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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颂词回顾】《入_行_论》068 (第六品)

知幻园 2023-10-22



304



寅二(遮破自主之作害者)分二:一、共破神我与主物;二、别破常我。


卯一、共破神我与主物:






纵许有主物,施设所谓我,

主我不故思,将生而生起,

不生故无果。 




数论外道认为一切所知为二十五谛法,其中主物是世间的造作者;胜论外道承认有一种常我,具有五种特点,它能制造一切万物。对这些观点,作者在此进行破斥:你们所许的主物或常我,不可能造作这个世间,为什么呢?因为你们承认它为常有,若是常有则不生,若连自己的本体都没有产生,那制造万物是根本不现实的,如同石女儿的本体都不成立,他要创造整个世间有没有可能呢?绝对不可能。因此,主物和常我不可能产生世间万物。或者,还有一种破斥方法:你们承认主物、常我是常有,既是常有之法,则恒时无有变动,又怎么会产生器情世间之种种呢?从两方面来理解都可以。



305



辰一、破享用者:






常我欲享果,于境则恒散,

彼执亦不息。  




数论外道认为:神我依靠主物能享用指定的对境。按照他们的观点,除了神我、主物是常有以外,其余二十三种现象皆依主物而生,神我虽非作者,但能享用色声香味等一切外境。


这种说法也不对。如果神我是常有,则它对外境的执著应成永远不会消失。比如它看见怨恨的敌人,产生强烈的嗔恨心,那嗔恨心的本体,过去、现在、未来都不会息灭。假如今天生嗔恨心,明天不生,则说明神我随外境而有变化,就像外境消失、眼识也从此中断一样,神我需要依靠因缘而成,如此便成为无常之法,这是你们也不承认的。所以,神我在享受外境时,听到的声音要永远听到,看到的色法要永远看到;或者它刚开始没有看到、没有听到,那永远也看不到、听不到。通过这种推理来观察,外道的观点根本不堪一击。



306



辰二、破能生果:






彼我若是常,无作如虚空。




如果你们(胜论外道)所谓的“我”是恒常,这样的常我显然不可能产生任何果,也无法享受任何外境。原因何在呢?因为常有之故,如同虚空。


倘若常我要产生嗔恨心,由于它是常有的,要么嗔恨永远不会产生,要么产生后永远不会退。但是,对常我所造的人类而言,嗔恨心偶尔产生、偶尔不产生,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实,所以他们的观点并不合理。






纵遇他缘时,不动无变异。



既然常我的自性无有迁变,就算遇到多少俱生缘,本体也应跟前面一模一样,又怎么会有前所未有的改变呢?因为它的本体就像金刚一样,始终都是无前无后、如如不动,若依靠俱生缘改变了它的原来状态,显然就成无常法了。


307







作时亦如前,则作有何用?



如果说,怨敌、不乐识等俱生缘具足时,常我的本体仍一如既往未曾改变,跟从前完全一样,那这种俱生缘对常我又有什么作用呢?没有起到任何作用。





谓作用即此,我作何相干?



如果说常我的本体不可思议,作用对常我的关系就是这样,那也不合理。你们所谓的作用与常我,到底是什么关系呢?作用是一种无常法,而与之结上因缘的常我是一种常法,常和无常怎么会有关系呢?


308



寅三、摄义:





是故一切法,依他非自主,

知已不应嗔,如幻如化事。




总而言之,世间万物均是依靠缘起力而生,堪布根霍在《入行论注疏》中说:“生嗔恨心需要具足众多因缘,如怨恨的敌人、非理作意、前世的业障,并不是依靠一个人或一种事物就能自主产生,而必须要依靠他力。”凡学过中观的人都清楚,依靠金刚屑因等胜义量来观察时,世间中的万物并非自生、他生、共生、无因生,既然不是这四生,那是什么所产生的呢?仁达瓦尊者(宗喀巴大师的上师)在《入中论讲义》中说:“世俗中不能承认四生,应当承认第五生——缘起生。而在胜义谛面前,这种生也无法成立。”《入中论注疏》中,麦彭仁波切的观点与此基本一致。(1989年法王去拉萨时,我在学院讲《入中论》,当时记得有这么一句。)因此,所谓的产生,在胜义中绝不存在,但在世俗当中,没有经过观察时,在因缘聚合的前提下,如幻如梦的境界是可以现前的。




敬摘录讲记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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