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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业住至受报,是业即为常,若灭即无常,云何生果报?【每日一颂】《中论》

知幻园 2024-04-04

“破暂时缚解”分三:一、破轮回之本体 —— 观缚解品;二、破彼能立之因果——观业品;三、宣说趋入真如之方便——观我法品。其中第一部分已经宣讲完毕,今天开始讲第二部分“破彼能立之因果——观业品”。

十七  观业品

辛二(破彼能立之因果——观业品)分二:一、以理证广说;二、以教证总结。

壬一(以理证广说)分二:一、宣说业果自性成立之宗;二、对此进行观察而遮破。

癸一(宣说业果自性成立之宗)分二:一、业之安立;二、对此断除常断之理。

子二(对此断除常断之理)分二:一、对方发出常断之太过;二、对此回答而剖析。

丑一(对方发出常断之太过):


此处的对方是谁呢?很多讲义说得都不明显。根据上下文推测,应该是指反对有实宗的个别宗派,但不是中观宗。印顺法师的《中观论颂讲记》中认为,这里的他宗应该是指有部宗的对方,他们破斥有部宗的观点。


他宗针对业产生果发出了常断之太过,以此引出经部的观点,之后有部驳斥经部并建立有部的观点,最后中观宗一并遮破经部和有部,这就是下面内容的整体脉络。


理清科判相当重要,尤其本品,科判分得比较细, 如果没有抓住关键问题,闻思了半天,到底是谁的观点还不清楚,想通达恐怕很困难。希望大家在学习《中论》的时候,  一定要把每品的科判理清楚。


对方认为:有部宗和经部宗业生果的观点不合理,已经具有了常断之过。


业住至受报,是业即为常,

若灭即无常,云何生果报?

 


如果业直至受报之前一直安住不变,就成了常有法;如果业的本性在第二刹那就已灭尽,则成了无常法。既然如此,业如何产生果报呢?


他宗提出:倘若众生所造之业在果报未成熟之前, 能够一直安住,就如《百业经》所说:  “众生之诸业, 百劫不毁灭,因缘聚合时,其果定成熟”,那么该业就成了恒常之法;如果业在产生之后的第二刹那便已灭尽,如同种子被烧焦一样,则已堕入了断灭的边。既然如此,业如何产生果报呢?


很多道友可能也会想,前面刚讲过什么是常,什么是断:产生之后一直不灭,叫做常有;之前存在,之后不存在,叫做断灭。如果屠夫杀了一头牦牛,百年之后他才感受果报,在百年之间,此杀业丝毫无损地存在,那么此业不就成常法了吗?如果杀业产生之后刹那灭 尽,那后来的果报又是怎样产生的呢?如果能产生,不就有无因生的过失了吗?


对于对方的太过,我们该怎样回答呢?希望大家课后能好好思考一下,这是非常关键的问题。说业常有肯定不合理,因为常有是常派外道的说法;说业断灭也不合理,断灭派也是外道。作为佛教徒,必定要承认业因果存在,既然存在,那存在的方式是怎样的呢?


我们不仅要对业因果胜义中不存在之理生起定解, 也要对它们在世俗中进行合理安立。不管是站在有部宗、经部宗还是中观宗的立场上, 一定要有一个合理的理由说服自己和对方。不然,以后如果有人也像这样给我们发太过,回答不了也不合理。





敬摘录索·达·吉·堪·布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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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观因缘品


二、观去来品


三、观六情品


四、观五阴品


五、观六种品


六、观染染者品


七、观三相品


八、观作作者品


九、观本住品


十、观燃可燃品


十一、观本际品


十二、观苦品


十三、观行品


十四、观和合品


197

众缘中有性,是事则不然。


198

性从众缘出,即名为作法。

性若是作者,云何有此义?


199

性名为无作,不待异法成。


200

法若无自性,云何有他性?

自性于他性,亦名为他性。


201

离自性他性,何得更有法?

若有自他性,诸法则得成。


202

有若不成者,无云何可成?

因有异法故,有坏名为无。


203 

若人见有无,见自性他性,

如是则不见,佛法真实义。


204 

佛能灭有无,于化迦旃延,

经中之所说,离有亦离无。


205

若法实有性,后则不应无。

性若有异相,是事终不然。

206

若法实无性,云何而可异?

若法实有性,云何而可异?


207 

定有则著常,定无则著断。

是故有智者,不应著有无。


208 

若法有定性,非无则是常。

先有而今无,是则为断灭。


209 

  诸行往来者,常不应往来,  

无常亦不应,众生亦复然。


210 

 若众生往来,阴界诸入中, 

五种求尽无,谁有往来者?


211 

  若从身至身,往来即无身。  

若其无有身,则无有往来。


212 

诸行若灭者,是事终不然;

众生若灭者,是事亦不然。


213

  诸行生灭相,不缚亦不解;  

众生如先说,不缚亦不解。


214

若身名为缚,有身则不缚,

无身亦不缚,于何而有缚?


215

  若可缚先缚,则应缚可缚。  

而先实无缚,余如去来答。


216

  缚者无有解,不缚亦无解,  

缚时有解者,缚解则一时。


217 

  若不受诸法,我当得涅槃。  

若人如是者,还为受所缚。


218

  不离于生死,而别有涅槃。  

实相义如是,云何有分别?


219

人能降伏心,利益于众生,

是名为慈善,二世果报种。


220

  大圣说二业,思与从思生。  

是业别相中,种种分别说。


222

佛所说思者,所谓意业是。

所从思生者,即是身口业。


222

 身业及口业,律仪非律仪, 

 及其余无表,亦善亦不善。 

 从用生福德,罪生亦如是, 

及思为七法,能了诸业相。