业因,以此也会视其如同恶趣一样而生起畏惧厌离,而不乐意去做。如是对有漏善法尚且不愿意做,更何况恶趣之因的非福业呢?这更是不用考虑的问题。作为修行人,对如上所说法义深加思维,若能生起坚固信解,则必然会断除令人沉堕轮回的一切有漏福业与非福业。
譬如说,一个名为让戛打的乞丐,乞得了一些残羹剩饭,便用粘满脓血污垢的衣服包好,放在歇身之处,结果被野狗偷吃了,这时旁边坐着一个修习断食苦行的王子,发现食物不见的乞丐便诬蔑王子偷吃了,而实际上王子不可能吃这些不净食物。因为王子一心修习断食苦行,断弃了进饮食的心念;即使王子要进饮食,皇宫中也有丰盛的美味佳肴,皇宫中的佳肴尚不愿食用,更何况乞丐的不净食物呢?同样,修习佛法追求解脱者,对人天善趣的福业尚无希求,更何况是三恶趣的不善业因呢?诸志求解脱者,其发心愈广、智慧愈高,于诸因果取舍则愈会细微。如是若求无上菩提者,应努力学习思维诸圣者的教言,而彻断一切堕轮回的业因。
敬摘录索·达·吉·堪·布讲记
记
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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